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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司机因一句话丢命,1993年东沟县“3·12”轿车女尸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4-26 发布于云南

1993年3月12日,黄海北岸,春寒料峭。下午5时许,辽宁省丹东市东沟县(1993年6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东沟县建立东港市,归丹东市辖。 是年8月20日,在县城大东镇隆重举行东港市成立大会)北井子镇临海村虾场一片空旷,杳无人迹。海水已远远退去,虾池也近乎干涸,纵横交错的虾池堤坝显得格外寂寥苍凉。

忽然,那灰黑色的坝埂上,远远闪出一辆轿车。几公里以外,有人看见那辆轿车缓缓行驶在曲曲弯弯的坝埂上,犹如浮动在天际线,走走停停,缥缥缈缈,给人以神秘莫测之感。不知哪一瞬间,轿车突然又不见了。

两位赶小海回来的临海村农民,远远看见一个人从坡下爬上大坝,而后便匆匆与他们擦肩而过。那人慌忙走出几百米,遇见一位60多岁的骑自行车的人,他不由分说,上前夺过车子,含糊其辞对那个老人说了一句:“那边翻车了,我去喊人。”还没有等老人应允,男子就骑上老人的自行车消失在暮色中。

两位临海村的农民和被夺去自行车的老人疑惑地向出事地点奔去,当他们来到男人爬上来的地点,蓦然发现坝坡下有一辆歪斜的蓝色轿车,轿车的挡风玻璃已经破碎。他们三人走到车边,往车内一望,三人顿时吃了一惊:蓝色轿车的后排车座上,有一具赤裸下身的女尸。

当天晚上7点左右,夜幕早已笼罩大地。东沟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报案。几辆警车闪电般划破夜空,形成一股如同白昼的灯流,呼啸着向现场疾奔。

年轻的副局长刘文祥,在车内启动对讲机,向鹤大公路沿途各公安派出所发出了案情通报:各所注意,北井子临海村虾场发生一起凶杀案,立即上岗堵卡,堵截各种机动车辆和可疑行人,防止案犯外逃。案犯30岁左右,身高大约1.75米,体魄健壮,着黑色西装,内衬红色毛衫,骑一辆平把金鹿自行车,脸上可能有伤,脚上可能有泥迹……

20分钟之内,东沟县公安局的刑侦人员赶到现场。雪亮的勘查灯顿时撕开无边的夜幕,照亮了这块恐怖不安的海岸。灯光下,一辆深蓝色拉达牌出租轿车,显然是从坝上翻滚下来后,斜卧在坝坡下的,前部风挡玻璃破碎,车体变形,车号为辽F41208号。车内后座仰卧一具女尸,下身赤裸,女尸头朝北,脚朝南,死者的头部下面有大量血泊。在轿车外的淤泥地上,留有明显的案犯足迹。

副局长刘文祥当即成立由16名干警组成“3·22”凶杀案指挥部,同时将参战干警分成三路进行侦查:一路查找死者的身份;一路调查周边的目击者;还有一路查找犯罪嫌疑人的下落。

为尽快查明尸源,侦查人员用报话机请求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马上帮助查清市内41208号出租车车主的情况。半小时后,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通报了调查结果:41208号个体出租车司机名叫吴月,女,30岁,家住丹东市振安区桃铁街。早晨出车后,先送丈夫去工厂上班,约定晚上下班时再开车去接,但一直未归。

毫无疑问,被害人正是这辆出租车司机吴月。她为什么能来到这寂寥的虾场?又为什么被杀害?

如果仅从吴月下身裸露这一点看,此案极似强奸杀人案。但经法医技术鉴定,发现吴月生前并未发生性关系。

那么,是抢劫杀人?报复杀人?可为什么又赤裸下体?死者永远不能张口,要知案情实况,只有案犯说话,可案犯是谁,他在哪里?

与杀人现场北井子相邻的长山公安派出所接到县局命令,全体干警迅速上岗。当晚8点50分,长山派出所民警搜索到鹤大公路往黄金口村方向的岔路口时,在路口两侧一家小卖店墙根底下发现一辆自行车。细心的民警用手电筒光亮仔细照看,正是一台平把金鹿牌自行车。一时长山派出所民警群情激昂,立即对旅店进行清查。

十分钟后,民警权崇良等三人清查到供销社旅店。旅店店主反映:今天晚上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后,也就是7点半多钟,店里忽然来了一个人,提出要求住单间。当他住进6号单人间以后,这名男人又叫店主15岁的男孩替他打一盆水,他给孩子一元钱。店主儿子没要这一元钱,替他打了水,后来他就一个人插上门,关了灯。

民警们意识到此人有重大犯罪嫌疑。

很快,6号房门被敲响了,里边一个男人问道:“是谁?干什么?”

民警平和地回答:“噢,派出所的,查房。”

里边的男人拒绝开门,不耐烦地说:“你们还天天查房吗?”

民警漫不经心回答:“不天天查,看看身份证就行了。”

“什么,身份证?有,有身份证。”里边人这才开了门。

民警们进了屋,打开灯,一眼就看见此人刚洗过的西装,身穿红色羊毛衫,脸上有伤,脚下有泥,体貌特征与案犯相符。民警心中禁不住暗喜,于是要将他带到长山公安派出所值班室。

当民警口头向他宣布:“因为你有重大犯罪嫌疑,我们要请示领导立即对你实行依法拘留。希望你能配合我们工作……”

这名男人当即暴怒吼道:“凭什么?你们有什么证据,你们不能抓我,我要去告你们!”说着,冷不防从墙根拾起一把大刀锯,向民警劈头砍去,企图夺路逃走,民警一闪躲过,他趁机就跑,另一名民警死守门口,挡住了他的去路。

在搏斗中,民警夺下了他手中的刀锯,他居然像一头发疯的公牛,又抡起钢管折叠椅,向民警劈头砸去,三名民警一起冲上去拧住他的胳膊,将他铐了起来,随后,三名干警将这名男子带到长山公安派出所。

这时,几路人马闻讯赶到长山公安派出所,随同而来的还有那两位临海村的村民,两名目击者肯定指认:“在大坝的男人就是他!”

这时,时针指向晚9点30分。从接到报案到抓获真凶,仅用两个半小时。

原来,这个凶手名叫李运库,时年29岁,系吉林省通化市一家夜总会的保镖,他具备较强的身体素质和自我防卫能力,在他当保镖的三年内,竟数次被我公安机关多次处理过,他以凶狠、手毒著称,曾多次打断客人的手脚……

案发前一天,也就是3月11日,那天晚上李运库乘通化——丹东的大客车于晚6点来到丹东市,晚上住在市区一家旅社。次日早晨在汽车站附近租用吴月出租车去鸭绿江公园游玩。在行驶过程中,李运库和吴月两人谈得很投机,到达目的地后李运库付给吴月10元钱。吴月见李运库出手比较大方,便主动说:“大哥,如果你还要再用车,就到站前车场找我,我天天都在那!”

让吴月想不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一句话竟丢了自己的一条命。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大哥”果然来到站前车场找到了吴月,声称要租车去东沟县马家店镇看望一位朋友。

在去马家店镇的路上,两个唠起了家常。吴月大胆地说:“不瞒大哥,其实我们女司机开车不容易,我们不光拉客,如果对方出的价钱优厚的话,我们还可以陪睡。”

李运库本就是色中饿鬼,一听吴月这话,正中下怀,便问:“你去看哪里方便?”

这时车已经到了北井子,居然开到了临海虾场的大坝上。吴月眼见空旷无人,于是刹车停住,来到后座,脱掉下身的衣服。

李运库过来问:“要多少钱?”

“150元”吴月答道。

50元吧。”李运库商量。

“太少不干。”吴月一气,怒怒地说,“大老爷们,这事你还要还价。”

“不干就算了。”

“那不行,你都看见了,看了就得给钱,不能白看。”吴月一把拉住李运库的胳膊。

“啊呀,你这个女人,还想讹我不成?”李运库有些恼火。

“你敢不给我钱,我就去派出所告你强奸。”吴月不示弱。

李运库本能向车外看了一眼,远远望见两个人正向这边走来,他狠狠两拳,将吴月脑骨击伤,造成大量流血,后又卡住她的脖子,使吴月窒息死亡。

李运库本想开车逃离现场,慌乱中却翻到了坝坡下。然后,他抢走先前付给被害人的150元车费,以及被害人的手表、化妆包和脚上穿的“女人王”皮鞋。但又怕引起别人怀疑,半路扔掉了包和鞋。他跑到供销社旅店,本想睡一觉,猪呢比第二天一早逃回通化市,可没想到仅仅两个半小时就落入法网。

吴月为了钱财搭上一条命——年仅30岁,值吗?钱,是好东西,没有它无法存活;钱,也不一定是好东西,也许就是一条追命鬼。

冤有头债有主,李运库杀人自当偿命,这是他注定逃不掉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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