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规出来之前,门式刚架计算时,主刚架计算时,此处的风荷载调整系数β取1.1,基本业界常识,没啥疑问。 通规出来之后,门式刚架计算时,此风荷载调整系数到底应该取何值,业界众说纷纭,各有其词,有人说仍然取1.1,也有人说应该两者取大取1.2,还有人说应该连乘取1.32。
那么,此处究竟应该取何值?
我们先来看下规范中1.1的由来。 门式刚架设计规范GB51022-2015中4.2.1条正文规定,门式刚架结构主刚架计算风荷载标准值时,应对基本风压乘以一个1.1的系数。条文说明中也有阐述,门式刚架结构属于对风荷载敏感结构,此放大系数1.1是对基本风压的适当提高。取值是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放大1.1倍后基本相当于100年一遇基本风压。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4.6.5条正文规定,采用风荷载放大系数的方法考虑风荷载脉动增大效应时,主受力结构放大系数不小于1.2,其取值与地形特征、脉动风特性、结构周期、阻尼比等因素有关,1.2是其取值的下限,不代表就应该取1.2,其隐含意思是应该通过相关量计算,取计算值和1.2中的较大值。通过两条规范的对比可知,此处两个放大系数,一个放大的基本风压,一个是通过放大风荷载效应来考虑忽略脉动风的影响,两者考虑的不是同一个量值,两个系数应该连乘。正确答案应该是:1.1*max(风振系数计算值βz,1.2)≥1.32 现阶段,建议可以采用风振系数法考虑顺风向风荷载。风振系数参考荷载规范8.4.3条,依据结构阻尼比、地形特征、周期等相关特性,计算风振系数βz。 对空间结构(如钢框架结构),可以通过记事本查看fort.112文件中顺风向风振系数的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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