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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墈上曹姓600年湖产权沧桑往事【1】:1949年以前

 湖畔黄昏 2024-04-27 发布于湖北

公众号湖畔黄昏19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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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都昌县南部的鄱阳湖畔,周溪镇、西源乡一带,聚居有30多个曹姓村落,皆为墈上枣树下后裔。

公众号湖畔黄昏曾多文梳理过墈上枣树下曹姓渊源,自始祖荐公以至湖畔君本人,历一千二百年,凡38世,世系清晰,昭穆不紊。

参阅《墈上枣树下曹氏先祖事略》合集

2009年《曹氏沙塘宗谱》谱序载:  

荐公由南陵(鹿)岭而彭泽以后,其子贺公又由彭泽徙居都昌清化乡之龟山。

十四孙丙一公,由中堡长平阪(今名都昌北炎牌垄)迁徙卜居在距长平阪80周溪街之东、虬门之北、强山之西北、南界鄱湖的六都沙塘枣树下(今名都昌西源沙塘墈上村)。

越一传而为三八公,讳靖。二传而为允一公,讳平。秩至三传而为荣三公,讳

万公抄报湖产,纳课米四百石,厥后卜世繁衍。

▲都昌县西源乡沙塘村(墈上曹姓)

本文“墈上曹姓”泛指墈上枣树下后裔,比如墈上、塘里、箬堑、梅沙、焦堑等数十个村落,非具指今墈上村。

17万公1298~1351),号荣三,讳,生子五:均佑、均佐、均行、均祥、均美。

参阅龟山曹氏先祖事略【7】:15世靖公~17世万公

▲万公后裔聚居村落

元末明初,官府遵从“先到者先得”的原则,对鄱阳湖水面草洲征税,万公“纳课米四百石”,从而拥有了近300平方公里的湖港柴山权属。

谱载,万公

抄闸水产,止乌头山青云垴下柳树樁,止周溪寺山脚水源,止龟山,西止饶河口为界。

腹内大港深浅湖坽罾豪并各网等项水利,俱系嗣孙分授经营,并无别姓湖产相间,官册关明免载。

所有清水浮办网埠,只许裔孙自取,不得出租异姓。

换而言之,万公所置办的湖基柴山,包括石牌湖、竹筒湖、焦潭湖,强山、乌头山、朱袍山等等。

疆域水面近300平方公里。

▲石牌湖、沙咀湖

都昌墈上曹姓湖产范围,目前可见的最早官方记录载于明弘治年间1488~1505)南康府发给曹琦、曹繁的执照。

曹琦曹均佐1333~1381年)玄孙,龟山曹氏22世,彼时距离万公始创湖山已过去一百余年。

▲墈上曹姓分居世系图(曹程林先生提供)

故祖曹亨、曹均佐,洪武年闸办本府杨林河泊所虬门、周溪、柴棚港,并浅水东西盘湖等池,共办课米二百廿八石,鱼油翎鳔外。

至莺子口,至棠荫,西至饶河口,止山脚水源。

元末明初设置河泊所以征收渔税,如饶州府柴棚河泊所、南康府杨林河泊所。

明正德《南康府志》记载,杨林河泊所在府西南半里,吴元年(1367年)河泊官陈善卿”。

有意思的是,陈善卿为星子陈再阳先生先祖。如再阳先生所言,当年陈老先生应该征收过湖畔君先祖的渔课。

杨林河泊所

嘉靖二十一年1542都昌县渔课册“柴棚壹处”项下,对于墈上曹姓(六都)的湖产和课米有更详细的记载:  

一户曹亨,户丁曹泮,六都人。

原额办水名东西盘湖、夹砂坽、石牌湖、杨家汊、蒋家塘、沙窝老鼠埉、彭公坎、鹅项石头坽、腹内江家湖、杨家塘、杨树港、蛟龙潭、团湖、五湖坽、碗堽坽、史饶河一边,课米柒石。

外佃水名均池、水尾、力士、新坽、棠荫、周溪、柴棚、虬门等港,至力士、新坽,至饶河口,至莺子河,至本都水源山脚为界。

曹泮得受四分,该课米壹佰壹拾肆石贰斗捌升。

曹恢户丁曹庆得受壹分,该课米贰拾捌石伍斗柒升。

曹均佐户丁曹禄原额闸办水名沙塘、竹子湖、毫池沙堰、南历长沙池、洪富新塘、邓埠塘、墓明塘、黄家滩、佛生港、史饶河一边,该课米贰拾壹石。

外佃均池、水尾、力士、新坽、棠荫、周溪、柴棚、虬门等港,得受贰分,该课米伍拾柒石壹斗肆升。

告鸣司府,查照旧额钱粮,屡年河泊所自运解纳。

嘉靖元年1522加安义县九姓渔户课米陆石三斗肆升,俱曹亨、曹均佐柒分朋纳。

课测

由此可知,墈上曹家共有三个承课“户头”,即曹亨、曹恢曹均佐,并各有“户丁”曹泮、曹庆曹禄三人。

需要注意的是,纳课户头、户丁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某个家庭,而是若干个家庭的组合或一个家族分支,如某某房,甚至某某村。

均佐1333~1381年)为万公次子,龟山曹氏18世,谱载:

次子,生于元至顺三年,殁于洪武十四年,葬李家堑。

抄闸湖池佛僧港、云池、水尾古港、毫池沙堰,俱坐分界强山之西,课米廿七石有零。

参阅都昌曹姓村庄始迁祖【1】:墈上枣树下均佐公支下

曹均佐的玄孙,龟山曹氏22明成化年间迁居箬堑长子即曹禄,谱载:

长子,生于正统丙寅年(1446),殁塟独山坟,娶段氏,葬老坟山。

生子一,继娶李氏,葬夫同处,生子二。

均佐公后裔(部分)分布简图

曹亨、曹均佐、曹禄等纳课户头一直沿用到清朝。

课甲一户曹亨,户丁曹均佐、曹禄,六都人。

管原额水东西盘湖、沙咀湖、石牌湖、老鼠夹、虬门等处港分,承课米二十五石六斗三升四合。

数百年间,鄱阳湖畔的家族对湖产的争斗、诉讼从未停息过。

墈上曹姓的湖产范围,亦非一成不变。

康熙五年(1666年),墈上曹姓承买了强山四脑、三塘并草坪

嘉庆四年(1799年),经过20多年的诉讼,墈上曹姓承买了云池、强港、下湾池

参阅都昌墈上曹姓和鄱阳强山杨姓250年前的湖产权之争,死4人,官司打了20多年打到北京

云池、强港、下湾池

当然,数百年间,墈上曹姓的湖产除了新增,也有减少。

比如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墈上曹姓杜卖湖池水面的契约所载:

立杜卖湖文契人南康府都昌县六都墈上曹琦公、公裔孙常锡、常环、常钰、光唐、光文等,今立杜卖文契一纸。

为公费不给,合分公同商议,情愿将祖遗下三山潭、富池岭,急水(纟豪)樁起,至饶河口止。

止饭山,西止三山,止罗溪、康山、箬堑、棠荫、来苏湖为界,止饶河口为界。

其湖通共作二十五分,开派内将五分凭中出卖与饶州府余干县康山村袁仁、王元亮、吴世昌族众名下前去为业。

凡系此湖各业各埠概归买主取鱼收埠供课,当日三面言议,卖得时值价钱二十千文正,入手讫系是二意情愿,并非谋买逼勒等情。

其湖该载府课银三两零八分八厘五毫,现在南昌府昌邑所曹清振户内听从照分过割,供输无阻,不必另立付单,其湖亦无朦胧典佃等情。

倘有来历不明,卖者一力承当,俱不得干涉买主,自卖之后各无反悔,恐后无凭,立此杜卖湖文契永远存照。

所有原买老契未曾缴付,当日批明不得为据至于各族谱牒所载,并零星字迹亦不得为凭比日契价两讫。

曹琦、曹为曹均佐的玄孙,龟山曹氏22世。

字辈为33世,字辈为34世。湖畔君38世。

参阅曹氏字辈:都昌治内合族编修百世派

▲墈上枣树下曹姓字辈(部分)

数百年间,墈上曹姓万公后裔已繁衍为数十个村落,聚居鄱阳湖北岸。

为避免手足相残,万公后裔结合各自捕捞技术,确定了各村各分支相应的捕捞方式,互不干扰,各得其所。

比如墈上“白船为捕”,梅沙“滚钩为捕”,蔡公汊“耙网为捕”,虬门“扳罾为捕”,等等。

咸丰十年1860,墈上曹姓裔孙置酒商议,严禁私放捆钩取鱼:

立合议字人曹珙、曹琦公裔孙等,缘祖遗湖港世守,维有历年兴取鱼利,向有器业成规,不容在湖港放钩。

今因人心变乱,不思祖遗旧业具在,可任兴取鱼利,而竟擅自放钩,败坏祖业,且放钩系王朝厉禁,安敢败祖德而复乱王章。

我等是以置酒商议,合立禁条,永远不许在课内湖港四界放钩,一以遵王章,一以保祖业。

嗣后如有私行放钩,一经捉获,合众重罚,决不轻饶。

倘有恃强不遵者,我等务宜同心顾祖保业,以承国课,不得徇情畏缩,奋志送官惩治,庶课业可保而王法亦不致藐若弁髦,如有知情不夅者,与放钩者同罚。

恐后无凭,合立公议禁条开列于后,永远存据。  

一议万公湖港四址界内,放钩者罚钱廿四千文。  

一议佛僧强港、架坽口、山下坽、茅家坽,放钩者罚钱廿四千文。  

一议外村、外姓合伙放钩者罚钱廿四千文。  

一议报本村放钩信者赏钱四千文。  

一议捉获放钩者赏钱八千文。 

▲湖约 

毕竟都是墈上枣树下后裔,墈上曹姓内部分歧常常“置酒商议”即可解决。

然而,与外姓的纷争,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同治九年1870),墈上曹姓、塘口段姓因大石牌发生纠纷,段姓靠水不能吃水,因为“系曹姓承课管业”。

官府考虑到段姓渔民的生计,只有折中处理,“大石牌湖……着曹姓租给段姓密网取鱼”。

同治九年(1870年)十二月初三日印谳:

……大石牌坐落都昌县境六都地方,至周溪寺,至龟山,至乌头山,西至饶河口,广袤数十余里,湖中有大石牌三座,因以得名。

系曹姓承课管业……本县等秉公酌定,断令该湖自周溪寺至黄土咀即红梅汊附近地方,着曹姓租给段姓密网取,仍着公户人等至湖邻宋秉异等妥为议租立约,俾资……

▲都昌治内百世派

为维护祖业,都昌墈上曹姓与周边外姓数百年间纷争不止,以下数则契约可证:

契约1

道光二十三年1843二月十九日,曹姓三塘和于、洪二姓议字,今于、曹、洪三姓人等会同置酒说明,于、洪己湖池东址彭家咀,南址棺山头,东北址六户官坝为界,西址沙咀曹湖。

沙咀曹湖乃曹姓己业,于洪不得混取渔利

曹姓石牌湖北址周溪寺,西址冯、邵、吴、刘、段、江姓等村岸,南址己湖,东址山柳树樁……

于、洪为都昌县万户乡大姓。

契约2

民国戊午年(1918腊月初六日余友神等领禁字契,今因误入曹府石牌湖窃取渔利,当被曹府取鱼人将船钩提获,自知情虚理欠,情愿出酒礼钱封禁寝事……

契约3

民国十一年(1922124日,立合约宗人强山杨、陈、曹姓三塘等情因两造渔利争端连年,溯其湖界,并无相连之势。

杨、陈湖业居强山之东南,名称汉池湖。

曹姓湖业居强山之西北,湖号石牌。显有强山隔断其中。

当然业居两地,县分鄱都,既无共利之难,应修和邻之好。

曹姓湖落强山村西,居处相近,势易侵占,以致公庭不休。

今又阳历十月五日,曹姓在石牌湖获其铜钓等项,具禀于水上汛地警察队员唐声明控诉,当经传集杨、陈、曹三姓等当堂解释,以示事后,杨陈退还本,不准特近侵占,并传近地乡绅与两造村耆者等,愿造当堂书字善后,永断侵占情形,否则甘愿送官处罪

恐口无凭,立和约二纸,各执壹纸永远存储。

▲万公像

契约4

民国癸亥年1923冬月二十六日余坊里轮公等领罚字契,情因筒钩误入曹河沙湖内窃取渔利,今冬月二十六日清晨被曹府取鱼入捉获,自知情虚理欠,情愿领罚封湖寝事,如有再犯,任凭曹府送官处治………

余坊里当为今都昌县南丰镇余晃里。

契约5

民国卅二年1943十一月二十五日,洪峰仁等领禁字契,今日在曹姓沙咀湖内夺取渔利,被曹姓捉获,情知理屈,邀请曹姓保甲等甘愿封湖领禁,在后再窃取,任凭焚船碎钩,无得异言,恐口无凭……

1953年《省湖管处:关于焦潭湖、鹅黄湖、万物池、沙嘴湖的调查报告》:

五二年下半年余干康山人到沙咀湖捕鱼,被墈上曹家打伤余永定等人。

势管青山力管湖,都昌墈上曹姓“恃族千烟”,周边他姓民众侵犯曹姓湖产后,常常立下字契“自知情虚理欠,情愿……任凭……

否则,就是械斗、诉讼,旷日持久,劳民伤财,双方谁都难以承受。

都昌墈上曹姓除了和鄱阳强山杨姓持续20多年、付出4条人命的那场械斗、诉讼。

参阅都昌墈上曹姓和鄱阳强山杨姓250年前的湖产权之争,死4人,官司打了20多年打到北京

目前所知的还有两起案件,一为清光绪年间陶姓在湖汊钉樁妨碍捕鱼作业,一为民国年间与鄱阳强山杨姓控争柴山。

限于篇幅,此处不赘。

▲鄱阳湖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湖港国有,共同使用”,明清以来形成的鄱阳湖产权结构被打破。

都昌墈上曹姓湖产权受到致命冲击,纷争数百年的周边他姓则直接受益。

鄱阳强山《杨氏宗谱》1937版记载,解放前杨氏仅拥有长山周边的部分草洲和小湖面。

1996版《杨氏宗谱》“世业”则载:

解放后党和政府……本着“耕者有其田、渔者有湖泊”之原则,和“近为何方、划归何方”之精神,给予了(长山)山洲现湖。

鄱阳强山杨氏遂进入了焦潭湖、大小鹅湖、干板湖、汉池湖、饶河港及康山港等水域捕捞。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鄱阳湖上的纷争从此停息。

相反,都昌墈上曹姓、鄱阳强山杨姓的纷争从解放后一直延续至1970年代。

期间尤以73·12纠纷”、“79·12纠纷”为最。

参阅都昌墈上曹姓600年湖产权沧桑往事【2】:1949年以后

▲沙塘曹氏宗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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