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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鉴赏辞典》第五百五十六首《羽林行》(王建)

 lj0279 2024-04-24 发布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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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目】

 【作品介绍】

 【注释】

 【译文】

 【作者介绍】

 【赏析一~~赏析二

       羽林行

【中唐·王建·七言古诗

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

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

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

九衢一日消息定,乡吏籍中重改姓。

出来依旧属羽林,立在殿前射飞禽。


   拼音版

cháng ān è shào chū míng zì,lóu xià jié shāng lóu shàng zuì。
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
tiān míng xià zhí míng guāng gōng,sàn rù wǔ líng sōng bǎi zhōng。
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
bǎi huí shā rén shēn hé sǐ,shè shū shàng yǒu shōu chéng gōng。
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
jiǔ qú yī rì xiāo xī dìng,xiāng lì jí zhōng zhòng gǎi xìng。
九衢一日消息定,乡吏籍中重改姓。
chū lái yī jiù shǔ yǔ lín,lì zài diàn qián shè fēi qín。
出来依旧属羽林,立在殿前射飞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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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绍]


《羽林行》是唐代诗人王建借乐府古题创作的一首诗。此诗大胆无情地揭露了中唐时期羽林军的作恶多端,写的是羽林军,实际上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全诗借古喻今,语带讥刺,反映了唐王朝社会秩序、朝廷纲纪的极度混乱,表达了诗人对丑恶现象的无比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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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⑴羽林行:一名“羽林郎”,为乐府旧题,属《杂曲歌》。“羽林”即羽林军。汉代以来,历代封建王朝,都用“羽林”称呼皇帝的禁卫军。
⑵恶少:品行很坏,行凶作恶的少年。出名字:著名。
⑶下直:直即值,意同今日的下班。明光宫:汉代宫殿名,这里指唐皇宫。
⑷五陵:在长安城外,以西汉高祖、惠帝、景帝、武帝、昭帝的陵邑而得名,面积很大,多植松柏,是豪门贵族居住的地方。
⑸合死:该死。
⑹赦书:颁布赦令的文告。
⑺九衢:长安城中的各条大街,此处代指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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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长安的恶少的坏得出了名的,他们敢于在酒楼下抢劫商人的财物后,马上又跑到酒楼上去狂欢醉饮。

天亮他们下班后从皇宫里一出来,就分头藏入五陵一带的松柏中。

终于有一天这伙人落网了,按法律规定他们多次杀人本该判处死刑,但皇帝却下赦书释放他们,还道他们有收城之功。

当他们被赦的消息在长安城中得到证实,他们便立刻在乡吏簿籍中重新恢复了自己原来的姓名。

这些人被释放出来后,依旧当他们的羽林郎,他们站在宫殿前逍遥自在地弯弓搭箭射杀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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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绍]


王建(约766~约831)或(768年—835年),字仲初,颍川(今河南许昌)人。出身寒微,一生潦倒,曾一度从军“从军走马十三年”,居乡则“终日忧衣食”,约46岁始入仕,“白发初为吏”,沉沦于下僚,曾任昭应县丞、太常寺丞等职。后出为陕州司马,世称王司马。他写了大量的乐府,同情百姓疾苦,与张籍友善,乐府与张齐名,世称张王乐府。又写过宫词百首,在传统的宫怨之外,还广泛地描绘宫中风物,是研究唐代宫廷生活的重要材料。
在唐代诗人中,王建是擅长素描速写的著名作手。他熟练地运用各种形式,创作了一幅幅上自宫廷禁苑下至市井乡村的风物风情画。这些作品,都充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赏析


文学赏析

“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开宗明义,指出羽林军的来源是“长安恶少”,都是坏得出了名的。他们在楼下打劫客商,转身上楼,便大吃大喝起来。一般强盗作案后,要隐匿潜逃,而这批恶少,堂而皇之,无视法纪。他们不仅转身上楼醉酒,毫无顾忌,而且是“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诗人接连使用“楼下”、“楼上”、“天明”、“散入”诸词以显示这是一连串毫无顾忌的行动;写他们在长安城中,大摇大摆地干坏事;楼下劫财,楼上醉酒,天明又从楼上下来,径到皇宫里去值班,值班完毕,就又散入到五陵松柏林中去路劫杀人了。从“散入”二字看,说明参加杀人劫货的人数很多,胆子极大。
以上四句,表面上是写羽林恶少之“胆”,实则是写羽林恶少之“势”,炙手可热,有很厉害的后台。
“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百回”二字强调其作恶次数多、程度重。这说明他们尽管常常劫财杀人,谁也奈何不得,直到“百回杀人”,罪大恶极才被问成死罪;但接踵而来的,却是皇帝的赦书,说他们“收城”有功,可以将功折罪。古代,在政治混乱时期,战役中常有虚报战功的现象。中唐之岁,常让根本不懂军事的宦官统兵或监军,更是可以信口雌黄,在叙录战功之际,甚至把根本没有参加战斗的人也报进去。羽林恶少,或认宦官为义父,或以财货重赂阉党,“赦书”之事,自然就由他们一手操办了。所谓“收城功”云云,就直接反映了军事、政治的混乱与黑暗。
最末四句,是写羽林恶少们逍遥法外的得意之态:“九衢一日消息定,乡吏籍中重改姓。”恶少们犯了“身合死”的大罪之后,最多不过更改姓名,暂避乡间,一当被赦的消息从京城中得以证实,他们就又在乡吏的户籍册中重新恢复了原来的姓名;并且露面之后,依然当他的羽林军,可以“立在殿前射飞禽”,又受到皇帝的赏识了。末句是全篇最精彩、最传神之笔。它惟妙惟肖地刻画了一群羽林恶少逍遥法外、有恃无恐的情状。“射飞禽”已见其自由狂放之态,“立在殿前”射御前之鸟,更见其得宠骄纵的神态,他似乎在向人们挑战。诗人对朝政的失望、感叹,尽在不言之中。吴乔围炉诗话》说:“诗贵含蓄不尽之意,尤以不著意见、声色、故事、议论者为贵上。”此篇不著议论,题旨所在,又以一幅令人深思的画面出之,可见作者表现手法之高明。 

名家点评

《批点唐诗正声》:气侠独胜诸作。
唐诗选脉会通评林》:周珽曰:叙述恶少放纵恣肆行径,盖有所指而作也。刘后村评此诗“可与韦苏州《逢杨开府》篇同看”,可知当年托迹羽林,凭借宠灵横行可恶。
佚名Image
赏析


王建字仲初,颖川(今河南许昌市)人。他和张籍都是白居易、元稹积极倡导新乐府诗的先行者,所作清简深婉,风格相近,都承继了汉魏乐府哀时托兴的优秀传统,勇于揭露时弊,有深刻的社会意义,世称“张王乐府”。但王建的诗风比张籍更细腻,也更含蓄。

唐朝于垂拱元年(685)置左、右羽林军,领属羽林郎六千人,作为皇帝的卫队,也就是禁卫军。《羽林行》即旧题乐府《羽林郎》。汉乐府有辛延年的《羽林郎》,借西汉霍光时故事讽刺东汉时的窦景,表现人民的反抗精神。王建继承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揭露和控诉了唐代羽林军杀人劫货的罪行,把矛头直指最高封建统治者,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诗的开头七字劈头而起,用“长安恶少”直指羽林军,是一种定性的指斥;“出名字”即臭名昭著,更是一种猛烈的抨击。一句话已唤起读者对羽林军强烈的憎恶感情,起着先声夺人的作用。以下细数羽林军的罪行。

“楼下劫商楼上醉”一句看似平常,其实深妙。“楼下”、“楼上”是就长安这一特定地点而言,而长安是帝都。不是别人,正是皇帝豢养的禁卫军在这里劫商作案,他们有恃无恐,还敢舒心畅意地醉饮,这岂不是绝大的荒谬和讽刺?“楼下”,“楼上”两个词组连用,把在同一地点发生而因果相关的两回事揭示出来,把羽林军胆大妄为横行无忌的嚣张气焰暴露出来,令人咋舌,使人愤慨。亦官亦匪、身具两重性的羽林军,作案的地点由城内扩展到城外。从“散入”二字来看,他们是一个团伙,危害很大。晚上,他们在皇宫值班作禁卫军,这里用汉朝的明光宫代指唐朝的宫殿,不直指唐王朝,是为了避祸。“下直(值)”,即下班以后,他们就是贼,成伙地跑到长安近郊五陵原去抢劫杀人。以上写“长安恶少”的强盗行为。“百回杀人”句总结他们犯下累累罪行,杀人满百;“身合死”是说完全应该处以极刑。但是,对于这样的恣意妄为,皇帝的态度又怎样呢?王建把笔锋指着皇帝,“赦书尚有收城功!”皇帝下赦书将罪犯的罪行一笔勾消。不死反而追功,可见皇帝昏聩一至于极!

从“九衢”句起转入结局。大赦的消息在长安被证实之后,原来改名换姓逃匿无踪的羽林军,从地下转入地上,重新把姓名改了回来,又耀武扬威地出现在宫殿。杜甫在《哀江南》中写的“辇前才人带弓箭,白马嚼啮黄金勒,翻身向天仰射云,一箭正堕双飞翼”,是才人献媚杨贵妃以邀恩宠的举动。作恶多端的羽林军得脱法网之后,“立在殿前射飞禽”也是同样的目的,然而皇帝的爱憎和好恶已不言而喻,一股辛辣的讽刺味尽从“依旧”两字中溢出。总之,全诗以“恶”字为眼,前部分写羽林军作恶,后部分写皇上养“恶”,揭示了“恶”的根源,表现了作者对黑暗现实的强烈不满。作者对黑暗的现实和封建统治者的揭露和鞭笞都十分有力,但并不以议直言,而是通过客观描叙去表现的,直而不露,婉而有力。全诗用平直的语言追求含蓄,屡次改韵,圆转流畅,有较高的表现艺术。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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