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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爱情”让妻子丧命,2005年丰顺县“9·30”谋杀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5-13 发布于云南

2005年9月29日深夜,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潘田派出所办公室灯火通明,徐彬所长和民警还在分头做两名盗窃电线杆违法人员的材料,直到30日凌晨1点30分才处理完毕。

“大家辛苦了,回去休息吧。”就在徐所长的话音刚落,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起。

徐所长赶紧抓起话筒:“喂,你好!这里是潘田派出所。”

电话那头传来一男子紧张兮兮的声音:我开汽车从丰顺县城回家,看见前面一位骑红色太子无牌摩托车的男子,因为他的形迹十分可疑,我就多看了两眼,我发现他的车后座有一穿红色裤子、其头部和身体被蓝色雨衣包裹着,并用绳索绑在他的身上,不知是人还是尸体,后面人的左脚一路拖着地,在地上留下一行血迹。

一般碰到群众举报的情况,派出所民警常规的做法是查实后向主管局领导汇报,此时,徐所长冷静地思考:没有下雨,那男子为何要给车后座的人穿上雨衣?为什么还要用绳索将其绑在他的身上?

一连串的疑问在徐所长的脑海闪过,种种迹象表明,雨衣里面肯定有蹊跷!

毫无疑问,当务之急就是要立即找到那个驾驶红色太子摩托车的男子,查清他车座上载的是谁?他既然向着潘田派出所的方向行驶,迎面进行拦截,也许能碰上他。

三位民警都把眼光投向徐所长,等他发布指令。

徐所长说:“弟兄们,还得接着熬啊,刚才接到一位群众举报,现在大家跟我一起前往查证。”

徐所长驾着警车率领三名民警出发了,警车行驶在环绕山峦的路上,下半夜,路面上极少车辆来往,周围万籁俱寂,只有警车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嘎吱”声,偶尔从远处传来鸟的鸣叫声,更显路面的幽静和冷清。

警车行驶了8公里路程,过了潘田派出所管辖的范围,途经一大转弯的岗顶路段时,在山坳的另一端出现了摩托车的灯光,警车与摩托车擦身而过,在警灯照射下,民警看清驾车的是个男青年,可是没有发现他的车座上有异物,因此没有将他拦截进行盘查。

徐所长驾着警车继续往前巡查了2公里,并没发现可疑情况,便掉转车头沿原路返回。

民警巡查返回途中,路过一间夜宵店,此时是凌晨2点30分,那个男青年出现在夜宵店门前,正在捣鼓他的摩托车,看样子好像在修车。他是民警一路巡查碰到的唯一一位驾驶摩托车的人,刚才放弃对此人盘查,徐所长有点后悔。这会儿为避免打草惊蛇,徐所长把警车停在夜宵店的一角,四位民警徒步走过去。

为防止他惊慌逃跑,民警迅速站好有利位置,上前一看,发现摩托车的后轮及排气筒上有血迹,旁边的凳子上放着一件蓝色雨衣,雨衣上还沾有少许血迹,蓝色雨衣,这与群众举报的相吻合。

他抬头看见警察出现在面前,神色十分紧张,民警依法对他进行盘问。

这个男子小声地回答:“我叫刘某峰,28岁,小的时候被父母送给揭东县一户人家做儿子,我这是回家看望我的亲生父亲。”

民警从他身上搜出两张身份证,一张是刘某峰,丰顺县人,另一张是刘某雄,揭东县人,相片是他本人,还有一张他的退伍证,在摩托车护架的后尾箱缴获一条绑带。

他的疑点骤然上升,民警当即把他带回派出所审查。

徐所长问:“车上和雨衣上的血迹怎么回事?”

他显得更加惊慌,吞吞吐吐地说:“我刚才骑摩托车摔伤流的血。”

“那你的伤在哪里?”民警小叶紧追着问道。

男子低头不语,可以明显看出他的身体在发颤。

民警检查他的身体,没有发现任何伤口,衣服干净,但他的身上却有一股浓浓的臭味,事后才知道那是农药甲胺磷的味道。

“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带到派出所,知道吗?”民警问道。

“我不知道啊。”坐在凳子上的刘某峰想了很久才回答。

“那你家里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不知道。”

“你有妻子吗?她在哪?”

“她回娘家海南好几天了。”

刘某峰对民警的问话,凡是关键问题,便装聋作哑,或是结结巴巴地回答,要不就一个不知道,后来,他干脆不回答民警提出的任何问题,以沉默拖延时间。

为证实刘某峰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徐所长拨通刘某峰父母所在镇党委委员老陈的手机,因为他挂点该村,应当比较了解村中的情况。徐所长将刘某峰的情况向他通报,老陈说:“我认识刘某峰的父亲,听说过他有一儿子送给揭东人,可他家里没有电话,我把他弟弟的电话给你。”

徐所长随后拨通了刘某峰叔父家的电话,让他通知刘某峰的父亲刘某马上到派出所。

半小时后,刘家兄弟俩来到了派出所,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表示全力配合民警调查。

刘某峰的父亲若有所思地说:“其实我也纳闷,他在揭东已经结婚,而且还生下一男一女,可四天前,他带了一位我不认识的妇女来看我。我私下跟他说,你不该带陌生的女人回老家,村中的人会说闲话的。听说他们夫妻最近闹矛盾,是不是因为那个女人,我不是很清楚。”

徐所长耐心地做了刘某峰的父亲的思想工作,让刘家兄弟俩共同做刘某峰的思想工作,彻底打消他的侥幸心理。刘某峰在亲情的感化下,答应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本案的侦破充分地说明:办案民警除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外,还要善于排查因果关系,同时不要轻率正面进攻,利用亲属做思想工作,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坐在审讯室里的刘某峰,脸上堆满了恐惧和木讷,看似有点傻愣愣的。民警接着对他展开审讯,他的情绪稳定多了,最终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

2005年9月28日晚6时许,刘某峰带着两瓶甲胺磷农药,与妻子来到村中的小溪边。他装作十分深情地对妻子说:“既然你不同意离婚,又不同意我跟别的女人好,你这么爱我,不如我们同时喝农药,一同赴死。”

他的妻子含着眼泪点头。

刘某峰拿起一瓶农药,先喝了一口,他的妻子看他真的喝了农药,于是也拿起一瓶农药,仰头喝了大半瓶。

其实刘某峰嘴里的农药没有吞下,趁妻子不注意,悄悄吐掉了口里的农药,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妻子毒性发作,直到死去。

深夜零时许,刘某峰用蓝色雨衣裹着死去的妻子,绑在他的身上,用摩托车运往丰顺县。途经东联一上坡路段转弯处时,他看见迎面有汽车灯,当时并不知道那是警车,害怕露馅,就慌忙停车,卸下妻子的尸体,抛向路边的山崖,然后,赶紧逃离抛尸现场。

这就是为什么警车与之相遇时,民警没有发现裹着雨衣的尸体的原因。要不是在夜宵店碰上他,这条“鱼”不知会“溜”向何方。

案情基本明朗,徐所长马上将警情向丰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随后,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寻找尸体。

在寻尸的途中,徐所长反复问刘某峰:“当你妻子被你抛下山崖时,你是否确定她已经死亡?”

刘某峰小声地说:“我将服了毒的妻子抱上摩托车时,她已经断气,因为她的脚拖地,触到高温的排气筒,并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确定她真的死了。”

“你抛尸的地方到底在哪儿?”

“前面100米处转弯就是。”

到达抛尸现场后,他们走下警车,走到路边往山崖下看,杂草有被压倒的痕迹,天黑漆漆的,崖底很深,陡峭无比,尸体抛于深山崖底,现场勘查难度相当大,一时半会很难将尸体找到。

此时,丰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刘辉林大队长带领三名刑警循着路面的血迹也来到了现场,原来,刘辉林大队长也是接到群众举报,一路追击那个驾红色太子摩托车的男青年。中共丰顺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古高松也亲自带领民警连夜赶到抛尸现场,指挥参战民警进行现场勘查,最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抬到路面,此时天已蒙蒙亮了。

参战民警尽管昼夜未眠,思绪依然活跃,侦破一宗抛尸杀人案,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但喜悦过后,心情却显得异常沉重。刘某峰为了婚外的女人,竟诱骗自己妻子服毒“自杀”,妻子死亡后, 他又抛尸异地……夫妻之情已经荡然无存!

2005年3月11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刘某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再一次提醒人们,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夫妻双方在沟通无法解决的前提下,应当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千万别以身试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胆敢以身试法,必定国法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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