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毛泽东和斯诺当翻译的吴亮平

 A松毛岭634高地 2024-04-27 发布于山东

●为毛泽东和斯诺当翻译的吴亮平

美国记者斯诺于1936年5月至10月到陕甘宁根据地进行实地采访,他是第一个进入中国红区采访的西方记者。根据采访撰写的《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译本书名《西行漫记》),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书中记录了斯诺与毛泽东的几十次对话,就是由吴亮平(1908—1986)担任现场翻译的。

  毛泽东与斯诺在陕北保安窑洞曾进行过十几个晚上的长谈,往往从晚上九点谈至翌日凌晨两点,而当年一直陪同担任翻译的就是吴亮平同志。第一次采访是在1936年7月16日,斯诺在描绘那场谈话的情景时多次提到吴亮平:“毛泽东交叉着腿坐在从岩石中凿成的一个很深的壁龛里,吸着一支前门牌香烟。坐在我旁边的是吴亮平,他是一位年轻的苏维埃'干部’,在我对毛泽东进行'正式’访问时担任译员。我把毛泽东对我所提出的问题的回答,用英文全部记下来,然后又译成了中文,由毛泽东改正,他对具体细节也必力求准确是有名的。靠着吴先生的帮助,这些访问记再译成了英文,经过了这样的反复,我相信这几节文字很少有报道的错误。我在收集材料上多亏吴亮平给我许多的帮助。”在蜡烛光亮的摇曳中,斯诺在吴亮平的帮助下,伏案振笔疾书,一口气记了两万多字,后以《一个共产党员的由来》为名作为第4章收入《西行漫记》,这是世界上唯一的由毛泽东口述的个人自传,至今仍在西方以各种形式出版流行。作为当事人之一,在时隔40年后,吴亮平依据《红星照耀中国》和《密勒氏评论报》、《亚美》杂志等有关书刊资料及自己的记忆,在可能范围内对译文作了必要的订正,增加了一些脚注,丰富了原书的背景材料。1979年12月,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他整理定稿的《毛泽东1936年同斯诺的谈话》(副题为《关于自己的革命经历和红军长征等问题》),这是具有难以取代的独特价值的文献性版本。斯诺的惊世之作《西行漫记》,第一次向世界揭示了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这一人间壮举,并使整整一代中国人首次读到长征的英雄事迹,这里面有吴亮平的一份贡献。

  吴亮平又名黎平、理屏,是奉化忠义乡吴家埠村(今属莼湖)人,曾就读于奉化县城锦溪小学。后在上海南洋中学、大夏大学求学,曾任上海学联总务部部长,参加了“五卅”运动。1927年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时加入中国共产党。斯诺在《红星照耀中国》中曾简略地介绍过吴亮平:“他是蒋介石在浙江的故乡奉化一个大地主的儿子。几年以前,因为他那显然有野心的父亲要叫他和蒋总司令的一个亲戚订婚,他就从家里逃出。吴是上海大夏大学的毕业生。在上海,帕特·吉文斯曾经逮捕他,使他在华德路监牢里关了两年。他曾经留学法国、英国和苏联,二十六岁,因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努力工作,领到了制服、住所和食物——后者主要是大米和面条。”对斯诺的这段描写,吴亮平曾风趣地说:“我的父亲早就去世了,轮不到土改划成份。不过,如果要划成份,我看他绝不是一个大地主,他早年在沈钧儒任校长的浙江法政学校读书。毕业后当过宁波第四师范讲习所所长。他没有土地,更谈不上有土地出租了。”其父对吴亮平离开家庭后,外出读书、参加革命,都曾给予支持。至于订婚一事,系由其父的朋友、蒋介石的远房亲戚提出,因吴亮平不同意,其父也没强求,故谈不上有什么“野心”。

  1929年,吴亮平从苏联回到上海,在党中央宣传部主编《环球》周刊。次年他克服重重困难,在德文原版本的基础上,参照俄、英、日等几种文字的版本,在艰苦的环境中,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仅用三个月的时间翻译了《反杜林论》首次把这部被誉为“马克思主义的百科全书”的重要著作介绍给中国人民,使这部不朽的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从此扎根于中国,尔后他又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对这部书作了四次修订。1931年,毛泽东率领红军打下福建时,从战利品中发现了吴亮平翻译的《反杜林论》,就一直带在身边认真学习研究。1932年,吴亮平进入中央苏区与毛泽东相识后,毛泽东高兴地称赞他“功盖群儒,其功劳不下于大禹治水”。在两万五千里长征中,毛主席丢弃了不少衣物,但《反杜林论》等马列哲学著作却一直带在身边。1933年,吴亮平在江西苏区瑞金曾经担任全国苏维埃政府的经济部长,负责发展根据地经济的任务,当时他才25岁。在长征中他先后任红一军团地方工作部部长、红三军团政治部宣传部长、中央纵队秘书长,主要从事地方和宣传工作。在延安吴亮平担任过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曾在抗大、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和陕北公学讲授马列主义课程。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上海市沪西区委书记、中共中央华东局企业管理委员会副书记、化学工业部副部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领导小组成员、中共中央党校顾问等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