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统计,近三年来,我国技术秘密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特点1: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及的技术领域更加广泛,涉新技术领域案件增多。2019年受理技术秘密纠纷实体案件12件,2020年增长到44件,2021年增长到79件,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特点2: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程序问题主要涉及管辖权争议,包括侵权行为地、重复起诉情形的认定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管辖的确定等。实体问题的争议包括技术秘密内容和范围、侵害技术秘密赔偿数额的确定及保密措施、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修改和改进技术秘密行为中实质性贡献、定作产品技术信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的认定等。 特点3:高额判赔案件明显增多。继2020年“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顶格判处5倍惩罚性赔偿3000余万元后,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1.59亿元。 除上述三大特点外,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在不断延长。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法官人均结案83.5件,同比增长1.2%。各类案件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为134个自然日,民事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9.4个自然日,行政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43.6个自然日。因人案矛盾日益加剧,疑难案件增多,平均审理周期有所增长。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也日趋凸显。 李营营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业务领域办理大量案件,多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我们秉持“专、精、特、新”的业务准则,摒弃“全能律师”做法,专注知产业务领域并坚持长期深耕挖掘。在研究本领域及延伸的相关法律问题,将研究成果及时在行业分享。我们欢迎大家就具体案件问题或者具体法律问题与我们进行交流。 北京李营营律师 企业通过一定渠道获得的销售渠道和交易习惯,哪些是经营秘密? 阅读提示 据我们初步统计,较之技术秘密纠纷案件,经营秘密纠纷类案件中原告的败诉率非常高。分析原告败诉原因,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原告及代理律师不知道如何确定经营信息的秘点,多数因秘点确定错误导致败诉。在经营秘密纠纷案件中,原告是否能准确确定秘点内容可以说直接关系着案件成败。正因如此,我们认为十分有必要对经营秘密案件中秘点确定的技术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本期,李营营律师团队根据多年来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经验,结合北京地区法院审结的一则典型案例,与大家分享在涉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案件中,如何正确确定秘点内容,在这个过程中有哪些坑需要小心。 裁判要旨 如果当事人主张的销售渠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可以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不具有秘密性,构成商业秘密。当事人主张客户的交易习惯构成经营秘密,需证明客户对该采购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否则应认定不构成商业秘密。 基本案情 争议焦点 法院裁判观点 一、同方威视公司在马来西亚的代理销售渠道,即“同方威视公司(吴秋龙及其关联公司(海关”,马来西亚海关、PAT公司、ES公司、TH公司、Bathtech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使馆秘书、策划公司及负责人等其他业务人员的联系信息,属于公开信息。 二、2003年、2006年同方威视公司通过吴秋龙及其关联公司向马来西亚海关提供快检设备的交易信息,其中的销售价格和参数等信息不具有商业价值,分期付款、设备数量、型号信息属于公知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 三、关于马来西亚海关的交易习惯,以及马来西亚海关2011年CIQ项目的采购信息和2013年4套设备的采购信息,其中马来西亚海关的交易习惯不具有商业价值,设备采购信息属于马来西亚政府部门的采购信息,不具有秘密性,不构成商业秘密。 四、在2013年马来西亚海关的采购项目中,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君和信达公司和孙晓明侵害了同方威视公司的经营秘密。 商密实战指南 本案中,原告在马来西亚的代理销售渠道信息,一审法院根据原告主张的内容和提供的证据,总结为马来西亚海关信息、公司信息、联系人信息等,但在二审中又认为其主张的代理渠道信息不仅仅包括上述信息,还包括“涉及贯通销售渠道各个环节的具备完整性和系统性的信息”。问题在于,原告在二审阶段仍不能具体明确其主张的“各个环节的具备完整性和系统性的信息”具体内容是什么。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都只能将原告主张的代理渠道信息内容确定为“海关信息、公司信息、联系人信息”。遗憾的是,在外贸行业中,这些信息基本上属于公知性信息,不具有秘密性,意味着原告在该点的败诉率极高。 李营营律师提示: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业秘密案件涉及证据保全、秘点的总结和确定、非公知的分析论证、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分析论证、非公知鉴定、同一性鉴定、损失鉴定、损失计算、侵权论证、证据规则的巧妙运用等多项复杂法律问题,案件本身难度大、综合性强,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应当聘请专业的、有丰富经验的商业秘密律师,为案件和自身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记住,在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业秘密案件中,没有绝对的法律观点。可以说每一个案件都有50%的胜诉率和50%的败诉率,当事人如果聘请专业的商业秘密律师,就可以大大提升争取另外50%胜诉的希望、降低另外50%败诉的风险。 关于我们 李营营 合伙人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手机:15810018567 座机:010-59449968 邮箱:liyingying@yuntinglaw.com 专业背景介绍:李营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企业合规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公司法方向),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专注于与技术相关的争议解决和保护、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保全与执行等实务领域,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案件标的金额超过百亿元。李营营律师深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领域多年,对涉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民刑案件、与技术相关的合同纠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研究。李营营律师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获得判决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客户作为原告成功争取法院3倍惩罚性赔偿,代理的多起被告客户成功争取法院判定不构成侵权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被害企业成功启动刑事立案、刑事追诉、成功争取犯罪分子得到刑事处罚结果;代理多起被告人/被告单位处理的涉商业秘密犯罪刑事案件也取得了无罪、检察院决定不予追诉的良好效果。2023年,李营营律师代理的商业秘密民事案件入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2024年4月,李营营律师全程代理的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2024年4月,李营营律师全程代理的另一起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代理原告)被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内唯一一件判赔额最高的案件。同时,李营营律师在商业秘密体系建设领域,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协助多家企业客户完成企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运行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成功为多家企业客户建设完善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李营营律师成功代理多位企业客户在多例合同纠纷案件中完成诉讼目的,善于以高效的沟通和专业的能力在短期内为客户快速回款,通过商业谈判、诉讼打击、第三人债务加入、调解和解等手段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李营营律师在“法客帝国”“民商事裁判规则”“保全与执行”等公众号发表与技术、商业秘密、公司实务、保全与执行等话题相关专业文章百余篇,多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转载,广受业内人士好评。李营营律师团队一直致力技术保护和与技术有关的争议解决,多年来深入研究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进口合同等与技术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在该特定领域内发布了数百篇专业文章,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有扎实并深入的研究,熟悉该领域内常见、多发的问题和争议焦点,熟悉法院实务裁判规则,擅长拟定各类技术合同,能够迅速精准识别合作的风险和合同漏洞,可以协助开发方或委托方提前控制好法律风险,提供风险应对方案、及时解决风险,推动技术项目安全高效运行。2022年,李营营律师结合多年来办理大量执行审查类相关业务的经验,以真实案例为导向,对各种业务场景下的主要法律问题、典型裁判规则、风险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建议进行类型化汇总和归纳,合著出版《保全与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实战指南》。接下来,李营营律师团队会陆续出版商业秘密实战的相关书籍、技术合同纠纷实战指南、不正当竞争实战的相关书籍、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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