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韶关,电动车管理出台新规在今年2月,《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印发,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要求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都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另外,还特别提到,所有充电设施都需要有自动断电功能,这既可以保护电池,更能提升充电安全性。 此外,在管理规定中还明确处罚机制,对于违规充电,拒不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车主为了邻里安全,也是为了自身安全和避免经济损失,都要做到杜绝违规充电和停放。 2、 湖南,小区电动车管控出新规小区充电有隐患,而且已经有地方付出过惨痛代价,所以,不少省市都出台小区充电的管控新规,5月1日起,《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针对充电和充电设施,都将有新要求。 充电的新要求:禁止电动车或电池进入电梯厢,禁止入户充电,楼道、消防等通道停放车辆。 充电设施的要求:规定中要求,对于新建和扩建小区,一定要确保充电场所和设施的完善,确保电动车有地停放,有地充电。 小行家觉得这样的要求很及时、很重要,现在有的新建小区,为了追求小区设计美观,拒绝设立非机动车场所,或者是直接放在楼栋内隐蔽起来,要知道,电动车虽然不高端,但作为普及度最高的交通工具,为它规划充电场所和设施,很有必要。 3、 河北,5月1日起,将劝阻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河北近日发布印发《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方案》,将开展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将从5月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也就是治理推进阶段。 进入第二阶段,意味着将会对于违规进楼入户的电动车开始治理了,主要有2种方式进行劝阻和制止,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在重点场所、重点时段进行人力的引导,二是推广楼宇电梯内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总之,车主不要把电动车带回家充电和停放,这不仅违规,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甚至是邻里的不负责。 4、 合肥,临时号牌的三四轮车过渡期结束了时间转眼即逝,2022年开始备案登记上牌,设置2年过渡期,将在2024年5月1日正式结束了,按照规定要求,过渡期结束后,临时号牌将会失效,三四轮车将会禁止上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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