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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性杀身!2003年东港市合隆镇大碑山“10·18”碎尸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4-28 发布于云南

2003年10月18日15时,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十字街镇瓦房村一组60岁的村民鲁学发,闲着没事到附近的大碑山去捡茧。这棵树上瞅瞅,那棵树上看看,突然远远发现一个破碎泡沫箱子,他以为有人隐藏什么东西,便在周围寻觅。在箱子下方18米处,他发现了新土,扒开新土,发现埋的塑料布,透过塑料布看见里面的血和肉体,他以为是别人掩埋的死马崽子,又培上土回了家。

第二天,鲁学发毫不在意对兄弟媳妇王喜杰讲了他的所见。王喜杰听完后又对村里的妇女主任边洪梅讲了这件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职责所在,边洪梅急忙报告了十字街公安派出所。这时已经是发现后的第三天。

10月21日上午10时05分,东港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受理东港市公安局十字街公安派出所副教导员陶学良的案情报告和现场勘验的请求,遂组织侦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丹东市公安局王戒骄局长助理、刑侦支队纪开祥支队长,东港市公安局赖建华局长、王卫民政委、崔义发副局长相继到达现场。

现场位于合隆镇(2002年,改称合隆满族乡)齐家堡村齐家堡东村民组的大碑山南坡,吉龙线公路北侧。扒开松土,塑料袋装有一具女尸上肢部分,缺少下肢部分,切割整齐。起出尸体,呈现出1m×0.6m×0.38m新挖土坑。土坑向北18米处有泡沫碎块7块,组装后规格为84cm×49.5cm×46cm的体积箱。在泡沫箱宽度处用5厘米黄胶带封围五道。

刑侦人员根据尸体上肢80厘米分析认定泡沫箱为运尸包装箱。

法医又根据尸表检查和解剖分析,死者是生前被人勒死后分尸的。

综合分析此现场为案犯抛尸现场,即第二现场。

查找死者身源,是侦破这起特大杀人分尸案件的第一环节。市局领导决定,抽调合隆公安派出所和十字街公安派出所全体干警,以刑警大队为骨干力量,分三条战线展开侦察工作。刑警大队分成8个组,围绕发案现场相近地区和市内中心区查访死者身源。两所公安干警组成一组,组织民兵以抛尸现场为中心,向外扩展搜索发现尸体下肢掩埋地点。刑侦技术人员组成的小组,拍照固定现场,进行勘查和尸体检验。

经过走访调查,次日上午10时获取了姜桂玉于10月16日晚失踪,至今无下落的信息。当即用手机在抛尸现场与姜桂玉的姐夫邹德祥取得联系,核实姜桂玉失踪、着装和特征等基本情况。通知家属赶往火葬场进行尸体辨认,经过辨认,死者就是姜桂玉。

侦查员立即召集家属座谈,全面获取姜桂玉的基本情况:

姜桂玉,女,31岁,新城管理区八棵树村七组户口;本人有理发、烫发的特长。在大东管理区工业街路微波站附近经营天源美发屋。2003年7月迁至梦都洗浴中心对面,更名为花都美发屋。先后与两个丈夫离婚,生育一男孩,在其大姐姜桂琴家抚养,独自一人食宿在美发屋。

10月16日晚姜桂玉在美发屋吃饭,18时许被其二哥姜元明找去小肥羊饭店亲戚聚餐,20时被打来电话找出,一夜未归。

10月17日上午,死者好友孙向东找她,亲戚就到死者住处去找,发现外门没锁,里门外锁,宅室灯开,电视未关,分析姜桂玉可能失踪,便开始四处查找。

根据现场勘查和现场调查获取的情况,参战干警先后两次进行案情分析,确定侦查方向。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经过反复争论反复分析研究,最后达成如下共识:

被害人个人私生活和情感比较“开放”,与案犯应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很可能是“私情”导致杀身。大体可归纳为四种因果关系:

第一种是从相识到私情往来被死者纠缠,导致排除纠缠而杀人;

第二种是与人“私情”时间较长从而产生了某种矛盾,导致报复杀人;

第三种是死者私生活比较“开放”被某一个情人察觉,最终导致吃醋杀人;

第四种是死者素好包装自己,似有富婆之嫌,而被人骗入现场,不排除图财杀人。

杀人现场,即第一现场,应与抛尸现场,即第二次现场有一定的距离。杀人现场应以市里室内为好。

这个结论的依据是:

第一、盛尸物体专购,封固坚实,伪装较严,应有一定距离;

第二、盛尸塑料和泡沫箱干净,无沾浮物,尸体无拖拉痕迹,环境符合室内;

第三、盛尸箱子体积较大,没有捆绑痕迹,应有交通工具运输;

第四、死者下肢部分另有包装物和掩埋处;

第五、作案人数一人为好。

“10·18”专案组决定立即排查10月16日18时后,无固定地点,下落不明,与死者生前相识接触,具备心狠手辣、狡诈恶习很重的人。

针对死者姜桂玉的来往接触关系,参战的干警展开了昼夜的调查走访。一条重要线索搜集上来:案发前与死者接触最多,通话次数最频的孙小兵,从事收购海货生意,其妻在一家娱乐场所工作,三分之二时间不在家。10月1日至16日半月时间与死者通讯联系多达60余次。于是,将孙交由刑警大队四中队专门经营,经请示领导批准,秘密传唤孙小兵。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经营,查清了孙小兵的活动地点和10月16日18时以后22时以前与多人在一起玩扑克的情况,22时后回家,24时从家出来收购海货,除其妻证实稍有差异外,其余都逐一核实一致,从时间的定位和综合分析,孙小兵与死者正在热恋之中,杀害死者因素不足,孙的嫌疑根据下降。

因为死者生前私生活“开放”,接触来往人员甚多,所以专案组先后查否的嫌疑对象就有38人。

10月22日排查出与死者密切接触的又一重大嫌疑对象杨彩文。

杨彩文出生于1972年11月13日,系合隆镇齐家堡村齐堡东村民组村民,与吉林省德惠的贾兵结婚,2003年离婚后便游荡社会,奸宿、介绍他人从事不正当行业,无恶不作,与死者相识相熟,经常活动于餐饮和旅店场所。但调查活动场所找不到杨彩文10月16日18时以后的活动情况。

于是,专案组召开活动地点接触人员会议,秘密收集案发后杨彩文的神态表现,有群众反映案发后杨彩文打麻将精神不集中,时常输钱。

专案组传唤前妻贾兵证实,10月18日杨彩文约她出来见面,说不见面以后再看不到他等等一些反常的话。

抛尸掩埋现场是其父杨国洪经营的山岚,具备熟悉抛尸现场的条件。

杨彩文嫌疑依据直线上升。

又经密侦获取10月16日深夜在合隆镇齐家堡村其父家过夜,17日从齐家堡村乘公共汽车回到东港,但16日晚什么时间回家,怎么回家却无人发现证实,杨彩文已构成重大犯罪嫌疑人。

专案组决定将调查走访转为追缉抓捕。

10月22日晚,专案组召开紧急动员大会,公布杨彩文体貌特征和衣着情况,发给人头照片,明确和分工抓捕任务后,局长赖建华、副局长崔义发就抓捕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调集花园和向阳公安派出所大部分警力,对杨彩文的亲属关系和重点活动场所架网守候;启动四处出租车出城登记站进行阻截;组织若干小组在花园和向阳公安派出所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围捕搜索。

刑警大队四中队政治指导员孙众,会同花园公安派出所民警姜昆、赵新刚三人,担负锦江委地段的搜捕任务,当搜索到该地段百乐旅店,出示杨彩文照片给业主看时,提供出该人去过梦都洗浴中心的线索。三人立即对梦都洗浴中心逐层进行搜索,21时40分,在二楼休闲厅将杨彩文抓获。

经突审,杨彩文供认了全部杀人分尸的犯罪事实:

杨彩文与死者姜桂玉有“私情”关系多年,后来杨彩文发觉姜桂玉不止和他一个人有关系而是和几十个男人有暧昧关系,强烈的嫉妒心让他怒火中心。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竟患上性病,他知道这个病肯定是姜桂玉传染给我自己的,在嫉妒和愤怒的双重作用下,他决定除掉姜桂玉。

杨彩文事先购刀磨好备用。10月16日晚他将死者调进他的租房内,发生关系后,当死者穿好衣服外走时,他突然迎面双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将其摁倒在炕上,继续死掐,死者昏迷,他怕不死,用备好的尼龙绳勒其脖子,确认死亡后,用折叠弹簧刀当即分尸。

10月17日上午,在黄海市场摊位购买特大泡沫箱和塑料袋,用塑料袋套装死者上肢后再装入泡沫箱内粘封;用毛毯包裹下肢,于当日上午和晚间两次租车运往合隆镇齐家堡村掩埋于河套和山上。抢劫手机一部和部分现金。

至此,“10·18”大碑山女尸案真相大白,而杨彩文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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