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先通过向外部过桥资金验资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公司公账以履行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在履行完毕形式实缴注册资本义务后,股东通过各种看似合法的方式将过桥资金转出。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往往需要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参与协助。在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如何维护维权呢,如何追究股东、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呢? △《案说·投资纠纷(34)》 ⊙ 现代公司制度下,股东和公司是独立的个体,双方各自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股东出资后,出资款即为公司的财产,不能将所缴出资撤回。股东抽逃出资不仅侵犯公司的财产权,还可能损害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利益,比如: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可以通过刑事报案、行政调查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朋友加深对本期的理解,小编在认真听讲学习音频讲演后专门制作了一份《内容简要》,供朋友们参考:案说·投资纠纷 (34)丨公司利用过桥资金验资的,股东有责任 内容简要  ⊙ 以上是案说·投资纠纷(34)|“公司利用过桥资金验资的,股东有责任”的分享,感谢朋友们的阅读!⊙ 公众号分享的案件分别来源于龙律师及其团队以往办理的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例或相关书籍素材等。在视频录制及文章编辑过程中,为了达到通俗易懂、简明趣味的效果以及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会在视频及文章中采用虚拟当事人名称、简化案件细节及适当添加趣味环节等方式。如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最后,感谢朋友们的支持!祝朋友们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擅长投资纠纷解决,通过综合、多元、复合的法律手段解决因股权、物权或项目等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资法律纠纷。 ⊙ 在民商法律方面,主要处理与投资纠纷相对应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盈余分配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合伙纠纷、项目合作纠纷、物业转让纠纷、物业租赁纠纷等。⊙ 在刑事法律方面,则处理与投资纠纷相对应的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假抽逃出资罪、拒不执行生效裁决文书罪等。 ❶ 协助处理某投资公司位于PPP项目, 涉及金额2亿元; ❷ 协助处理某银行金融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件,涉案金额28亿元; ❸ 成功处理某总等惠州市房产系列纠纷案件,涉案金额3000万元; ❹ 成功处理某旭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案件,涉案金额6000万元; ❺ 成功处理某五金有限公司系列诉讼及破产案件,涉案金额1.3亿元;❻ 协助处理某明投资公司土地转让纠纷案件,涉案金额5亿元; ❼ 成功处理某德酒店收购法律事务,涉及金额2000万元; ❽ 协助处理某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款追讨案件,涉案金额3500万元。 主讲:卢捷龙 校对:吴国平 编辑: 案说投资纠纷制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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