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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晨:书法是技术重要?还是情感重要?

 家有学子 2024-04-26 发布于甘肃

艺术到底是“情感”重要,还是“技术重要”?我认为,艺术应该是情感技术结合的平衡体,技术是情感表达的方式和通道,好的艺术表达,是好的表达方式(技术)和好的表达内涵(情感,思想)的结合。要在“形”的基础上讨论“法”和“意”。

那么,同样作为艺术形式的书法,我们又应该怎样通过“情感”与“技术”的讨论去看待呢?古代的书法家又是如何看待二者的平衡关系呢?本文将会尝试把这个问题捋顺清楚。

宋代书法家米芾书法扇面

艺术的衡量标准:形、法、意

成熟的艺术家都知道,情感和技术是不可能舍弃其中任何一个的。但是,人在表达观点的时候,总会有不同的侧重,这种分歧就会存在。而这种“分歧”只是表面的,并不是原则性的。因为他们都默认了一个前提:艺术要符合一般的平衡标准。

我们在很多艺术中,都有这两种侧重不同的争执,书法在千年的传承中也有这两种观点的大讨论,古人称之为“意”和“法”的讨论,意是指内涵,包括思想情感;法就是指技术。

真正的艺术讨论是在一个基本前提下讨论的不同侧重,很多艺术争论都忽略了前提去讨论问题,就越讨论越乱。也会越来越疑惑,因为你会发现古人的言论是“矛盾”的,其实不是矛盾,而是忽略前提去看后面的深层内容了。在“法”和“意”讨论之前的这个基本平衡的前提标准,称之为“形”,也就是基本的特征,如果基本形都有问题,是没有资格讨论在其之上的艺术问题的。我们了解这个之后,看看书法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意无法,不成形

清代书法理论家宋曹在《书法约言》里说:“古人下笔有由,从不虚发;今人好溺偏固,任笔为体,恣意挥运,以少知而自炫新奇,以意足而不顾颠错,究于古人妙境,茫无体认”

这段话讲的就是不顾基本形而糊涂乱写,“任笔为体,恣意挥运”是无法,“以意足而不顾颠错”,是不成形。没有形的意,也不是真的意

比如前一阵我们看到称之为“射书”的“书法表演”,这种表演必然会说自己是一种艺术高度,是站在“技术”对面的“情感”表达,而其实这是低于讨论资格的,缺乏“形”的形式。有人说了:“不能这么说,这个作者也有好的书法作品。”但是这二者之间有必然联系吗?能写好的人瞎写就不是瞎写了吗?我们讨论艺术作品,就是以你创作这个作品的状态去讨论,这个作品的状态本身就没有进入书法鉴赏的前提资格,因为这副作品的“形”根本不符合书法的概念(以汉字为基本构架),我称之为“有意无法不成形”

视频截图

前卫“书法”表演:射书

我们对古人的误解之一,就是古人所谓的分歧,是在“形”过关的基础上讨论的,而不是在“未能成形”的层面讨论的。如同一个人如果连基本的处事原则都不懂,怎么可能讨论他做事的境界和风格呢?所以,其实很多后人视之为“分歧”其实多是断章取义或者片面理解古人了。而片面理解,就会造成极端的形式出现,那么这种“分歧”就是原则性了。比如我们再看看下面两幅作品

缺失书法原则“形”的作品,标榜为“意”

上面这副作品,其实缺失了“形”,去讨论“意”,以情感抒发为侧重去忽视“法”(技术)。

马云“书法”《话禅》

上面这副作品,只能说全部的价值都在作者上,而不在作品上。

第二种情况:有形有法,缺乏意

唐代亚栖《论书》:“凡书通即变。王(羲之)变白云体。欧(阳询)变右军体,柳(公权)变欧阳体,......若执法不变,纵能入石三分,亦被号为书奴,终非自立之体。

这段话是说,只是流于模仿,不懂通变,是固守形式,而固执的抱守着一个僵硬的方法,就无法找到核心而创新,称之为书奴。

缺失“意”的书法作品

上面这幅作品,“形”是没问题的,但是缺乏“意”就流于呆板,缺乏意的法,其实也不是真的法。过于单调的强调形,就容易变成美术字的趋向。这个古人称之为“馆阁体”,表达的冲突是“意法相害”,意思就是技术和情感产生了二选一的局面,而如果只选情感就流于“失形”,只选技术就缺乏“意”。

当代楷书名家临欧阳询《九成宫》与欧阳询的《九成宫》比较

大家可以比较一下,左边是这位当代书法名家临的欧阳询《九成宫》,右边是欧阳询的《九成宫》,比较细节就会发现,左侧过于规律性,结体严谨划一,用笔千篇一律。而右边则有一定机动性,结体有动势,用笔不做作。左边体现了很强的技术性,而后者则有“意”在。

前面两种情况,一种是形的缺失,一种是形的执著,都是缺少的,而后两种,才是古人经常讨论的,在完整体系下的不同侧重。

第三种情况:有形,法多于意

元代书法家赵孟頫说: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

这段话侧重在谈“法”,把“法”放在书法之最关键的部位“上”。首先,很多字体本身就是法多于意的,比如篆书、楷书,行楷,有些侧重法的隶书,小草书,章草,它们更加强调间架结构和用笔的方法。但是,同样是法多于意,“意”的部分也会因情感思维不同而不同,这就产生了不同风格。我们说学习只能学习“法”,因为“法”是轨迹,有轨迹才能有迹可循。而意是自己性格和经历还有审美能力组成的。法和意有契合,才是合格的艺术,只是比例多少有侧重而已。赵孟頫的字中,是看不到超越法度的情感的。

赵孟頫《陋室铭》

第四种情况:有形,意多于法

唐代的张怀瓘在《文字论》中说: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只是侧重“意”来说的,我们说如果在形上过关,法上没问题,才能说这个话题。如果忽略前面的,那就和赵孟頫的话正好矛盾了。因为说的侧重点不同,赵孟頫是从技术上来说书法,这个则是从意为切入点。

意多于法的字体,有部分隶书是这样,还有行草和大草。它们是在一定基础上谈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我们能在一个合格到可以忽略前提的作品面前,观看它的情感涌动和思维心胸,这时候去纠结外在的形式,反而显得小气了。草书是这种形式的代表,是原则上的最大灵活性的讨论,意多于法,则有更大的感染力,所以,古人在书法字体中论圣人的只有“草圣”而没有“篆圣”“楷圣”“隶圣”。

宋徽宗《草书团扇》

最高的艺术境界是“意法相成”

可见,古人在不同的情境下会说不同的语言,但是只是忽略了默认的前提,并不是否认了前提。而跳出情境的完整表述,才道出了全面的真谛。让我们看看古人的“完整描述”吧:

南朝王僧虔在《笔意赞》里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集成)于古人,以斯言之,岂易多得?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妄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明显,显著)

意思是说:书法的妙道,精神风采为上,形质尚在其次,两者兼具,才能继承古人,这样说来,哪里那么容易啊?必须让心忘情于手,手忘情于书,心与手能表达情思,作书时不随便乱想,这就是刻意追求而得不到,考察作品就显现出来了。

总结一下,艺术最好的状态是“意法相成”,僵硬的恪守原则,是“意法相害”,没有原则,是“意法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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