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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

 赵拴平 2024-05-12 发布于陕西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

一、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

农民工工资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商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缓解企业财务压力,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存储形式、减免措施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

3、在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经协商仍无效时,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与上述方式不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即在依靠上述几种方式均无法要回工资时,下一步必经劳动仲裁。仲裁开庭前会安排调解,此时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般来说,因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引发的争议,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裁终局的。

4、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额外三倍工资是什么意思

是的。三倍工资指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额外再支付300%工资作为加班费,不包括应该支付的那一倍工资。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视为出勤,无论是否上班,都应该正常的计算一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农民工工资保函是什么意思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协议(样本)

甲方:

负责人:

办公地址:

(保函开立银行):

负责人:

经营地:

丙方(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经营地:

工程项目名称:

开立保函金额:

根据《关于印发<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505)(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开立银行保函形式存储本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为保护以上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互利、信任的原则,协议各方就保证金保函监管的相关事宜,商定如下条款,以昭信守:

第一条保函开立

1.1 丙方向甲方申请以银行保函开立形式存储保证金,经甲方核准后,由丙方持甲方出具的《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开立通知书》到乙方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函开立后,丙方需到经办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担保资金监管账户。

1.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出具的《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开立通知书》中规定的项目、数额和期限开立保函。

1.3 保函开立后,保证金保函所担保资金将全部接受甲方的管理、使用、监督。乙方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为限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使用通知书》、《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通知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动用,乙方不得办理注销保函手续。

1.4 本协议不适用于联合体中标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二条保函索赔及注销

2.1 发生以下两种情形,甲方向乙方出具《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使用通知书》进行索赔,乙方以担保金额为限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乙方须在收到《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保函所担保的所有资金划拨至丙方在经办银行开立的保证金担保资金监管账户。

2.1.1丙方(含该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存在《关于印发<XX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505)(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情形;

2.1.2 保函到期但尚不具备解除监管条件,且甲方在保函到期日三十日前未收到丙方提供的由乙方重新开立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函。

2.2 担保资金进入保函担保资金监管账户后,甲方、丙方及保函担保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银行根据《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担保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按照《管理办法》、《关于印发<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进行监管。

2.3 对于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证金解除监管条件,丙方持甲方出具的《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通知书》到乙方办理保函注销手续。 

第三条保密

3.1乙方、丙方对于本协议签署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关于本协议的文件资料和相对方的商业秘密(以下统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1.1 因诉讼、仲裁等法律争议程序之需要。

3.1.2因履行本协议之需要。

3.1.3监管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之需要。

3.1.4有权披露的一方同意披露。

3.1.5法律的要求。

3.2 丙方同意,无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本条约定对丙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除非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解除丙方的保密义务,或该等保密信息非由于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原因已经进入公共领域而为公众所知悉,或出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除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第四条协议的终止及后续事项

4.1 本协议终止后,甲、乙、丙三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商业习惯履行协助、通知、保密等义务。

4.2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因本协议当事人违约给保函资金造成实际损害,导致无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违约方应在其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欠付农民工工资进行偿付,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含部分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各方均不得以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XX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除非生效判决或裁决另行确定,各方为诉讼而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文本及生效

7.1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附件(包括基于附件产生的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需变更的,甲、乙、丙三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也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所签发的《XX市建设领域农民文档资保证金保函开立通知书》、《XX市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保函使用通知书》、《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注销通知书》等相关文件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编号为《XX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协议》之签署页)

在签署本协议时,各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年月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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