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促进夫妻关系融洽及家庭和睦,减少偶有矛盾导致双方生活的不愉快,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任何一方不得有下列行为:5.与第三方存在暧昧、接吻、性行为或不必要的身体接触等,包括一夜情;6.嫖娼或卖淫,包括与他(她)人聊天有淫秽言语、色情谈话、裸聊等;7.实施家庭暴力,例如: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8.实施家庭虐待,例如不履行夫妻义务、故意忽视另一方,在另一方生活身体不舒服或遇到困难时不闻不问等行为;9.隐瞒、私藏个人收入,或大手大脚花费夫妻共同财产;14.其他不利于双方共同生活,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意识与行为。 二、任何一方存有上列行为之一而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违约方必须按协议赔偿守约方____万元,而且在离婚之日起每月支付____元,及子女教育费、医疗费、保险等。 三、男、女双方均确认上述约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的,本协议一式二份,男、女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双方均确认,以上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订立。双方均确认,以上协议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订立,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利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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