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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光日新2166】方正学《幼仪杂箴》(中):古代孩子的行为规范

 新文艺 2024-04-25 发布于山东

“V”习惯

为者常成 行者常至

知行合一  一以贯之

物无美恶  过则为祸

每天读(听)书不少于30分钟

遇到烦心事及时转念

每天对自己微笑3秒钟

每天锻炼一小时

e启读《五种遗规》

方正学《幼仪杂箴》(中)

古代孩子的行为规范

古人很重视“德”的教育和培养,但是“德”本身看不见、摸不着,似乎无法入手。肉眼可见的,就是让孩子从小养成好习惯,习惯成自然,养成好的品性。在方孝孺的《幼仪杂箴》中,提出的小孩子的行为规范包括:

背要直,神态要端庄,仰头显得傲慢,低头(埋头)显得哀戚,张腿而坐显得野蛮、粗鲁、不文明,歪斜倚靠显得没有精神。坐姿像山一样坚定、稳重,才是真正有道德的表现。

站着的时候双腿要挺直,两手自然垂立,现代人也可轻握于身前,但不能摇来晃去,软软塌塌。心中有诚敬之心,外表看上去才能端庄肃立。

步伐要稳重,一步一个脚印;仪容要舒缓。待人接物要仁至义尽,有理有据、合情合理,不违背仁义道德才是做人的正道。

昼行夜寝,是自然规律。晚上睡觉的时候,要宁心定气,不能有妄念,也不必为一时半会儿睡不着而焦虑;侧卧不能像趴着一样,仰卧不能像僵尸一样;能安安稳稳地睡个好觉,也是自己良好德行的表现,是应对世事变化的根本。

行礼要庄重,内心要诚敬,目光要安定、有神,不能游移不定,既不可傲慢,也不可轻佻;既不能看不起别人,也不能妄自菲薄,让别人看不起,一举一动都在身心端正。

古代有九拜,在明朝只留存一种了。到现在,平常见面几乎不拜了,只在祭祀或过年拜年时还有跪拜之礼。方孝孺认为拜的多少,要根据情况而定,当拜则拜,不当其时、其地,就不要拜,否则就显得阿谀奉承,或不伦不类。

饮食能填饱肚子即可,山珍海味,消化吸收不了反而会给身体造成负担。如果能自得其乐,谁还能嫌弃你贫贱呢!

饮酒容易误事,甚至乱性,所以微醺即可,不能大醉,切记切记!!!

话从口出,说话人可能有心,可能无意;可能是善心,可能是恶意;对于听的人来说,有可能使他高兴,也可能不小心触到了他的痛处,引起他的不快。所以,世间的事,有的是因为说对了话,成功了;有的是说错了话,带来了祸患;记录在书上,有的人看着可能是好话,有的人看到可能会认为是恶语。所以,话到嘴边留三分,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方孝孺对这方面的解释的原文比较难理解,现摘录如下:“吾形也人,吾性也天。不天之祇,而人之随。徇人而忘反,不弃其天,而沦于禽兽也几希。”

其中,“祇”字似曾相识,但仔细一查的话,它有四个同胞兄弟,“祇(qí)、祗(zhī)、衹(zhǐ)、袛(dī)”,单独一个似乎还认识,放在一块儿,就不知道谁是谁的谁了。

据查:

前两个是“礻”字旁,一般称为“示”字旁,比如“祈、祷、禅、神、福、禧、祥、祸”等等,都是与神和心理活动相关;祇(qí)左边是神灵,右边貌似人提着重物身体前倾,似乎要掉落的样子,字面理解有神灵降临的意思;祗(zhī)比祇(qí)字多了一点,有祭拜神灵并敬酒给神明的意思,所以一般表示非常恭敬的态度。

后两个的偏旁都是“衤”字旁,通常称为“衣字旁”,有这个偏旁的字基本上都和衣物相关;并且这两个字现在一般很少使用,所以我们不去深究。

所以对这段话的理解,大体意思是说:我们的肉身是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我们的品性像天,客观存在,但是无形无相,变化无常,“暴雨不终朝,飘风不终日”(《道德经》)。人性中有劣根性,比如贪欲、妄念等,不像天性那么无常,人一旦沾染,就可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久而久之,能够不完全失去天性而堕落为禽兽的就很少了。

因此,这里的“动”,应该是遵循天性、涵养自己的品德、节制自己的贪欲的动,是为所当为,而不是为所欲为。

内心喜悦则笑,但是要笑得有节制,不能笑得过于“淫荡”、令人不舒服;也不能耻笑、嘲笑别人,对别人的缺陷幸灾乐祸。

图片谨供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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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于月湖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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