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磊
导读
在宋代书法家苏轼的眼中,草书是一门富有灵魂和创造力的艺术。他强调草书的创作不必刻意追求完美,而应让其自然流露,体现出草书“尚意”的精神。这种追求自然、寄托于物而不留意于物,不仅体现出道家的无为观念,更展现了对艺术及人生哲学的独特见解。
一方面,苏轼认为草书的创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创造出新颖和独特的作品。对他而言,“新意”是一种自家面目,可以显现个性,也是草书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要实现这一目标,书法家在书写过程中要听从内心的驱动,直抒胸臆,让笔触自由地驰骋于纸上,以此为乐。此时的草书才能呈现出“颓然无放,略无点画处而意态自足”的优美画面,显现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艺术形式。
另一方面,苏轼主张草书创作要在保持独创性的基础上遵循一定的法度。“意法相成”是他追求的最高境界。对于草书的学习,他认为既要“积学乃成”,但又不能受到过多所学的束缚,而应善于自我调整和变通。当书法家能够在法度中寻求新意,并在豪放之外安置妙理,便能创作出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佳作。
在苏轼的草书世界里,重意而薄学的观念深入人心。他主张,“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 这种观点,其根本原因在于意是天成,而学则是人为。意难以通过刻意追求与学习获得,而是一种来源于内心深处的自然流露。因此,草书创作应该以意为主导,紧紧把握住这一灵魂。
苏轼对于草书的创作独具匠心,强调在追求自然与创新的过程中找到完美的平衡点。这不仅令草书在当时的书法传统中占据一席之地,为后世留下无数珍贵的艺术珍品,也为现代人带来独特的审美体验和价值。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欣赏,北宋苏轼书法作品《草书赤壁怀古》,此帖传为苏轼书迹,真假尚有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