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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中女性人物不同的命运(中)

 A松毛岭634高地 2024-05-10 发布于山东

潘金莲偷情也好,“霸拦汉子”也好,显然都与她大胆、积极、主动的自我追求有关。她想越过社会强加在她头上的种种不公平,而有意识地靠自己去把握自己个体的命运。她凭着自己的聪明与色相,尽管有时小遇挫折,如受到武松的抢白、西门庆的冷落,但总的说来还是节节胜利,特别是进入西门庆家后,孙雪娥、宋惠莲、李瓶儿,一个个障碍被她扫清,甚至西门庆最后实际上也成了她的玩物。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西门庆已经到了疲惫不堪之时,潘金莲为了个人的“畅美”,还不轻易放过他。直至西门庆死到临头,潘金莲“还骑在他上边”,使他“死而复苏者数次”(第七十九回)。在《金瓶梅》中,横行霸道的西门庆把所有的女人当作他泄欲的工具和性虐的对象,唯独潘金莲,作为一个女性,同样把西门庆及其男性当作自己需求的玩物、征服的对象。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男女间的性关系早被彻底的异化,两性间往往没有平等与爱情,女性只是作为性的对象或工具,作为一种客体而存在,难以显现其主体的自觉。而潘金莲则不然,不但其性意识强烈而自觉,而且作为一个女性,由此而萌发的个体独立与自强的意识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不多见的。这就难怪她得到了五四以后的一些人们的同情,从欧阳予倩的《潘金莲》到80年代魏明伦的《潘金莲》,乃至后来拍的电视剧《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也带有一丝的同情。但在她那个社会里,她的主体意识的萌发、个体价值的追求,毕竟还超越不了那个社会的规范。她镇住丈夫,也只是利用了西门庆人性中的某一弱点,而不能控制住丈夫的全部。社会所承认的,还是夫为妻纲。西门庆真的一发火,她还得忍气吞声,甚至被脱光了衣服乖乖地准备挨马鞭子。就是在正妻吴月娘面前,她也不得不在口头上承认别人是天,她自己是地。最后也是被正妻抓住了辫子,轻易地逐出了家门。这说明了当时女性主体意识的萌发,与其整体上处于朦胧状态相对称,其力量还是十分微弱的。

正因为其意识上的朦胧性与力量上的微弱性,故其个人奋斗的结果往往是以悲剧告终。潘金莲的真正悲剧并不是被逐出家门,而是由于个人与社会冲突中的力量悬殊,而使潘金莲的主体意识萌发、膨胀时,不能不以一种扭曲、甚至是变态的形式出现。她为了与情人“长做夫妻”而最后去毒死了丈夫,触犯了任何社会都不能容忍的法律。后在西门庆家里,“颠寒作热,听篱察壁”,时时挑起事端,搞得家反宅乱,最后又为了满足一己之欲,又隐隐用致武大以死命的同样的手法——使西门庆“吃药”再“骑在身上”,将又一个丈夫送上了西天。潘金莲的这些所作所为,假如从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的角度来看的话,这无疑会使人觉得她的情欲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同时对丈夫、家庭与社会带来了危害。这正是笑笑生所担心的“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第一回),“酒色多能误国邦,由来美色丧忠良”(第四回)。正是在这里,小说用潘金莲这个生动的形象,提示了个人与社会,主体与客观冲突的历史悲剧。最后,作家让武松用一把锐利的尖刀,剖开了这个触犯了社会普遍认同的礼与法的年青女子的胸膛,挖出了一颗强烈地追求个体价值的心,让读者感觉到:在晚明这样一个社会里,一个主体意识稍有觉醒的的青年女子要选择自己所走的道路是何等的艰难!在人欲与天理、主体与客体的尖锐冲突中,既难以冲破社会的定势,又难以克服自我的弱点,等待着她们的往往是悲剧!

二、瓶儿与春梅:还未觉醒中的悲剧

我们说潘金莲对于个体情欲的追求,多少伴随着一点主体意识觉醒的味道,这是由于她比较清醒地感觉到自我的存在,感到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明确地去追求自己的所爱,极力想摆脱一个女性“百年苦乐由他人”(第十二回)的命运。而且,她在追求自我价值的过程中,是那样的大胆与主动,不顾社会礼法,不信任何说教,只相信自我,努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与此不同,李瓶儿、庞春梅等尽管在寻求情欲的满足过程中也有自己的个性,违背了社会传统的规范,所以也背上了“淫妇”的恶名,但这主要是出于原始情欲的冲动,缺乏主体意识的自觉,所以与潘金莲是有所不同的。

请看李瓶儿。

先前作为梁中书的妾,因畏惧夫人,“只在外边书房内住”。

后名义上嫁给了花子虚,却“老公公在时,和他另在一间房睡着”(第十七回),其叔花太监到广南去,竟带她去“住了半年有馀”(第十回),可见她实为太监的玩物。

再遇“轻浮狂诈”的蒋竹山,只是胡乱地要他“有甚相知人家亲事举保来说,无有个不依之理”(第十七回),一无自己的主见,结果被蒋竹山轻易地骗到了手,而蒋竹山却是个性无能的“中看不中吃蜡枪头、死王八”,“往往干事不称其意”(第十九回)。

小说通过这三桩亲事,清楚地告诉了人们:本“好风月”的李瓶儿却长期处在性饥渴的状态之中;她在寻求解决“郁结于中”的“不遂之意”时,实无个人明确的主见(第十七回)。后来她之所以倾倒于西门庆,主要也就是领教了他的“狂风骤雨”,深深地感到:“谁似冤家这般可奴之意,就是医奴的药一般。”(第十九回)只有西门庆,才真正使她的性欲得到了满足。因此,李瓶儿尽管也“偷情”,但她只是停留在原始本能的层面上,缺乏自我意识和明确的追求,与潘金莲是有一定的距离的。

不但如此,李瓶儿不像潘金莲那样无法无天,个体的自觉而不顾社会的规范,即使亲手毒死了丈夫,一转眼就被新的追逐和欢乐冲得无影无踪,在良心上没有留下任何阴影。李瓶儿却不然。她的个体意识即是社会的规范意识,她的主体性是完全消融在客体之中的。在她的头脑里,还是将不忠于那个不喜欢的、甚至只是形式上的丈夫作为深重的罪孽。气死花子虚,虽然使她得到了西门庆,但同时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她的死,实际上就是被社会道德所压垮的。当然,小说写她是病死的。她的病,据一位医生诊断说,其起因是“精冲了血管起,然后着了气恼,气与血相搏,则血如崩”(第六十一回)。特别是官哥夭折后,悲伤之极,又不时受到潘金莲的欺侮,“这暗气暗恼,又加之烦恼忧戚,渐渐心神恍乱,梦魂颠倒儿,每日茶饭都减少了”(第六十回)。但她病情加重而致死,显然与她的不能自拔的负罪感有密切的关系。当年,她在与西门庆合谋抵盗财物气死花子虚时,决定“不与男子汉一心”,一切都做得比较绝,活活将花子虚气死。这时,她沉醉在挣脱一种羁绊的亢奋之中,况且花子虚的死毕竟有异于武大郎的死,她可以不负什么法律的责任。但是时过境迁,特别是到西门庆家,遇到种种不如意之后,回首往事,免不了要觉得自己有负于过去的丈夫,升腾起一种负罪感。她的这种内心深处的苦恼,被善于通过梦来描写心理的作者刻画得是何等的精微。在她病重时,恍恍惚惚、几次三番地梦见花子虚来催命,这显然是她一种内疚心理的折射。特别是第五十九回写道:

当下了瓶儿卧在床上,似睡不睡,梦见花子虚从前门外来,身穿白衣,恰活时一般。

见了李瓶儿,厉声骂道:“泼贼淫妇,你如何抵盗我财物与西门庆?召唤今我告你去也!”

被李瓶儿一手扯住他衣袖,央及道:“好哥哥,你饶恕我则个。”花子虚一顿,撒手惊觉,

却是南柯一梦。醒来,手里扯着却是官哥儿的衣衫袖子。连哕了几口,道:“怪哉,怪

哉!”一听更鼓时,正打三更三点。这李瓶儿唬得浑身冷汗,毛发皆竖起来。

到次日,西门庆进房来,把梦中之事告诉西门庆。西门庆道:“知道他死到那里去

了!此是你梦想旧境。只把心来放正着,休要理他!……”

梦,是她潜意识的反映。实际上,她一嫁到西门家,受尽羞辱,思想上就起过波折。西门庆骂她:“淫妇,你既然亏心,何消来我家上吊!……”(第十九回)“亏心”两字,正点着她的痛处。后来,官哥生病、夭折,她更怀疑这是遭到了报应,因此常常梦见花子虚来夺她的孩子。西门庆对此倒是很清醒,告诉她这是“旧时梦境”,每一次李瓶儿向他诉说梦境时,每一次都劝她“把心放正着,休要疑影他”(第六十二回),即是要她从对花子虚的负罪感中解脱出来。可是沉重的道德压力,伴随着因果报应的意识,总究使她喘不过气来。一直到临死前,她还是梦见“那厮领着两个人,又来我跟前闹了一回,说道:'你请法师来遣我,我已告准在阴司,决不容你!’发恨而去,明日便来拿我也。”(第六十二回)“告准在阴司”一语,也正反映了她内心有亏,自觉罪孽深重。她请王姑子在她死后“多诵些《血盆经》,忏我这罪业。”深深的感叹说:“还不知堕多少罪业哩!”(第六十二回)因此,李瓶儿的死,可以说最后不是在法律,而是在道德的重压下走向了绝路的。社会道德观念实际上包容了她的个人意志,她还缺乏自觉的主体意识。

至于庞春梅,同样是一个缺乏主体意识的女性。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第八十五回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干的好”而被吴月娘捉住后,闷闷不乐,她就劝潘金莲说:

娘,你老人家也少要忧心。……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

这就是她的人生目标。崇祯本于此有眉批云:“后之贪欲而死,已见端矣。”张竹坡有夹批云:“是春梅结果。”这都点明了春梅贪欲的本性。当时,她“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张竹坡在此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后来在守备府里,也就是因为丈夫“逐日理会军情,干朝廷国事,焦心劳思”,“至于房帏色欲之事,久不沾身”,使她“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终于与周义“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第一百回)。她完全是因欲而淫,以淫为的,最后“以淫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人作为主体,其相对的客体本来有两个: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社会。人的主体意识独立,既要不受制于自然,又要不受制于社会。假如说,李瓶儿的意识还不能从当时的社会规范中独立出来,将个人消溶在社会之中的话,那么,庞春梅的“淫”恐怕连对于自然也未能驾驭。她只是人的自然本能需要的殉葬品。儒家所强调的:“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 “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就表现了人类在对待情欲问题上能超乎自然、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可惜庞春梅的淫欲在多数情况下是连一点点情与爱的波澜也没有,纯粹是本能的冲动,最后就被这种自然的本能吞噬了一个年青女性的个体生命,所以她们与主体意识的觉醒沾不上边。在社会道德的笼罩与自然规律的控制下,她们的那种原始的肉欲冲动,只能将她们推上人生的悲剧舞台。当她们很快地花消玉殒之时,恐怕还没有意识到自身个体价值之何在。

三、另外两类:不是悲剧的悲剧

在《金瓶梅》中,还有两类没有主体意识的女性,虽然没有惨死,从这意义上说,不是悲剧,但实际上她们也是悲剧的一生。这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所谓“淫妇”,另一类是所谓“贞妇”。

从“淫妇”来看,偷情的金、瓶、梅们一个一个走向了绝路,但世上偷情的并非只有一条死路。这正如《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四《闻人生野战浮翠庵,静观尼昼锦黄沙弄》开头所说的;“怎么今世上也有偷期的倒成了正果?也有奸骗的到底无事,怎见得个个死于非命?”她们没有死于非命,倒不是因为所谓前缘所定,从《金瓶梅》来看,有三类“淫妇”没有断送了性命:一如王六儿,她干脆蔑礼无法,公开与丈夫合谋“借色生财”,倒也活得很实惠,又很轻松;二如林太太,偷偷摸摸地躲在礼法的背后,“好不干的细密”,仍然不失为尊贵的夫人;三如如意儿、贲四嫂等的淫,尽管也有违于礼法,但顺从于权势。中国的礼法从来是敌不过权势的,在权势的法码面前,所谓礼法早已显得无足轻重了。总之,她们与封建礼法擦肩而过,或者说封建礼法对她们也无可奈何,也有的本身就是受到了那样一个社会的包容,但她们的确是“淫妇”,而且是没有灵魂的淫妇,根本没有主体意识可言。

从“贞妇”来看,吴月娘可为代表。她更是毫无主体意识可言。西门庆临死前,她曾发下了如下的誓言:“夫,我本女流之辈,四德三从,与你那样夫妻。平生作事不模糊,守贞肯把夫名污?生死同途同途,一鞍一马不须分付。”(第七十九回)应该说,她是《金瓶梅》中唯一的一个从一而终、克守妇道的女性。她压抑了个人的情与欲,一切都以顺从丈夫、遵循礼教为立身的准则,让封建的妇道完全吞噬了活泼泼的自我。

四、孟玉楼:走出悲剧的必然与偶然

在《金瓶梅》中,惟有孟玉楼一人,不但不是淫妇,而且有主见,有头脑,一直在探寻着一个女性所应该走的路。她出场时,已经是一个寡妇,身边又没有子女。这时放在她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顺“天理”,守贞节;另一条是尊人欲,再嫁人。她毅然地选择了后一条路:“青春年少,守他甚么!”而且她坚持自择对象。选择谁?她不希罕“斯文诗礼人家,又有庄田地土”的尚举人,而是选择商人出身的暴发户西门庆。这种选择,包括后来看中李衙内,在态度上都是表现为与男性平等的。西门庆来相亲时,她“望上不端不正道了个万福,就在对面椅上坐下”,表现得不卑不亢,丝毫没有流露出一星低三下四、乞求可怜的样子。当娘舅张四说了种种理由阻挠她嫁给西门庆时,她的头脑十分清醒,一一加以辩驳,“佳人心爱西门庆,说破咽喉总是闲”,坚定地主宰自己的命运,嫁给所爱的人。怎样嫁去?“二顶大轿,四对红纱灯笼”,正大光明地过门。她对过门后可能产生的种种困难也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第七回)。果然,她进西门庆家后不能得宠,含酸失望,但并不悲观,也不胡来,处之坦然,巧于周旋,等待时机。机会终于来到。西门庆死了,妾妇们死的死,卖的卖,逃的逃,一片零落了。她瞄准时机,也不想“耽搁了奴的青春,辜负了奴的年少”,一眼看中了“一表人材、风流博浪”的李衙内,决心第三次嫁人,理直气壮又光彩焕发地走向了另一个“两情愿保百年偕”的世界。小说详细地写了她又一次自择婚配时的心理活动:

那日郊外孟玉楼看见衙内生的一表人物,风流博浪,两家年甲,多相仿佛,又会走马拈弓弄箭,彼此两情四目都有意,已在不言之表。但未知有妻子无妻子?口中不言,心内暗度。况男子汉已死,奴身边又无所出,虽故大娘有孩儿,到明日长大了,各肉儿各疼,归他娘去了,闪的我树倒无阴,竹篮儿打水。又见月娘自有了孝哥儿,心肠儿都改变,不似往时。我不如往前进一步,寻上个叶落归根之处,还只顾傻傻的守些甚么?

到没的耽阁了奴的青春,辜负了奴的年少!(第九十一回)

很清楚,她认识到自己的青春年少的价值,对自己的前途有深入的考虑,要亲自去再择丈夫,改变命运。在选择对象时,她不像庞春梅那样“属皮匠的,缝着就上”,也不像李瓶儿那样稀里糊涂,而是有点像潘金莲那样多有主见,但显然比潘金莲考虑得更精细,更显示出女性的独立意识,她一再追问媒婆:“且说你衙内今年多大年纪?原娶过妻小没有?房中有人也无?姓甚名谁?乡贯何处?地里何方?有官身无官身?从实说来,休要说谎。”“你衙内有儿女没有?原籍那里人氏?诚恐一时任满,千山万水带去,奴亲都在此处,莫不也要同他去?”等等。在《金瓶梅》的女性中,恐怕没有一人那样自觉、慎重地对待自己的婚姻和命运。后来陈经济来勾搭她,甚至拿着她遗失的玉簪来要挟她,她不为所动,忠于“人物风流、青春年少、恩情美满”的丈夫和“郎才女貌、如鱼似水”的“天合姻缘”,机智地挫败了陈经济的无赖行为,保全了自己的名节。她显然不像吴月娘,只知道三从四德,恪守妇道;也不像潘金莲、庞春梅,纵情欲而不顾一切。她尊重的只是自我的价值,在合礼合法的范围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自择婚配,光明磊落地追求美好的生活。抗争的结果是挣脱了封建势力的羁绊而得到了一个“百年知己”的有情人,过起“两情愿保百年偕”的夫妇生活(第九十一回)。在人欲与礼法的矛盾中,她既满足了人欲,又无伤于礼法。她是一个有独立意识的女性,是生活的强者。这就无怪乎张竹坡称赞她是一个“乖人”、“高人”、“真正美人”、“第一个美人”。笑笑生塑造的这个能独立自主地摆脱封建礼法的束缚,不断地自觉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在中国文学史上是不多见的。在她身上,是不是让人看到了一种新的女性意识的苗头?她选择的路,是不是代表了当时女性应该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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