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姚舜明墓志考 宋美英 1984年10月,诸暨县文管会在东和乡上姚村文物普查时,征集到宋姚舜明墓志两方,同时征集的还有姚妻张氏黑色大理石墓志一方和“崇宁通宝”、“熙宁元宝”铜钱等(现皆由诸暨博物馆收藏)。据当地群众反映,姚舜明墓为夫妇合葬砖室墓,毁于1967年“文革”中,发现时墓中仅见铁墓志盖、枕形志石、黑色大理石墓志各一方和“宋故待制姚公之墓”铭文墓砖若干。 姚舜明墓志由铁墓志盖和枕形志石组成。铁墓志盖,呈长方形,长34.6、宽21.3、厚1.1厘米,用铁浇铸而成。正面竖刻楷体阳文,笔道略带隶意。志文共8行,满行5字,共39字(图一),铭文为“宋故左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文安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姚公之墓”。 枕形志石,为花岗岩质地,制作光滑,呈青白色。面呈梯形,长24.8—27.8、宽12.5—14.5、厚7.5—9.5厘米,其状似枕。志石六面环刻墓主人生平,铁线篆书阴刻,枕面四围共18行,满行10字,两个端面共6行,每行6字,凡214字(图二),字体工整,秀逸隽永。其中两个端面铭文为“宋左中大夫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文安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姚公墓”,内容几乎与铁墓志盖上的如出一辙。另外四个面主要记录了姚舜明的籍贯、官职履历、卒葬年月及其婚姻、子女情况,铭文释读如下: 公讳舜明,字廷辉,姓姚氏,会稽剡人。登绍圣丁丑进士第,仕至左中大夫、尚书户部侍郎。引疾丐闲,以徽猷阁待制提举太平观。逾年,上章挂冠,有旨从其请,而增秩焉,甫及授命。当绍兴五年九月十三日疾革而薨,享年六十有五。有旨赠官四等。娶张氏,故太仆寺丞之女。子,男四人,宏、宽、寓、宪;女六人,归莫伯镕、黄师信、叶春、毛叔度、张云,壹未行。以六年七月六日葬于诸暨县长宁乡左溪。原家有石枕,宗党刻记,纳之椁中。若夫盛德至善,立朝大节,详具于志铭。 志文中涉及人名、官职、地名若干,为我们研究宋代历史和诸暨历史地理、行政区域等提供了重要的历史信息。本文拟结合史志文献,对姚舜明墓志作一初步考释。 一 姚舜明生平 图一, 1 图一, 2 由墓志可知:姚舜明,字廷辉,原籍嵊州,宋绍圣四年(1097)进士,官至左中大夫、尚书户部侍郎。卒于绍兴五年(1135)九月十三日,享年65岁。依年龄推算,其当生于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娶张氏,系太仆寺丞张匋之女。子女十人,男四,宏、宽、寓、宪,女六,嫁莫伯镕、黄师信、叶春、毛叔度、张云,一未嫁。志石关于姚舜明的婚配和子女情况,与我们同时征集到的姚妻张氏墓志(图三)记载的一致。张氏墓志称硕人张氏,系“户部侍郎姚公讳舜明之配也”,生于元丰戊午(1078),卒于绍兴乙丑(1145)八月二十九日。诸暨人,宋绍圣四年“归侍郎”(即嫁给姚舜明)。张氏“子四人,宏、宽、寓、宪。女六人,长归莫伯镕,前卒。次黄师信、叶春、毛叔度、张云、何修”。显然,两志记载完全吻合。但与姚志有所不同的是,张氏墓志还对张氏的家世和德行作了详细的记述。而有关姚舜明的家世谱系、政绩德行等重要事项,姚志并无涉及。再查阅有关史志文献,我们似乎可以从中管窥更多的历史信息。 图二, 1 图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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