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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谁举证?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给出解答

 随手一阅 2024-04-26 发布于浙江

应诉,不断强化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警示作用。法院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不在法定期限提供证据,视为被诉行为没有证据,这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底线。

行政案件谁举证?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给出解答

其实,与行政诉讼相关的法律知识相比,大家可能更熟悉民事诉讼中的法律知识,就比如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大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进行支持。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则有一些不同之处,政府作为被告需要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即政府部门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因为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并不是权利义务平等的主体,而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文件与材料并不会直接拿给当事人,我们即使通过信息公开程序申请相关材料也很容易受到阻碍。若是要求我们老百姓提供完整的证据,这确实是有点强人所难了,而引发这一连串连锁反应的行政机关却无需作出任何努力,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我国法律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要求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不仅有利于平衡行政机关与我们老百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能够起到监督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工作留痕的作用。

行政案件谁举证?最高法公布典型案例给出解答

不过并不是所有行政案件,都完全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尤其是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根据我国《最高法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对于原告主张的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物品的合理损失,应当予以支持,对于原告提出的超出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贵重物品、现金损失,可以结合案件相关证据予以认定。

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发生了强拆、强占等违法行为,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给予合理的赔偿,但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例如强推前后的照片或者视频资料,以此来证明我们确实因行政行为产生了损失。而屋内的财产,法院只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进行估计,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同样也需要大家提供相应地证据证明。

由此可见,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于我们获得合理满意的行政赔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圣运律师建议大家,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基础上,可以进行拍照或者摄像,以留存证据。当然,若大家的房屋已经被明确地纳入到征收范围内,大家最好将贵重物品先行搬离,并联系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这些对于我们最终获得赔偿都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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