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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1949年之前军属人员(文职干部)军服

 公元2012 2024-04-21 发布于新疆

       国民党军属人员其实就是相当于军队的文职技术干部,主要指国民党军中的秘书、书记、军校的职员等未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员。1929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陆军军常服暨礼服暂行条例》,这是自国民政府成立以来首次对军服进行统一,同时也对军属人员的军服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自1929年1月起,国民党军中的秘书、书记、军校的职员等未受过军事训练的人员统称为军属人员,他们不穿军装,不系武装带,穿灰色中山装,在左胸的衣领上方佩戴军属胸章。军属人员分为三等九级,参照军队中的将、校、尉级设置,但无上将级军属人员。

      1934年国民党设立铨叙厅,统一对全国的军队人员进行任命、军衔的授予、奖惩。统一铨叙后,军队的指挥人员、司令官、参谋、副官等称为军官,从事军需、军乐、军医等专业的人员称为军佐。军队文官、军法法官、秘书、书记员、司书、翻译、技术人员等称为军属。军属的级别称呼在军官的军阶上加“同”字,比如“同少尉”、“同少校”。军属的最高级别为“同少将”。

      1929年1月到1936年1月军属军阶参照1929年陆军的军衔,将官军阶的底色是红色,校官军阶为蓝色,尉官军阶为白色,同一级别军阶以三角星来区别,比如军阶底色为红色的将级军属,两颗三角星为同中将、一颗三角星为同少将,军属军阶最高军阶为同中将。

       1929年军属军阶从上到下共分为三等九级:

       将级:同中将、同少将;

       校级:同上校、同中校、同少校;

       尉级:同上尉、同中尉、同少尉、同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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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再次颁布了《陆军军服条例》,对陆军军服进行了调整,同时军属军服也做了较大调整,1936年后军属军服的军阶最高为同少将,其他没变,军阶标志由原来的三角星改成梅花星,军阶底色将级军属依旧是红色,校级改成金色,尉级改成蓝色。

       1936年1月之后的军属等级调整为:

       将级:同少将;

       校级:同上校、同中校、同少校;

       尉级:同上尉、同中尉、同少尉、同准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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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的军属军服不仅对军阶进行调整,也增加了军属人员职业领章,用于区分军队文官、军法法官、秘书、书记员、司书、翻译、技术人员等军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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