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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五品论

 敬鹤亚洲图书馆 2024-05-12 发布于安徽
        “品”即品鉴、品评、品藻,以分别格调的雅俗、水平的高低、境界的高超与否。通过评论,以定等级,是古代文艺批评的重要方法。其法滥觞于汉代品第人物之风。汉末以来,“清议”流行,《汉书 ·古今人表》以九品论人,士人致仕,每以此为途径,“一经品题,便作佳士”。《汤用彤学术论文集》中亦谓: “溯自汉代取仕,大别于地方察举,公府征辟,人物品鉴,遂极重要,有名者入青云,无闻者委沟壑”。延至魏晋时期,品评人物一时蔚然成风,定 “九品中正制”,以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分三品以别等级,据《通典·选举典》中记载,当时: “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鉴识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由于受到古代哲学思想的影响,当时品评人物的最高标准是“中庸”。这种思想在刘劭 《人物志》中被体现出来,其曰:“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为,故调成五材,变化应节。是故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魏晋之间人物品藻的审美方式对我国古代的文艺评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这种审美思想的直接熏陶下,钟嵘的《诗品》、谢赫的 《画品》、沈约的《棋品》以及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等无不渗透着这种审美方式。同样,这种风气也影响到书法艺术的批评领域。最早出现的是南朝时期的袁昂 《古今书评》和庾肩吾的 《书品》,他们基本上承袭了魏晋以等级论人的风气。至唐朝时,由于书家迭出,高手如云,各种风格争奇斗艳,以等级划分的批评方法已不能适合时代的需要,李嗣真首先在《书后品》中提出 “逸品”的概念; 至中唐开元时,张怀瓘又在 《书断》中添置 “神”、“妙”、“能”三品;其后,窦蒙在 《述书赋·语例字格》中对各种风格作了扼要的描述,于是时风为之一转,在书法评论中溶入了品格的因素,赋予了书法艺术在品格上的独立的审美境界,开辟了新的审美领域。至明代时,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又别开生面,将书法列为正宗、大家、名家、正源、傍流五品,基本上沿袭了唐人的方法。及至清代包世臣又在《艺舟双楫》中添一 “佳品”于 “能品”之下,以 “品”别格调雅俗的批评方法便一直流传到清代末年。

孙过庭 《书谱》


        作为书法艺术相对的品评标准,总的来说,不外乎二个方面:即技巧的高低和格调的雅俗。前者偏重于技巧和功力,后者偏重于意境和神情。从品评的方法来看,由于前者偏重于形象,后者偏重于内质,因此,前者偏于局部的具体分析;后者偏于整体的抽象品味,一虚一实,构成了我国书画艺术传统的审美和批评方法。
        我国历代书法批评家都是十分重视一个艺术家的人品。他们认为评论书画艺术的最高标准不单纯是技巧,而主要是作品的格调,就好比评论一个人一样,一个体态完美、五官匀称的人,虽丰姿俱全,但他如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则仍为人们所不齿。最主要的还是要看这个人内在的气质、修养、个性、性情,以及由此而表现出来的风度和神采,尽管每个人的面目不一,但只要具备这种内质的美,便可以成为一个“上品”的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品格”是文艺评论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审美标准,这种在品格上以别高低雅俗的批评方法,对于今天来说,仍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前人在品评书法艺术时,以高度简练的语言,意味深长的笔调,形象生动的比喻,贴切地评论和阐述了各种风格美。他们运用了比拟、暗示、形容、对比、借喻等各种手法,对审美感受的复杂、细腻、多样而难以言传的微妙特征,作了深刻的描述,给人以回味无穷、流连忘返、咀嚼不尽的意味。一个批评家,要能够独具慧眼,洞察精微,一下子抓住审美对象的本质特征,十分精确地概括出审美对象的风神,这就需要一个评论家具有很高的审美能力和表达能力。
        人格化的比喻是古人最为常用的品评方法。如袁昂在《古今书评》中评论王羲之的书法如“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者,爽爽有一种风气。”赞赏了他的书法就好比东晋谢安的子弟那样,有一种风流倜傥的气息。他又评论蔡邕的书法“骨气洞达,爽爽有神”,荐扬了他的书法以骨力见胜,有神采照人的风度。《唐人书评》以“荆卿按剑,樊喻拥盾,金刚嗔目,力士挥拳”来比喻颜真卿书法忠义雄伟的气势。人格化的品评,古人还运用借喻和暗示的方法,一语双关,言外有意,寓贬于褒,耐人寻味。如苏轼评论蔡邕的字如“少年女子,体态娇娆,行步缓慢,多饰繁华”,既赞美了其精丽妩媚的一面,又暗示了蔡邕的书法缺少一种雄杰豪放的气度。又如米芾评论欧阳询的楷书如 “新瘥病人,颜色憔悴,举动辛苦”,暗示了欧楷过于严谨而缺少一种潇洒自然的气息。明代王世贞评论欧阳通的《道因法师碑》“如病维摩,高格贫士”,既褒其品高,又贬其寒瘦,寥寥八字,将小欧的神态呈露在读者面前。古人还常常借用了比拟的方法,如徐有贞评元代杨维桢的行草如 “大将班师,三军奏凯,破斧缺戟,例载而归”,十分形象地比拟了其书放轶不拘而以气势相胜的风格。前人还经常借用人格化的比喻来批评某一书家,如李后主讥评颜真卿的楷书粗鲁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康有为讥评董其昌的行书靡弱如“休粮道士,神气寒俭;局促如辕下驹,蹇怯如三日新妇”,尽管这种批评带有个人的好恶,但这种人格化的批评方法在古代书法评论中可谓比比皆是。
        借用自然美来比喻书法也是古人常用的品评方法。如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评王羲之行书如 “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比喻其书寓沉着于痛快、含刚健于柔和的雄逸之美;袁昂 《古今书评》以 “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形容韦诞书法的壮美;以“插花美女,舞笑镜台”形容卫恒书法的优美;以“歌声绕梁,琴人含徽”比喻皇象书法的韵律之美;以“飘风忽举,鸷鸟乍飞”比喻索靖书法的生动之美。黄庭坚评米芾书如“快剑斫阵,强弩射千里”,生动地比喻其迅疾有力的笔势; 《宣和书谱》“……惊蛇走虺,骤雨狂风”形象地比喻怀素草书奔放峻迈的气格;宋濂评论张旭的草书 “出幽入明,殆类鬼神雷电,不可测度”,暗示了张旭草书有着一种波谲云诡、变化莫测的体势。又苏东坡尝与黄山谷论书,东坡论山谷书“几如树梢挂蛇”,黄山谷则反讥东坡书似“石压虾蟆”。此虽为二人笑谈,但亦确将二公书法形体的特征作了形象的比喻。这种借用自然界中一切动静的事物来比喻书法,不但见于风格的品评之中,亦渗透在书法艺术的技巧之中。
        “对比”,也是古人评论书法时常用的品评方法。如庾肩吾《书品》中评论王羲之书法时,以工夫和天然作为审美标准,将他与汉末的张芝、曹魏的钟繇进行对比,其曰:“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既突出了钟繇的自然美和张芝的人工美,又突出了王羲之自然、人工兼而有之的特色。又例《宣和书谱》在评论欧阳询和虞世南的书法时,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其曰: “虞则内含刚柔,欧则外露筋骨,君子藏器,以虞为优”。又例莫云卿在评论褚遂良的楷书时曰: “褚法出入钟王,古雅绝俗,风流绰约”。通过对比,反托出褚书的潇洒风度。
        古人在品评书法时,还直接抒以风格的含义,如褒以含蓄蕴藉、平和简静、峻利爽洒、沉着痛快、婉丽清逸、秀媚雅逸、跌宕洒脱、纵横舒展、豪放豁达、严谨矜持、平淡自然、精细沉密、苍劲醇古、肥劲丰腴、清劲瘦硬、雄强恣肆、敦厚朴实、温润静穆等词;贬以甜、邪、俗、赖、粗厉强横、鲁莽率略、浅陋卑弱、肥溷秽浊、光怪陆离等词。
        风格品评的审美标准虽因时因地而异,但古人以“五品”以别品格之高下,这种品评方法,至今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遗憾的是前人在鉴评作品时,并没有对 “五品”的真正含义加以理论上的阐述,为了使读者能对“神、逸、妙、能、佳”五品的真正含义有所了解,兹试图从理论上加以剖析,分述如下:
        神品
        神品是书法艺术的最高品级。张怀瓘《书断》中列神品二十五人,其中楷书以钟繇为第一,行书以王羲之为第一,草书以张芝为第一。唐代朱长文《续书断》中列神品三人,即颜真卿、张旭和李阳冰。清代包世臣 《艺舟双楫》中列神品一人,即邓石如隶及篆书。可见,要达到神品的境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所谓 “神品”,有以下几个特点:
        “神”具有不可知的特点。
        《周易 ·系辞上》云: “阴阳不测之谓神”,当一个书家,兴之所至(即心中欲书),偶合神交(即神合务闲,感惠绚知,时和气润,纸墨相发,偶然欲书,五合交臻),天机自发(即当思维活动达到高潮,灵感突发,而处于一种激昂兴奋的精神状态时),又能相对而动(即及时地把握住这种瞬息即逝的创作时机),因势利导(即迎机而导,愈引愈长,心花怒放,笔态横生),气魄所聚,精神贯注(即气韵生动),此时便可以产生出连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不朽之作(所谓一切而不可知之谓神也),从而达到心手两忘,笔墨俱化(即一种忘我的空灵的创作心理)的境界,便可称为“神品”。这种境地,正如庾肩吾《书品》所谓:“敏思藏于胸中,巧意发于毫铦……若探妙测有,尽形得势,烟华落纸将动,风彩带字欲飞,疑神化之所为,非人世之所学。”这种境地,非人为的努力可以达到,亦无规律法度所能循求,出于天成,如有神助。张怀瓘《书断》评汉张芝的草书“至于蛟龙骇兽,奔腾拿抉之势,心手随变,窈冥不知其所以然也。精熟神妙,冠绝古今”,“不可以智识,不可以勤求”。唐代的张旭常酒酣后作书,解衣盘礴,奋笔作书,及其既醒,如有神助。至于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 《祭侄稿》,都是在意与灵通、笔与冥运的情况下,产生的意外之作。王虚舟《论书剩语》所谓: “古人稿书最佳,以其意不在书,天机自动,往往多入神解,如右军《兰亭》、鲁公《三稿》,天真烂然,莫可名貌。”这是一种功力俱到、法度圆熟,从而达到一种随心所欲的境地,并获得了创作上的绝对自由,如熔金出冶,随地流走,元气浑然,天成铸就。这是 “神品”的一大特点。
        “神”具有变化的特点。
        凡属神品之作,都具有变化莫测的特点。《周易·系辞》曰: “神无方而易无体”。凡一个艺术家的造诣愈深,变化就愈大,变化愈大,便愈觉无止境,如蛟龙在天,腾云驾雾,或露片鳞,或垂半尾,隐显叵测,矫变无常,使人不知端倪。叶昌炽 《语石》中谓: “至于神明变化,不言之妙,则得之于心,应之于手,而非口之所能传矣。”王羲之的书法如天造神运,变化倏忽,时方时圆,忽藏忽露,似奇反正,若断还连,在平和雍容的气氛中不拘一格,于规矩圆熟的态度下不主故常,从而达到了一种出神入化的境地。张怀瓘 《书断》评曰: “羲之……备精诸体,自成一家之法,千变万化,得之神助,自非造化发灵,岂能登峰造极。”由是可知,如书不能变化,则不足以语神也。
        变化虽在于形式,但绝不是盲目的变,形式没有变化,便呆板而不生动;变化而无准则,便杂乱而无章法。沈宗骞 《笔法论》中谓: “不灵之笔,但得其形,必能灵变,乃可得其神。”故凡欲穷神而达化,必先格物而致知,诚于中而形于外,知其常而通其变,此不易之理也。善变化之人,必先择定一家,以规矩法度为尚,亦步亦趋,不敢稍有丝毫逾越之处,及其分布条理,谙熟于胸襟,运用抑扬精熟于心手,又必能不笃守一家,纵横博览,广习诸家,遍撷众美,思游乎其中,精鹜乎其外,若即若离,似粘似脱,得其助而不为其所囿,取其意而不为形所缚,然后以一贯万,融会悟通,到得此时,便能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虽任心随意,而动合规矩矣。张旭的草书,意态颠逸,恣性放佚,正如 《宣和书谱》所谓: “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而欲臻斯境,岂一朝一夕之功哉!试观张旭的楷书 《郎官石柱记》,用笔精严,动容中节,流溢为草书,自然神逸,所谓“深谨之至,奇荡自生,始于方整,终于变化”,此皆从一步步脚踏实地的沉着功夫中积习而来,故不学而变,宁不变也,若强事而变,虽刻意于探奇,而牛鬼蛇神之态毕呈,反弄出许多丑态来,此不可不慎也。
        “神”具有自然美的特点。
        “自然”是形式美的最高境界。神品之作,浑然天成,妙合自然,绝无一点人工造作的气息。元代陶宗仪《辍耕录》中云: “气韵生动,出于天成,人莫能窥其巧者,谓之神品。”故凡上乘之作,有人工努力而不用意装缀;有严格法度而又天机流荡。钟繇的楷书以天然相胜,张怀瓘评其书曰: “真书古雅,道合神明……点画之间,多有异趣,可谓幽深无际,古雅有余。”其书大巧如拙,高古醇朴,全以质胜,从而表现出一种极为朴素的自然之美。王羲之的行书虽以妍美见胜,但妍美之中,妙合造化,黄庭坚评其书曰: “右军笔法,如孟子言性,庄周谈自然,纵说横说,无不如意,非复可以常理待之。”故其书犹西施王嫱,虽有天姿国色,而不施粉黛,自然辉光动人,从而表现出一种天姿自然、风神盖代的艺术境界。
        “神”具有中和美的特点。
        所谓“中和”即恰到好处,如天成铸就,是形式美的重要法则。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解释“神品”时提出“平和简静,遒丽天成”为 “神品”的审美标准,其中就涉及到“中和美”和“自然美”的两大特点。王羲之的行书肥瘦适中,修短合度,秾纤得宜,动静相偕,刚柔相济,奇正相错,疏密相间,于姿媚之中不失清雄之气,于雅逸之中不失庄肃之象,故张怀瓘《书断》评其书“能增损古法,裁成今体,进退宪章,耀文含质,推方履度,动必中庸”,从而表现出一种“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的艺术境界。
        由上观之,“神”具有不测、变化、自然、中和的四大特点。“神”的境界是各种品格中的最高典范,是天赋、学力、才能和智慧的共同结晶。“神”又是一种富有人生哲理和情趣的精神境界,这种境界揭示了艺术内部的必然性和超越于规矩之外的偶然性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也揭示出常与变、工与不工、规律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历史上任何一个书家,只要能突出其中的某一方面,便可以成为大家。古之书家,殚精竭虑,孤行独旨,虽用志不分,精神结撰,意欲攀跻此境,然憾为禀赋、气质、学力所限,总功亏于一篑,无怪乎虞世南在《笔髓论》中感叹曰:“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物象而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可知“神”的境界,是人们所追求的最高审美理想。这种审美理想,激发了书法家奋发向上的精神,这种精神,代代相传,从而使中国书法艺术充满了勃勃生机,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
        逸品
        “逸品”这一概念在书法中最早是唐代的李嗣真在《书后品》中提出的。他虽然没有对 “逸品”的含义加以诠释,但从文中的本意来看,他指的逸品实指神品而言,其曰: “钟、张、羲、献,超然逸品”。此四人张怀瓘《书断》中都列入神品之中。后朱长文《续书断》中在评论张旭的草书时说: “逸势奇状,莫可穷测也”,“逸”乃包含着神的含义。唐代的朱景玄在《唐朝名画录序》中首先提出了“逸品”的概念是“不拘常法”,但他却将“逸品”列于神、妙、能三品之后。宋初,黄休复在 《益州名画录》中又将 “逸品”例于诸品之首,至宋徽宗,他又将 “逸品”列于 “神品”之后。清代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又将 “逸品”列于 “能品”之后,由此可见,因时代的审美趣味不同,批评标准亦各异。
        “逸”的含意究竟是什么呢?为了试图弄清它的真实含义,以下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逸”具有放轶不拘的特点。
        “逸”具有一种不拘常格的含义,在形式上富有浪漫主义的色彩;在理论上更亲近于老庄的自然观;在创作上更贴切于一种潇洒风流、放轶不拘、变幻无端的自由风格。窦蒙 《述书赋·语例字格》中提出 “纵任无方曰逸”就十分明确地概括了这种含义。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对 “逸”的含义又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其曰: “画之逸格,最难其俦。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可见 “逸”,是针对谨严的法度、规矩而言,它轶出于寻常范围之外,超然于规矩准绳之中,出风入雅,离俗超凡,刊尽铅华,摈绝艳丽,从而表现出一种平淡自然的高雅境界。
        “逸”在品格上具有文人所推崇的“士气”,具有“写意” 的特点。
        所谓 “士气”,亦即书卷之气,古代重在 “意”而不重在“形”。要具备这种气息,就需要一个书法家有高度的文艺修养,要摆脱世俗的羁勒,置毁誉于度外,不著一点色相,绝去甜俗痕迹,胸次廓彻,甘于谈泊,不取媚于世,不苟名于时,但游艺于心术精神之间,书卷之气,自然流溢于缣素之间。这种游戏三昧的精神,代表了中国文人的气质,魏晋时期的一些士人在道家思想的影响下,以虚旷为怀,以风度相标,或隐迹山林,或寄情文艺,清谈成风,简朴相尚,修容发语,以韵相胜,这种高蹈生活,逐步地酿成了中国文人的风雅气质,从而在他们的作品中渗透着一种雅逸之气。这种风气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发展到元代的倪瓒和明代的董其昌,可谓登峰造极。我们可以从倪瓒的山水画和董其昌的书法中体味到 “逸品”的特点。倪瓒 《答张仲藻书》中谓: “仆之所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在《题自画墨竹》中又谓:“余之竹聊以写胸中逸气耳,岂复较真似与非,叶之繁与疏,枝之斜与直哉?”这种依仁游艺,以书画作为陶逸自己心胸、抒发自己性情的创作态度充分地体现出中国古代文人的审美意趣。董其昌的书法无心有态,天然入彀,于淡雅简静中无一毫喧热之态,于真淳粹美内有一片名贵之气,特别是他以生为熟、以柔取刚、不工而工、不法而法的创作方法代表了典型的文人气息。
        “逸”又具有简练和半工半写的特点。
        “逸品”之作,简练、朴素、真醇、清婉、含蓄、隐约,“具有高度的概括力,它不袭不蹈,半工半写,有意无意,将到未到,如风行水面,云出岩间,表现出一种轻松自如的创作态度,它无意于工,而笔笔皆工;无意于法,而处处皆法,意虽近乎于奇,而实非有意为奇;趣虽近乎于放,而实非有意为放;它既无纵横矜张的习气,又非竦野粗放之率略,以不足胜有余,以无力胜有力。这种创作方法正如清代查礼所谓: “画家写意,必须有意到笔不到处,方称逸品。”要达到这种境界,是相当不容易的,必须先于规律中得来,于功力中求觅,只有经过长期的严格训练,方能臻达这种自然的境界,所谓“不工者,工之极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如一开始便遽学放逸,强作名士,慕远贪高,逾级躐等,则未有不涉恶道。故凡有志于书者,当一步步脚踏实地,执意于规矩绳墨之中,时习不倦,积力既久,及其胸有成竹,方能匠心独运,而幽姿秀色,溢出于腕指之间;高情逸趣,飘洒于纸素之内,故鲁迅以为: “兴会之最佳者,乃在将到未到时也。”
        逸品与神品都是我国书画艺术中的最高品级,这两种品格都强调了自然美,但“逸”比较接近于老庄哲学的自然无为,“神”比较接近于孔子哲学的自然中和。前者偏重于意和韵,后者偏重于理和气。在创作方法上,前者偏重于情感的抒发,强调自由;后者偏重于灵感的激发,强调变化。这两种品格都超然于法度之外,于规律中体现出一种创作上的自由,从而都达到了很高的审美境界。的确,很难定二品之高下,但由于“神品”之作,有出于意外的特点,因此,当略高于 “逸品”一筹。
        妙品
        所谓“妙”,有美好、细微的特点。张怀瓘《书断》列妙品九十八人,朱长文在 《续书断》中提出 “运用精美,可谓之妙”。窦蒙《述书赋·语例字格》中亦谓:“百般滋味曰妙。”宋代的黄休复在《益州名画录》中认为 “画之于人,各有本性,笔精墨妙,不知所然。若投刃于解牛。类运斤于斫鼻。自心付手,曲尽玄微,故目之曰妙格尔。”它借用了庖丁解牛和郢匠运斤的典故,指出在技巧上得心应手,在笔墨上精妙玄微,在风格上独具面目的方可称为 “妙品”。清代包世臣 《艺舟双楫》又提出 “妙品”的含义是 “酝酿无迹,横直相安”。所谓 “酝酿无迹”即作品具有强烈的艺术个性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它不落前人窠臼,不著他人色相,而能独步艺坛,师心自创。所谓“横直相安”即用笔结构,熨贴得体,规矩绳墨,无不合度。
        综合以上所见,我们不难看出 “妙品”有独具风格、技巧法度上的高度熟练、富有意趣几个特点。朱长文《续书断》中评论欧阳询的楷书“纤秾得中,刚劲不挠,有正人执法,面折廷诤之风,至其点画之妙,意态精密,无以尚也。”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 “妙品”的审美特征。而这种特征很类似于项穆在《书法雅言》中“大家”的评判标准,其曰: “真行诸体,彼劣此优,速劲迟工,清秀丰丽,或鼓骨格,或炫标姿,意气不同,性真悉露。譬之医卜相术,声誉广驰,本色偏工,艺成独步,三之名家也。”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中,要达到“妙品”的境界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一个书者具有高度而熟练的笔墨技巧和强烈的艺术个性,以古人之矩��运我之性灵,于艺术的客观规律中独创自己的风格。这种“创新”,决不能从形式上大胆变形,极力夸张,亦不能以诡异怪形表现自我。相反,必须是一种微妙而合乎情理之形变,如人之五官,虽差之毫厘,而面目各异;人之个性,虽差之毫厘,而神情迥别。因此,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艺术的内涵,只有心思虽变而有方,法度一定而不易,骨肉相称,神形兼备,方可自出新意。
        能品
        所谓 “能”,一般是指技能、才能。朱长文 《续书断》中云: “离俗不谬,可谓之能。”所谓“离俗不谬”即附丽于通俗但不荒谬之意。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指出“能品”的特点是“逐迹穷源,思力交至”,从中我们可以体味到 “能品”富有一种以人工取胜的美,尽管它缺少“神品”那种天赋的才能和 “逸品”那种放轶的情趣,但以深厚的功力和熟练的技巧而入“品格”之列。从朱长文《续书断》中对入“能品”之列的一些书家的评价来看,多为一些浮溢之辞,很少予以风格上的品味,如“风格方整,书有楷法”、“正书精熟可慕”、“楷遒劲,有体法”、“绳矩甚备”等,张怀瓘《书断》亦有类似的情况。这种以功力见胜、以法度相尚的创作由于很少溶入作者独立的艺术个性,因此缺少一种高雅的意境。但由于作者严肃的创作态度和逐迹穷源的专研精神,仍不失书家之流,只是在品格上已逊 “妙品”一筹。
        佳品
        清代的包世臣在《艺舟双楫》又于“能品”之下设置一 “佳品”,以凑五数,其谓 “墨守迹象,雅有门庭”者则属 “佳品”之列。从字义上看,不难看出 “佳品”的特点是在一定传统的基础上,守定某家某派,以为宗旨,开始时从形似入手,亦步亦趋,不敢有丝毫逾越处,久之渐熟,由形及神,然后稍益己意,使人一看便知出于某家某派,雅有门庭,但又不十分似此家此派,略具己神,与古人保持着一种不粘不脱的因缘关系。这种创作方法在当今比较流行。由于能取法乎上,亦不失入品格之流。
        这种品格,最怕染上时俗,只学当今某某名家,不悟此家所致之由,甘于小就,狃于见闻,但解描摹形似,不问笔墨道理,与世迎合,志气堕下,纵能毕肖,终为奴书,此不可不慎。
        从以上我们对“五品”的分析来看,优劣高下,已不言而喻。品格的高低决定于一个书者的天禀、气质、笔墨技巧、传统功力、艺术修养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书品出于人品,人品愈高,书品愈雅。故凡有志于书者,当还淳返朴,深自韬晦,于超逸中下实际功夫;从理法入手,以文质为尚。然后博览名迹,读书尚友,参透各家,穷究万变,胸襟与识见并高,腕势与心灵日进,自然能包古孕今,成一家之风;兼收并蓄,有集成之妙。此大家之品,正宗之格,岂浅闾俗子所能窥其端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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