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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版北核目录有效期如何定?以2023年为界限,还是以24年4月为界限来区分新旧两版目录?

 中州期刊 2024-04-22 发布于河南

4月20日左右,北核目录终于出版了,谁懂?等的太艰难了!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23版北核目录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到底是以2023年为界限,还是以24年4月为界限来区分新旧两版目录?

/// 23版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有效期

关于有效期,北大核心期刊目录研制中心是这样说的——

关于“有效期”问题。《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只是一个科研课题成果,根据期刊的动态发展变化特点定期更新,主要目的是为图书情报部门期刊采购、典藏、导读等工作提供参考,不是学术评价标准,也不具备任何法律和行政效力,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如何使用,由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在确定所谓“有效期”的问题上,考虑到本书出版与印制时间及作者投稿到期刊出版之间的时间差等问题,建议使用单位不要采取以《总览》出版年月为界一刀切的做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北图官方不仅不制定有效期,反而把“有效期”的解释权下放到各个单位。那这样一来,全国高校可不就是乱套了吗

目前,全国范围内流传比较广的“有效期规则”有三种:

(1)按照出版年月(印刷时间)为界限。下图是2023版最新北大核心目录的版权页,目录第一次印刷是在24年3月(但是目录是4月才对外公布的),有的单位以这个时间为准来区分新旧两版核心。3月之后认可是新版核心。

(2)按照目录年份为界限。此处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目录出版年份为限,如23版的目录是24年公布,那从24年开始只能发新版北核,老版本不予认定。另一种是以目录版本年份为界限,如第十版目录又叫2023年版目录,那从2023年开始需要用新核心。(后一种不是主流,因为目录评选和出版是有时间差的,2023年的时候新目录还没评选,更不会有人知道哪些入选。话虽这样说,但确实也有奇葩单位是这样认定的

(3)双版本并行制,发在哪个版本上都认可,即存在有效期过渡期说法。这种方案小编是比较认同的,明天我们再具体分析,此处略过。

OK,此三种认定方案属于是比较主流的。

还有的高校“表脸”,要看制定规则的人发的文章属于什么情况。比如制定规则的是A,那么A(或者A的好友/亲属)发到哪个版本上就认定哪个版本,主打一个评审只让我的人过审,其他人靠边站。

还有的高校认定的是知网的标识,但是目录才刚刚出版,知网标识估计最快也要5月份才能做出反应,这个就很纠结,到底认不认?

所以说,具体如何认定,还是看各自单位情况。

个人感觉,北图下放“有效期”解释权这个做法真的让人很不理解。要不然你就别评选这个目录,要不然你评选了你就负责到底,给大家一个统一的说法,具体怎么认定。全国统一成一个标准,就不会有怨言。

北图既然能耗时2年3个月的时间(新北核评选时间是从2021.10月到2024.1月)去完成目录评选这样一个很客观的期刊目录,那肯定也能从客观可靠的角度再去制定一个让所有人信服有效期。不是吗?!

给大家留下一些思考:你觉得北核目录有效期怎么设定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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