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豫了好久要不要做这个选题,因为可能发布出来,会被骂“低俗”“擦边”,但反过来想,我们社会对女性情欲本能的道德指摘,本身就是个值得写的大题目。 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姑授云雨”,现代地说,是贾宝玉的生理课。 但你可能没注意到:这堂生理课,是临时加的。 原本警幻仙姑去贾府、并不是去找宝玉的,只是碰上了宁荣二公、被请托以情幻、警宝玉,这才有了警幻仙姑授云雨。 那么警幻仙姑最初去贾府是做什么呢? 原著里有提到——
这个浊物指的就是宝玉。 也就是说,警幻仙姑原本是去接绛珠妹子的生魂——也就是林黛玉。 如果不是宝玉“插队”,那这一回应该是“林黛玉神游太虚境”,那么会不会有警幻仙姑为黛玉“授云雨”呢? 我知道,你会条件反射地觉得,这个设想也太“污”了吧,警幻接黛玉来玩儿、又哪里一定是“授云雨”? 我必须说明,尤其是对看到这篇文章的女生说明,我们的羞耻感,底下是对女性情欲的道德棒杀,可是,要读懂红楼梦的情欲,就得抛下“奸近杀”的道德训诫,女性的情欲是正常的、健康的,既然太虚幻境是写情欲,那情欲又哪里只男性有呢? 咱们接着神游太虚幻境,顺到第六回那个有名的公案——宝玉和袭人初试云雨。 作者有这么一笔:
现代地说,这相当于是,宝玉给袭人转发了“警幻”生理课课件,两人是 “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 历来对宝玉初试云雨情一节,都是从宝玉视角看的,可云雨,又哪里只是男人的事儿呢? 如果我们站在另一方——袭人的视角,会看到怎样的“初试云雨”?或者也可以这样问:在女性视角下,红楼梦的情欲书写,是怎样的? 这是我今天要说的红楼梦的隐笔——女性情欲的三重书写。 第一重书写:被道德吃掉的女性情欲。女性视角的情欲书写,在传统中国是避讳的,但曹雪芹却“不写之写”,以男性情欲,反写女性情欲,比如,以宝玉写袭人——我们后面会细说。 但前八十回也有一个例外,他把女性作为主体、直写情欲,这便是司棋和潘又安。 司棋是谁呢?司棋是迎春的丫鬟。 红楼梦里,“顶流”的丫鬟,是袭人、晴雯和香菱,在金陵十二钗副册,也只有这三位有判词。司棋大概连“腰部”丫鬟也算不上,连十二钗副册,也没列上她,戏份呢,还比不上“芥豆之微”的刘姥姥。 司棋这条线,以欲起,以情结,直截了当,把情欲摊在纸面。 原著73回,贾府专做粗活儿的丫头傻大姐,去假山掏促织时,捡到了一个香囊,上面绣着春宫,这便是“痴丫头误拾绣春囊”。 不想傻大姐撞上了邢夫人,邢夫人见这绣春囊,便大兴刑典,由凤姐在大观园里抄检,查出了司棋箱子里的男人衣物和一封信。
由书中前情可知,傻大姐捡的绣春囊,就是司棋送给潘又安的香袋,他俩私定终身、在大观园内私会,颠鸾倒凤时,被鸳鸯撞上,整衣理裤间、把香袋掉在了假山。 原著前80回没有写到司棋的结局,但87剧版红楼梦却细细补写了,且补写得极动人—— 司棋因为绣春囊,被贾府撵回了家,她一面被母亲数落不检点,一面又遭潘又安始乱终弃,最终,像《甄嬛传》里的年世兰一样,以头撞墙,殉了这段错付的情。 然而,既然这香袋这么“不洁”,那为什么司棋要送给潘又安、又为什么潘又安还随身带着?这个问题我一度很疑惑,直到看了红楼梦另一副“春宫”,也就是薛大傻子的“庚黄”春宫图。 薛蟠搞生日趴,喊了宝玉耍,宝玉说要“写一张字,画一张画”,当生日礼物送他 薛蟠一听画儿、来了兴儿,说:
这一笔有两妙:一个是“庚黄”,其实是“唐寅”的讹认,文盲薛大傻子的“谐形梗”; 另一个曹雪芹用这笔,巧妙避了“寅”字的讳,他爷爷就叫曹寅嘛。 “庚黄”(也就是唐伯虎)是春宫画圣手,名家里,画春宫的不少,仇英也画了不少春宫,他俩的春宫图,还是江南地区最抢手的嫁妆。 你是不是很好奇,为啥嫁妆里有春宫呢? 在“奸近杀”的道德训诫下,性是不可说的,但婚姻关系,又少不了这个,因此,春宫图就成了家长与女儿心照不宣的性教材。 一个女子,嫁人前,“购物车”里,也总要挂上两张春宫图。 再者,春宫是嫁妆,私下送春宫,也就有了私定终身的意思。 所以啊,司棋为什么送潘又安绣春囊?其实就是和潘又安私定终身; 而潘又安又为啥带着?依样行云雨,属于随身的生理课小抄了。 当它是私人物品时、人们都对这心照不宣,可一旦这私人物品曝光到公众层面、就成了道德败坏的明证了。 这便是红楼梦女性情欲的第一重书写: 被道德吃掉的女性情欲。 而袭人的故事,则是—— 第二重书写:被道德驯化的女性情欲。我在初一的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它对我的震撼不亚于李安的《色戒》。这部电影叫《游园惊梦》,它震撼在于,它把女性的情欲抛到眼前,把男性作为性的审美对象,可一点儿不脏,反而美得不得了(元片段)吴彦祖直男掰弯、弯女拉直,真是性感得不像话—— 说起来,既然性感的褒奖、不是女性专属,那么女性情欲又有什么不道德呢? 宝玉喜袭人,袭人对宝玉也有情欲。 红楼梦第八回就写过,宝玉从梨香院吃酒回来,看袭人和衣睡着,但其实
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的红楼梦,对“怄”字做了注释:撩拨、挑弄、厮缠、磨人等意思。 你看,这“怄”字里头,有情、有欲。 而当我们站在袭人视角看初试云雨一节,就能看到寥寥几笔里、满布的道德与情欲的拉扯—— 宝玉强袭人同领云雨,面对宝玉的“强”,袭人的心理反应是:
短短一句话,袭人找了道德出口:贾母将自己与了宝玉,所以不为越礼; 可是又是“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堵死了道德入口。 ——心里的情欲袭人,可又不敢正视,只得强行把情欲纳入道德里,合理化它,建起双重道德防护墙。 然而,这其实只是情欲掩饰,后头晴雯两句话,就拆了袭人的道德防护墙。
这前一句,捅开了袭人初试云雨的道德入口“幸得无人看见”,晴雯知道了;
这后一句,戳破了道德出口:“贾母将袭人与了宝玉”,可明明袭人连通房也不是。 道德围墙没了,袭人与自己的情欲直面,又只觉羞耻、只哭。 反观晴雯呢,尽管她是块爆碳,但对自己的情欲,也是畏缩的。 宝玉要吃她胭脂、她每次都拒绝,宝玉喊她和自己洗澡,她也拒绝,但在晴雯病死前,作者又横来奇笔——晴雯将贴身的红菱袄,换给宝玉穿上——换袄,是她对宝玉的情欲,但只在生命最后,她才忠于了自己的情欲。 晴雯,美而桀骜,心比天高,对强权不屑一顾,但对“自己的情欲”也是畏之如虎。 传统文化对女性情欲,视为罪、视为耻、视为不洁,给女性加了心牢,袭人、晴雯都自囚其中。 可又有第三重书写:作为道德工具的女性情欲。在原著七十二回,唯一对贾环真心的彩霞,要被父母择人,因对贾环有情,她想留下。 可当赵姨娘调唆贾环去讨彩霞时,贾环怎么说呢?原著这么写道:
再后来,赵姨娘自己去找了贾政,贾政则说:
多诡异!赵姨娘在撮合贾环和彩霞,为何贾政却说“自己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 因为在假正经看来,贾环要丫头,不过是要性生活罢了,在他眼中:丫头就是兼这个功能的工具。 原著里,兴儿就说过:贾府爷们儿,都是有丫鬟教练房事的。 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都有陪嫁丫鬟,陪嫁丫鬟呢,除了伺候小姐,也兼替小姐试云雨、看丈夫身体是否健康。 比如说贾链,平儿就说过: 王熙凤刚嫁给链二爷时 “……陪了四个丫头,死的死,去的去,只剩下我一个孤鬼了。”后来,平儿帮尤二姐,也因为她是蹚着凤姐的悍妒,过来的,和尤二姐尤有共情。 封建社会赏赐丫鬟,实际上是以女性物化,满足男性欲望,维持虚伪的道德秩序,女孩的尊严被阶层踩碎,丫鬟的身体成了一种道德祭品,她们的情欲也成了道德自洽的工具。 悖论是,一旦丫鬟主动争取与少爷在一起,哪怕是请求掌权者赏赐,又被视为破坏道德秩序。 彩霞是一例,还有一例是金钏儿。 原本是宝玉要金钏儿,说:
金钏儿并没有私与,只是玩笑说:
但王夫人听到、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 金钏儿投井自尽,“金簪子掉在井里头”的玩笑话,一语成谶。 丫鬟“被与”是道德,想“自与”却是“下作”,错不在她悖离道德,错在她篡了上层的权力。 而王夫人打骂金钏的时候,宝玉呢?原著写:宝玉早一溜烟去了。 我们可以看到,礼教道德对女性的情欲,是精神分裂的: 他们一面强迫女孩作为性教材,另一面又将女性接受性教育视为肮脏。 他们一面默许公子爷们儿物化女性,一面又斥责丫头们勾引爷们儿。 他们一面教训爷们们别贪恋女色,一面又将侵犯女性的道德责任推到女孩身上。 他们的道德,随时具备“双标”的弹性,因为他们的道德,本来就是利己的统治工具。 文学和历史是有互文的,红楼梦里有司棋,现实里也有“司棋”——你或许读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在书中,房思琪被老师侵犯,她的父母却不是声讨老师,而是觉得房思琪“脏了”; 在书外,作者林奕含是受害者,但却承受荡妇羞辱; 男读者们乐得去围观作者林奕含的痛苦,却不愿正视内心的李国华,即便在林奕含自杀后。 传统文化对女性情欲的污名化,说到底,畏惧的不是女性情欲,而是男女平等。 情欲,是不专属于某个性别的,情欲,也不受道德的暴政,道德对情欲是盲的,因为情欲先于道德而生。 希望女孩们可以大大方方地看待情欲,不因之羞耻,不因之挣扎,不因之罪恶,不自抑、不自鄙、不被过度的道德绑架,这也是我本篇文章的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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