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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命抉古录》十神基础

 易玄91wavgkr75 2024-04-27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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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神在古法八字中早已有之,可以说是古法和子平的一个纽带,只不过古法中十神只是一个知识点而已,属于三命之禄命分析技法的一部分,而子平八字将之发扬光大,并成为子平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方面学习子平法的易友顺利切入古法体系,这里讲《星命抉古录》中的十神内容安排在前。

禄命古法之十神以以年柱太岁为太极点,以化气为根本,重视化气五行。

二、十神

正官

甲见辛,辛为官;乙见庚,庚为官;此皆从化气而名之也。古法重化气,正官皆化气所最贵。盖甲己土克丙辛水,甲己为主,丙辛为客,主克客为五行家所取,即卜筮亦复如是。若乙庚则作合矣。余可类推。姑举甲乙两干为例。

正官最忌伤官,但伤官有制,则仍不为忌。若行运见伤官不利者居大多数。

偏官

甲见庚,庚为偏官,乙见辛,辛为偏官,本位对宫第七位,亦名七杀。以化气证之,偏官皆泄气,古法重化气,即忌泄气,何言之?甲己土为主,乙庚金为客,甲见庚为主生客,即泄气也。

乙庚金为主,丙辛水为客,乙见辛为主生客,亦泄气也,馀可类推。

偏官最喜劫财,劫财即阳刃,庚为甲之杀,乙为甲之刃【乙即卯也】,杀刃并见,即乙庚合也,甲若单见杀,不见刃,则嫌泄气,若并见杀刃,则乙庚一合,甲虽泄气无妨也。

凡富贵格,杀刃并见者,居大多数,历试历验。

凡阴乾偏官喜见伤官,如乙杀为辛,乙之伤官为丙,丙辛一合,反为可喜。

正财

正财有优劣之分,阳干正财为优,阴乾正财为劣,非如偏财一例可取也。阳干正财,如甲之正财为己,己为妻,甲为夫化气一合可取也。阴乾正财,如乙之正财为戊,戊之化气为火,乙之化气为金,火克金不足取矣。此为子平家所不知也,阴乾若多正财,须克制之。

偏财

偏财以化气证之,有生我之力也。

如甲之偏财为戊,戊癸火生甲己土也。乙之偏财为己,甲己土生乙庚金也。财旺身弱之说,不必信矣。

食神

食神之力等于偏财,如丙为甲之食神,甲己土克丙辛水,以化气证之,甲己为主,丙辛为客,主克客为化气之所取也。

但食神以长生帝旺本库为最贵。

伤官

伤官伤正官也,阳干伤官化气为克,阴乾伤官化气为泄,如甲阳干见丁,丁为伤官,即丁壬木克甲己土也。

乙阴乾见丙,丙为伤官,即乙庚金生丙辛水也,克与泄为化气所忌。惟见正印皆足以解之,见财则伤官仍不为忌也。

正印

正印古名爵星,得之主寿,喜见天月二德、正官贵人(正印喜正官),不喜见劫财。

以化气证之,甲之印为癸,戊癸火生甲己土也,但印忌太多,如三位四位,反不利于财官,此乃以少为贵者。

正印不喜食神,如甲之正印为癸,食神为丙,丙辛化气水克戊癸化气火也。

正印不忌劫财,如甲之正印为癸,劫财为乙,戊癸化气火能克乙庚化气金也。

偏印

偏印为枭,五行家所不取,如甲之枭为壬。

以化气证之,丁壬木克甲己土也。乙之枭为癸,戊癸火克乙庚金也。

年月见之,祖业必见凋零,

日上见之,夫妻难免反目,

时上见之,子息必不得力,甚则刑克矣。

惟财多足以解之,若枭多财少,仍属无济(财多可解偏印之害)。

不明化气,不知枭之为害也。子平家知其害,不知其所以害,无他,不明化气也。

比肩.败财

败财之名甚不雅驯,古法惟沐浴名为败,初未闻于比肩之中,立败财之名也,立之者必在唐以后矣。

如甲见甲,乙见乙,是为同类,化气无同类之嫌,且败财(比肩)必有拱物,如甲子见甲寅,则为拱丑,甲子见甲辰,则为拱丑、寅、卯三位。

另外,天干比肩,亦可称为禄,如甲见甲,甲亦禄也,乙见乙,乙亦禄也。甲禄在寅,寅即甲也。乙禄到卯,乙亦禄也,(玄注:这就是盲派运用的干支互换等同之法,可见盲派民间命理师继承了很多古法。)凡有驿马者。最喜见之。有杀者其喜见同。

劫财.夺财

阳干劫财即阳刃。阴干劫财无刃矣。如乙阴干见甲非刃。反为可取。乙庚金能生甲己土也。最喜见杀。如甲之劫财为乙。庚为杀。杀刃并见。即乙庚合也。合财化杀矣。故见劫不见杀。则劫为不取矣。

阳干劫财可以和刃同论,阴干劫财与刃不相同。

羊刃为神煞之一,乃禄前一位。阳干羊刃为阳刃,即劫财;阴干羊刃为阴刃,不是劫财,而是禄前一位,如乙禄在卯,乙刃为卯前的“辰”,丁刃为未,可知阴刃在辰戌丑未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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