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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精纪注释》卷三:论干神一(十)

 ztaj 2024-04-22 发布于辽宁

由于命理学文化断层的年代过于久远,中国千年禄命法并不为广大业界人士和爱好者所熟悉。对禄命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要走的路还很长。我们认为这本书是清代民国以后全面认识、传承、研究、解读“禄命法”的开始,是扭转“后子平法”的启蒙,是实现梁湘润老师遗愿即禄命、子平、江湖三大体系融合的起步。

《五行精纪注释》已由行卯出版社于2023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如需购买阅读,请联系本书执行主编:qingqiushushi。
卷三:论干神一(十)

【原文】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

王氏注云:甲乙为东方之木,庚辛为西方之金,彼其自有仁义理存焉[37]。丙丁为南方之火,壬癸为北方之水,彼其自有是非之义存焉[38]。凡阳庚合于阴乙,阴辛合于阳甲,则木荣金生,仁义兼济,刚柔相乘,阴阳冲和。庚辛甲乙木不能相交差也,甲见庚,乙见辛,木辱金化[39],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甲乙木不能保仁[40],庚辛金不能崇义,所谓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也[41]。或是或非者,阳丙是畏于阳壬,而非畏于阴癸[42]。阴丁是畏于阴癸,而非畏于阳壬。丙见壬丁见癸,谓之禄鬼,是相畏也[43]。及丙见癸丁见壬,谓之禄官,非相畏也。盖阴见阴,二女同居,其志不同;阳见阳,两男并处,其性不和,故谓之相畏也。及男女同居,其志通也,又何畏之有?故有是畏非畏之说。《珞琭子》

【注释】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出自《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王氏注云:甲乙为东方之木,庚辛为西方之金,两者各自有仁义之理存在。丙丁为南方之火,壬癸为北方之水,两者自有是非之义存在。凡阳庚金与阴乙木相合,阴辛金为阳甲木之官,得之者,木荣金生,仁义兼济,刚柔相乘,阴阳冲和。

为什么说庚金见甲木,辛金见乙木,不能相交差呢?甲见庚,阳见阳为鬼;乙见辛,阴见阴也为鬼。得之者,木辱金化,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甲乙木不能“保仁”,庚辛金也不能“崇义”,这就是“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的道理。

“或是或非”者,阳丙火,畏于阳壬水,而非畏于阴癸水;阴丁火,是畏于阴癸水,而非畏于阳壬水。丙见壬、丁见癸,壬癸谓之天干之鬼(禄鬼),故是相畏;丙见癸、丁见壬,癸壬谓之天干之官(禄官),不是相畏。因为阴见阴,如二女同居,两人志不同;阳见阳,如两男并处,其性情不和,故谓之相畏。若男女同居,其志相通,又何畏之?故有“是畏”、“非畏”之说。引自《珞琭子》

【说明】

此节进一步说明,年干与他干五行相克,阳见阳,阴见阴,为“鬼”,子平法为“七杀”论凶;阳见阴,阴见阳,为“官”,子平法为“正官”论吉,其法理即是“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

【校注】

[37] 彼其自有仁义理存焉

[星易精校本]:彼其自有仁义理存焉。

[韩国延世本]:彼其自有仁义理存焉。

[韩国国学本]:彼其自有仁义之理存焉。

[国图瞿氏本]:彼具自有仁义之理存焉。

[国图张氏本]:彼具自有仁义之理存焉。

[38] 彼其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星易精校本]:彼其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韩国延世本]:彼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韩国国学本]:彼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国图瞿氏本]:彼具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国图张氏本]:彼具自有是非之义存焉。

[39] 木辱金化

[星易精校本]:木辱金化。

[韩国延世本]:木金化。

[韩国国学本]:木金化。

[国图瞿氏本]:木从金化。

[国图张氏本]:木从金化。

[40] 甲乙木不能保仁

[星易精校本]:甲乙木不能保仁。

[韩国延世本]:甲乙木不保仁。

[韩国国学本]:甲乙木不保仁。

[国图瞿氏本]:甲乙木不能保仁。

[国图张氏本]:甲乙木不能保仁。

[41] 庚辛与甲乙交差也

[星易精校本]:庚辛与甲乙交差也。

[韩国延世本]:庚辛与乙交差也。

[韩国国学本]:庚辛与乙交差也。

[国图瞿氏本]:庚辛与甲乙交差也。

[国图张氏本]:庚辛与甲乙交差也。

[42] 而非畏于阴癸

[星易精校本]:而非畏于阴癸。

[韩国延世本]:而非于阴癸。

[韩国国学本]:而非于阴癸。

[国图瞿氏本]:而非畏于阴癸。

[国图张氏本]:而非畏于阴癸。

[43] 是相畏也

[星易精校本]:是相畏也。

[韩国延世本]:是相畏。

[韩国国学本]:是相畏。

[国图瞿氏本]:是相畏。

[国图张氏本]:是相畏。

【原文】

丙丁然恶于壬癸,壬癸冬旺而秋生;甲乙虽喜于庚辛,庚辛春囚而冬辱[44]

丙丁火也,壬癸水也,丙丁恶壬癸者,壬癸为丙丁之鬼,生于秋冬,则壬癸旺相之时,丙丁胞绝之时,号为鬼旺身衰,其阻障得尤切。若生于春夏,则壬癸胞绝,丙丁旺相,号为身旺鬼衰,其阻障不得。甲乙木也,庚辛金也,甲乙喜庚辛者,庚辛为甲乙之官,生于春冬,则庚辛胞绝之时,甲乙旺相之时,号为身旺官衰,其主爵禄不显。若生于夏秋[45],则庚辛却得旺相,甲乙胞绝,其主爵禄增崇[46]

或曰丙丁见壬癸,甲乙见庚辛,皆为官鬼,入格贵命,从官论。不入格俗命,从鬼论。《壶中子》

【注释】

“丙丁然恶于壬癸,壬癸冬旺而秋生;甲乙虽喜于庚辛,庚辛春囚而冬辱。”出自《壶中子》

丙丁五行属火,壬癸五行属水,年干为丙丁者,之所以不喜壬癸,因为壬水为丙火之鬼,癸水为丁火之鬼。两者相遇时,若生于秋冬,为壬癸水“旺相”之时,年干丙丁处“胞绝”地,称为“鬼旺身衰”,对命局的阻障尤为紧切。若生于春夏季,则壬癸水处“胞绝”地,而丙丁火处旺相地,称为“身旺鬼衰”,对命局的阻障就不怎么严重了。

甲乙五行属木,庚辛五行属金,甲乙木之所以喜庚辛,因为庚金为乙木之官,辛金为甲木之官。两者相遇,若生于春冬季,则庚辛金胞绝在寅卯,而甲乙木旺禄在寅卯,此为“身旺官衰”,即便甲乙木人得官,仍主爵禄不显。若生于夏秋季,则是庚辛却得旺相,甲乙木处“胞绝”地,此为“身衰官旺”,甲乙木人得官,则主爵禄增崇。如果丙丁火人见壬癸水,甲乙木人见庚辛,皆为官或为鬼时,命局入贵格,以官论,不入格之俗命,以鬼论。引自《壶中子》

【说明】

年干即便见克我之官或鬼,仍须参看所生月令,是年干的旺相地,还是官鬼的旺相地,还须参看命局是否入贵格、还是不入格,方能论吉凶。

【校注】

[44] 庚辛春囚而冬辱

[星易精校本]:庚辛春囚而冬辱。

[韩国延世本]:庚辛春囚而冬辱。

[韩国国学本]:庚辛春囚而冬辱。

[国图瞿氏本]:春囚而冬辱。

[国图张氏本]:春囚而冬辱。

[45] 若生于夏秋

[星易精校本]:若生于夏秋。

[韩国延世本]:若生于夏秋。

[韩国国学本]:若生于夏秋。

[国图瞿氏本]:是生于夏秋

[国图张氏本]:是生于夏秋。

[46] 甲乙胞绝,其主爵禄增崇。

[星易精校本]:甲乙胞绝,其主爵禄增崇。

[韩国延世本]:甲乙胞绝,号为身衰官旺,其主爵禄增崇。

[韩国国学本]:甲乙胞绝,号为身衰官旺,其主爵禄增崇。

[国图瞿氏本]:甲乙包绝,号为身衰官旺,其主爵禄增崇。

[国图张氏本]:乙包绝,号为身衰官旺,其主爵禄增崇。

(卷三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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