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9月,我们三连奉命(印象是房山)执行构建弹药库的任务,指导员讲了十七不准,印象非常深,纪律之严,要求之细,复员后几年了,十七不准的核心内容还倒背如流。
先把十七不准录下来,各位战友如有兴趣,可以评论一下,十七不准与战友聚会要求是否有一曲同工之妙!
十七不准
1、 不准单人活动;
2、 不准乱拉关系;
3、 不准搞对象;
4、 不准和小孩玩;
5、 不准和老乡打扑克下象棋;
6、 不准乱串门;
7、 不准站马路;
8、 不准喝酒;
9、 不准吃老乡的东西;
10、不准和老乡交换东西,不准让老乡买东西;
11、不准泄露机密;
12、不准留照片、地址;
13、不准通信
14、不准抱小孩;
15、不准和老乡开玩笑、打闹;
16、不准说不利于军民团结的话;
17、不准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