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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胖:轻则自罚三杯,重则限期改正,谁是野鸡学校的保护伞?

 靠你了谭胖 2024-04-26 发布于北京


假设一个问题:

有人拿了你的钱,承诺一定帮你办这个事,后来发现压根子虚乌有。多次交涉后钱能退回来,但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那么这个行为在法律定义上算“诈骗”还是“诈骗未遂”?

廊坊华航艺术学校,这个学校在网上有一张较为简单的网页,点击“咨询”跳出的是微信客服…… 不知道是不是新闻报道中的同一所学校,反正逐字看来仿佛是。

关于这所学校在就读四年后却没有大专学籍的问题,新闻里是这样描述的:

“……孩子在2020年进入廊坊华航艺术学校就读,校方当时承诺这是一所3+2五年全日制中/大专连读学校,有正规学籍。学校曾表示,不愿意留本校就读大专,可以参加单招被其他学校录取;愿意留在本校读大专,可以不用考试,但要支付5000元学籍费。然而,4年过去后,就读的学生却没有大专学籍。

家长表示,他们曾联系校方,校方回应没有宣传过学校是3+2学制学校;可以退还大专学费,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2023年8月,有家长向河北省政务便民热线反映,得到的回复称,该校并非3+2学制学校,无大专教学资质,在招生中存在误导学生、违规乱承诺行为。”

最有意思的是后面的处理意见:

“4月25日,河北省教育厅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对于相关学校虚假宣传作出的处理,是核减该校2024年30%招生计划,并责令教育局根据年检情况进一步处理。”

根据该校官网介绍,“廊坊华航艺术学校是廊坊市教育局、河北省教育厅、教育部逐级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系国民教育序列高中段教育。其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2003年”。学校简介里已经说明了它是全日制寄宿制中等职业学校,并非当初学校领导承诺的“3+2”五年全日制中|大专连读学校,印证了河北省政务便民热线回复的“该校并非3+2学制学校,无大专教学资质,在招生中存在误导学生、违规乱承诺行为”。

如果真的像它说的那样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2003年,距今刚满二十年。一所民办学校在这二十年里是否有类似情况发生?当地教育部门乃至教育厅在这二十年中有没有“年检”,“年检”的内容是哪些?都不得而知。我们知道最后给予该校的处理是一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但对于2020年入学的这帮孩子来说,这四年花了钱却没有学籍的时光应该是白白耽误了。

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理解,该校欺骗学生家长的行为算不算“诈骗”?相关司法机关和教育机关该不该立即介入?而不是仅仅做出“核减该校2024年30%招生计划”的“自罚三杯”式的处理,我认为这是个需要好好说道说道的事情。

关于有些地方办学的目的和好处,可能跟“培养人才”没太大关系,跟“创收”倒是颇有瓜葛。因此在全国各地民办教育也好,公办教育也罢,个中存在的门道其实无需多言。

但凡事总要有个底线,就像我花了钱你得给我东西一样,这是买卖。如果我花了钱你不给我东西,甚至其中还存在欺诈行为,就不该是媒体报道中教育部门的处理那么简单了。

否则深究下来,有些问题更细思极恐:

这种明目张胆“办学二十年”的学校究竟是怎么生存下来的?谁为这种学校的诈骗行为提供庇护?谁对学生们花了钱却浪费的四年光阴负责?如果只是“核减该校2024年30%招生计划”,是否可以理解为“没事,接着奏乐接着舞?”

所以也许仅凭一篇新闻报道撼动不了某些既得利益群体,但至少可以再曝光一下它们的嘴脸——

把显而易见的诈骗行为不痛不痒地归纳为“行业内察”,我相信在有些地方不是个别情况。所以这只是一所民办学校涉嫌诈骗的问题吗?它背后的问题更多也更大。

所谓“你知道,我知道,有些人假装不知道”,一些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民办教育学校在全国各地多少都有些令人不屑的伎俩,纵容它们如此办学坑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行为此前也多被媒体曝光,有些媒体明察暗访刨根问底,可这些年依然有增无减。

因此我想,总不好每次出了事就先“责令”,既然“行业内察”,不妨先自察一下自己对“教育”和“底线”的理解是否深刻,是否正确。

最后我再重申一下,诈骗就是诈骗,不能简单“责令限期改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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