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中 2 号3800立方米高炉、2 座100吨转炉及连铸、综合原料场二步及配套设施终止建设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7 日、4 月 19 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计划总投资 124.25 亿元,2022 年底建成投产;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中期调整的议案》,计划总投资由 124.25 亿元调整为 133.28 亿元,工期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目前,已建成投运 2 座 480 平方米烧结机、1 号 3800立方米高炉、2 座 120 吨转炉、特钢 100 吨转炉及连铸、综合原料场一步 1 号汽车卸及配套公辅设施,累计完成投资 102.27亿元。建成投运工艺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设备能力、产品开发及质量保证能力、智能制造水平及工序劳产率等大幅提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预期设计水平。
综合考虑国家粗钢产量调控政策、莱芜分公司产能置换要求以及莱芜、日照两基地协同发展规划,拟终止建设 2 号3800 立方米高炉、2座100吨转炉、综合原料场二步及配套设施(投资总额约 31.01 亿元),除上述终止建设的内容外,莱芜分公司新旧动能转换系统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中的其他工程已建成投运并达到预期效果。该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建成投运装备的高效运行,避免投资损失,维护股东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规划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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