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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6个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mttsg 2024-04-30 发布于广东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不允许“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存在。

党的6个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这6个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个制度:“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的是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和党课。

1.一般,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讨论和决定支部重大工作事项,是党支部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2.支委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对重要工作事项拿出初步意见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4.党课每季度召开1次,主讲人可以是编入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以及党龄较长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党员代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第二个制度:主题党日制度。

包括主题党日活动和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两部分。

主题党日活动,比如,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等;

主题党日学习,主要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以及本地区和本单位党组织规定的理论学习任务,可以灵活组织开展交流研讨。

第三个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般在每年年末举行,每年1次。

工作流程是:按照中央下发的方案,结合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意见,由基层党委统一组织进行。

主要环节是: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第四个制度: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一般以“1对1”的形式进行,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由谈话人记录在谈心谈话本上,被谈话人无需记录。

谈话双方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对于支部而言,就是支委之间,支委与普通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

第五个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般安排在年末进行,经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后,结合党员实际表现,支委会讨论决定后,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给出每名党员的具体评价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六个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这个制度适用于“领导干部”。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这一制度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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