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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教授:法律人是在最微观的层面上解决纠纷,仅仅靠逻辑是不够用的

 游侠123 2024-05-13 发布于山东

麦读君按:法律的答案是唯一的吗?法律人如何应对各种观点的碰撞?理想的法律人应该是种什么样的?相信北大法学院车浩教授的这篇访谈,可以为你从根本上提供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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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车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北大法律人


记者:感谢车老师接受我们的采访。根据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您从北大博士毕业之后,曾在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任教一年,后来又去清华大学博士后工作站工作两年,现在回到北大法学院任教。在这么长的读书和教学的历程中,您一定对法学的学习深有体会吧,可以和大家说说,分享您的经验和方法吗?

车浩老师:学习法律其实很类似学习一种语言,开始阶段需要一步一步去处理,不必着急,有些问题可以等到在实务中再去解决。也有点类似于学习武术,不管学习什么套路,基本功都要很扎实。这里所说的基本功,主要是对于法学概念的掌握和逻辑思考的长期潜移默化的训练。同学们对于大学的功能和自己来读书的目的的定位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仅仅把大学当做未来实践的预习和操练,应该注重知识、视野、能力三个方面的养成。

北大最不缺的就是视野,上学期间也许感觉不到什么立竿见影的好处,但是在这个环境中,能够把一个人的容量变大,使他拥有很大很宽的底盘。这个学习的过程就像承受波浪的冲击——不断往前冲刷河床、使之变宽广、变得能够处变不惊,逐渐扩大精神世界的容量,可能大家现在还体会不到其价值,在将来离开北大后会慢慢地显露出来。这其中有一个积淀的过程。

知识,也包括著作中各种观点的对撞。在北大,你所能接触到各个专业的老师在某个领域往往都有最出色的见解,北大老师从事的研究,常常本身就代表了这个领域最前沿的成果。同学们会有机会接触到的两种知识:一是老师们关于这门学科的基础概念和基础知识的最好诠释;二是这个领域最前沿的知识。因为老师的工作不仅仅是教学,研究也占非常大的比重。所以,老师们在讲解知识的时候往往就是在向大家传播这个领域发展的前沿。

能力,主要依靠习得。能力不是能够通过听课获得,而需要自己训练。现在我们的教学最大的问题是欠缺对学生的训练这一环节。老师传授的是自己的感悟,但这种感悟却不能经由讲授而由学生全面地获得。法律不仅仅是了解了知识就可以,还需要技能性的训练。现在法学院的老师们也在进行讨论这个问题。其中,开设案例研习课是一种尝试——案例研习课以学生为中心,老师扮演的是教官的角色。学生能不能处理一个关于案例的报告,往往需要自己反复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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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除了专业知识和能力训练,您觉得作为一个法律人,还需要掌握哪些东西?

车浩老师:其实,对一个法律人来说,除了像专业知识、视野、能力之外,特别重要的是要关注社会变化、熟悉人情世故,如果你学的专业是其他专业,可能并不需要了解一个普通公民在离婚的时候是什么心态,但是法律人需要。

法律人是在最微观的层面上去解决纠纷,仅仅靠逻辑是不够用的。我有时候会为报纸写一些时事评论,就是因为通过通过观察和了解这些事件,能够帮助我去了解法律之外的社会万象,而不是只在书斋里生活。

我个人认为,理想状态的法律人教育,应该是大到可以设计宪政的制度安排,小到能够解决夫妻间的纠纷,也就是古人讲的修齐治平。这不仅需要足够的智慧来应对,需要知识和技能、对一些顶层问题的思考,还需要从宏观到具体的融贯。因为宏观往往只是思考,而没有实践操作。比如改革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是推进还是回头,这是一个很宏观的问题,但要归结到具体问题上,归根结底要涉及到权利、利益如何分配。我们常说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这句说得有点滥了,但道理还是对的。在具体层面,就是要求我们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懂得怎样解决纠纷是可以被接受的,以及为什么这样做就能够被接受。法官需要洞悉到这些,要能够从社会人群的组成中去知道怎样去处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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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但是,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观点去解决问题,有时候老师们在课堂上会介绍一些对立的观点,而且常常没有定论,学习时会有点不知所从…

车浩老师:遇到不同的观点出现时,常常会感到困惑,这是很正常的。这种困惑其实是与一个人对于安全感、确定性的渴望相关。对一个问题没有把握,内心不是处在肯定的状态中而是处在模棱两可的状态,这时的难受是因为内心的不安定,没有办法回答困扰。为什么国外提倡在上点年纪后再学习法律?为什么说“法官是老的好”?这是因为人生经历更加丰富之后,回过头来看问题的心态有所不同。你的人生阅历让你懂得世界上的人和事往往不是非黑即白的,人生实践的智慧会让你懂得不同的答案均有合理性,能够坦然应对不确定的生活。

经过五年、十年在社会实践中的历练之后,在做各种与法律相关的社会工作之中,慢慢明白很多问题本来就没有确定的答案,在多种可能的答案中作出选择往往取决于这种选择在特定场景中的妥当性。

比如作为一个律师,一个案件出来到手上,需要为一个人做罪轻或者无罪的辩护。如果你内心认定他就是有罪的,你确信只有这一种可能,那么为他辩护的时候你的内心就会困惑甚至痛苦,受到自己道德的拷问,好像在违背自己的良知行事。

古人强调“知行合一”,一个人所知道的事情与他所做的事情应该是一致的,避免形成虚伪的人格。教育的必要,在于不仅技术上,更是从心态上,使得一个法律人具备将来面对实务问题时去挖掘多元的可能性。同学们现在可能还没有办法切身的感受,检察官控诉犯人或者律师为犯人辩护,从哪种角度控诉和辩护、说理都是有选择性的,如果你能够容纳不同的观点、可能,就不会困扰,相反当你已经认定法律问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的时候,就会很困惑。

所以,同学们可能也要慢慢学会适应一个问题本身就是多解的。处理法律问题的方案的多元化和选择性,远远高于其他专业。设想多种可能的解是法律人非常重要的能力。现在司法考试的采取选择题的形式,这是很有问题的,而且只是记住答案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法律的变换、修改很快。未来你到律所或者一家公司做法律顾问,在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你的客户是不会给你出选择题的,你需要自己把想到可能的方案的利弊都考虑清楚。所以法律人的思维训练,需要从一个答题者向一个出题者转变,需要想象力、创造力,参与到平等的思考之中而不是被动接受一个正确的答案。

这个过程有点类似武侠小说中周伯通那样的两个自我的交战,提供A方案时就要想到A方案的漏洞在哪里,与之相反,B方案的利弊又是什么。法律人需要培养这种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职业人格。

其实也不仅是法律人的实务,任何学术研究也都提倡怀疑精神。以前张中行先生有一个说法,老北大让人疑,新北大让人信。他觉得疑比信好。其实,很多的新理论新思想是在这个顶着边界往前走的过程中涌现的,每个社会都需要这样的人。因此理想主义的教学状态是鼓励学生在掌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尝试着突破既有理论框架的束缚和限制,不能让自己被一种确定的答案所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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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有不少同学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却对国内青年学者的境遇比较迷茫,那么您觉得要完成从学生到学者的转变,需要经历一个怎样的过程呢?

车浩老师:当学者不是一个过独木桥性的、大家都来抢着干的工作。以学术为业仅仅是人生道路选择的一种,比较适合于那些对抽象性思考比较有兴趣的,也偏好通过理论去解决具体问题的人。一个人选择什么道路,我觉得与一个人的性格、兴趣甚至家境都有很大的关系。走学术这条路的确与其他工作有很不一样的地方。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真的要做好学术,就不能把学术作为获取其他东西的途径。


学术本身就是一种目的,读书不为稻粱谋。这倒不是一个道德评价,而是很客观的描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内心的平和,也只有在这种内心平和的状态下,才能做好学问。

所以,对有志于此的同学,我有一点忠告,就是不能以此作为改变人生境遇的手段。中国的现状,很多行业的发展是不平均的。若有其他的想法,自有其他的手段去达到目的,不必走学术这条路。但是如果确实想好了要走这条路,现在能做的,就是多读书、多思考、适度地做一些写作训练,当然,有机会也多出国看看。从我自己的体会来看,去德国和台湾地区交流学习的经历,对我在学术上很有帮助和启发。因此,有志于学术的同学,如果能够在上学期间或毕业之后再接受一些国外的学术训练,知识结构当然就更加完整了。


车浩老师推荐书单


《刑法注释书(第三版)》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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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老师推荐语】
在我看来,评价一本刑法工具书的好坏,主要是以下两个标准:一是全面性。刑法的研究对象,以及办案时的依据和参照,不仅仅是450多个法条,还有大量的司法文件和判例。因此,一本好的工具书,应当尽可能囊括各方面的法律信息。二是体系性。每一个法条的背后和周边,都牵连着立法和司法的各种信息,只有把这些信息集中起来,互参共酌,协同作战,为法条提供多方的营养供给,才可能真正理解和正确适用这个法条。我认为,何帆编的这本《刑法注释书》,符合上述两个标准,称得上是一本好的工具书。作者在每个法条之下,资料裁剪汇集之全面和体系化,令人耳目一新,颇感惊喜。此外,新版注释书进一步改善了编排体例,从文字背景、数字序号、排序依据等各方面细节有令人惊喜的细节变化,留给各位读者去发现。


《刑法各论》[日]山口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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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精细入微,缠绕回旋,展现了日本各论研究「螺蛳壳里做道场」的当行本色。

内容简介:如陈兴良教授所言,「山口厚教授的《刑法各论》一书在日本刑法学界具有重大影响,是刑法各论的扛鼎之作」。山口教授继承并发展了平野龙一教授的观点,将结果无价值论贯穿于《刑法各论》始终。《刑法各论》基于对具体法条的解释,探究了各个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尤其是重视各个具体犯罪的保护法益。在确定保护法益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法益侵害结果的内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明示限定处罚的根据、理由,进而明确该犯罪固有的类型性。《刑法各论》的论述体系是,在解说各个具体犯罪的成立要件之时,提示解释论上的具体问题,顺次阐述保护法益、结果、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在明确提出具体的问题之所在的基础之上,通过分析一直以来的判例、学说,以展开作者观点。


《刑法哲学》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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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用哲学武器打破传统的部门法研究范式,引领并持续激发了各种形式的跨学科研究刑法的创新尝试。

内容简介:本书是一部以犯罪与刑罚及罪刑关系为研究内容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对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进行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初步建构了一个以罪刑关系为中心的刑法理论体系。全书分为三编:犯罪本体论、刑罚本体论和罪刑关系论。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提出了犯罪本质二元论、刑罚目的二元论和罪刑关系二元论等一系列全新的刑法命题。

作者简介

《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陈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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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用学术史的方法梳理刑法专题,是把握学术统络,理解当代中国形法知识转型的必读之作。

容简介:创作本书时我国面临着刑法知识的重大转型,唯有完成这一转型才能使我国刑法知识适应刑事法治建设的需求。本书是采用学术史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历史进行体系性梳理的一部学术专著,分为十个专题进行研究,是作者正在从事的刑法知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张明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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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罕见的以分则的技术非罪名为中心的作品,展了精雕细琢的解释能力和理论趣味。

内容简介:作者基于「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解释理念,站在客观解释论的立场,就刑法分则解释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富有新意的结论。作者及时地对自己的学术思想进行梳理、填补、整合,在本书中,旗帜鲜明地阐明自己对诸多基本问题的立场,细致地阐述了自己对刑法学理论中基本问题的看法和认识,同时呼吁学界同仁确定各自的学术立场,以求得彼此间的学术之争,从而推进我国刑法理论研究走向深入或更高层次。


《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周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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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论证刑法客观主义与法治立场相契合的成名作,倡导并力行学派之派。

内容简介:从法治视角出发对刑法「学派之争」进行了检讨,凸显了刑法客观主义与法治立场、自由主义的关联性。第一篇主要讨论刑法客观主义理论中所蕴含的抽象性、行为事实的客观性问题及其与法治立场的契合性;第二篇主要研究刑法客观主义的反对派,即刑法主观主义理论对法治立场的动摇,内容涉及刑法上观上义知识视野中的危险个体概念、社会防卫主张、国家主义立场以及刑法本体理论;第三篇对学派融合的趋势,刑法客观主义在我国立法、司法实务和学理上的命运进行了分析。本书曾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刑法总论问题思考》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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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从彻底的结果无价值的预设出发剖析总论,带有日本形法学紧贴问题匍甸前进的细密务实的分析风格。

内容简介:本书从协调与平衡刑事司法实践当中经常处于紧张状态的保护法益机能和保障人权机能之间的关系的视角出发,对传统刑法理论当中所存在的定罪主观化、分析过程模糊不清的倾向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大胆提出在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定上,仅只考虑行为所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等客观要素,而将行为时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统统纳入行为人主观责任范畴,并基于这种立场,选取社会危害性、犯罪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刑法总论当中向来存在争议的二十个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得出了许多非同凡响的新见解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梁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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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五校刑法同仁联手挂出的大型讲座系列活动实录,展现当代刑法学术前沿和理论风潮的思想盛宴。

内容简介:本书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校联合举办的学术论坛实录,共收录十四讲,讨论主题涉及犯罪构造、构成要件、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等方面。「当代刑法思潮论坛」是展现了刑法学术前沿、基本立场、基本原理以及基本方法的专题性、系列性和学术性的论坛,通过中外刑法学者各自对刑法学术重大问题的研究,对重大基本问题的基本立场、原理的阐述与对话,可以不断推进中国的刑法学术水平,并能带动刑法专业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学术交流。图书语言平实,通俗易懂,为刑法专业学生和刑法学研究人员了解研究我国刑法理论前沿问题及司法实务人员完善相关立法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实质犯罪论》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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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阶层犯罪论阵营中实质二阶层论者的代表作,在各个专题领域中深入倡导实质刑法观。
内容简介:本书基于刑法教义学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我国刑法知识的批判性思考而展开探索,因此本书不仅仅是对刑法的一种态度和研究刑法的方法,而且是一个以刑法规范为起点而形成的知识体系。本书深受古典黑格尔法哲学(而非新黑格尔主义法哲学)和现代新康德主义法哲学(而非古典康德主义法哲学)的影响,但又对它们的法哲学立场与观点进行了基于当下时代与作者个人立场的扬弃。


《中国实质刑法观批判》邓子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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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极力推崇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理性,一篇对实质刑法观火力宣战的学术檄文。
内容简介:本书在写作风格上是独具特色的:它不像一般论著的写法,从概念到概念,进行抽象的逻辑推理,而是以鲜活的语言,娓娓道来。悲情的抒发,机智的点评,不仅使本书具有较高的学术品味,而且引人入胜,去除了学术著作所天生具有的枯燥。本书所展示的学术立场、学术胆识,都有其过人的独到之处。 本书从实质刑法观的基本问题出发,通过对实质刑法观的基本主张、主要观点等的论述,得出实质刑法观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刑法,并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论述对实质刑法观提出了批评。

《阶层犯罪论的构造》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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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推荐:多重视角勾勒阶层犯罪论的中国命运,为进入刑法知识转型的核心地带和理论争鸣现场提供向导。

内容简介:《阶层犯罪论的构造》一书是作者在过去十多年里,持之以恒地思考和探索犯罪论体系的成果,也是车浩首本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本书以阶层犯罪论的结构为主题,分上下两篇,从阶层犯罪论体系的整体考察和具体展开这两个方面具体探讨。上篇共四章,分别从历史、话语、逻辑和功能四个角度,整体性地考察在中国语境下引入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境遇、理由和前途,体现了一种反思性和整体性的立场,属于「针对犯罪论体系进行的思考」。下篇五章,则是在各个阶层内部的一些具体构建,属于「根据犯罪论体系进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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