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教育部“史上最严”规范管理年行动:6组数字挂出“作战图”排出“时间表”立下“军令状”

 听月思雨001 2024-05-14 发布于安徽

2024年4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今天上午,教育部官网及官微授权发布,该通知抓住要点、盯紧重点、把握节点、找准支点,以6组数字清晰勾勒出“史上最严”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战略格局。

该通知剑指教育领域管理的不规范问题,无异于给人民群众立下“军令状”,给教育系统挂出“作战图”,规范管理、顽疾治理,不达目标,决不收兵!


一、“5”项工作提升

为什么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旨在实现“五项提升”工作目标。

1、进一步增强基础教育战线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教研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矩意识;

2、进一步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

3、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4、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

5、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3”个管理重点

“规范管理年”重点是什么?瞄准教育“三项缺失”重拳治理。

1、安全底线失守。诸如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政治安全意识淡薄、校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学生伤害、欺凌等问题。

2、日常管理失序。诸如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不到位、违背素质教育要求、学校管理制度、不落实、破坏良好教育生态等问题。

3、师德师风失范。诸如违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作风不良、品行不端等问题。


三、“4”个实施步骤

“规范管理年”时间表是怎样的?从即日起至年底,实施年度“四步走”行动方略。

1、部署启动实施。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各省级教育厅细化方案,把要求落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

2、全面自查整改。2024年6月至9月,各省教育厅提要求,市县教育局无死角全覆盖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加强统筹指导。2024年9月至10月,各省教育厅牵头开展省域重点检查。

4、做好总结反馈。2024年11月至12月,各省教育厅总结,教育部评估通报。


四、“5”项工作机制

“规范管理年”路线图如何保障?要通过建立健全“五项机制”强力推动。

1、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各地教育部门将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增入年度重项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实效、久久为功、常管长治。

2、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基础教育办学治校声誉评价体系,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单列显示,视作新时代教育评价重要参考。

3、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各地要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以基地校规范办学管理行为要求作为书记、校(园)长、教师培训基本内容。

4、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主,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压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触碰底线红线依法追责。

5、建立监督曝光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箱、建立曝光台、强化监督岗,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


五、“12”条负面清单

“规范管理年”治理负面清单有哪些?十二项严禁尽数干货。

1.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

2.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3.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5.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7.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

9.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10.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11.严禁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12.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六、“24”款行动依据

“规范管理年”行动依据是什么?8部法规16项文件早有表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7.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9.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

10.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2022〕2号)

11.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教材〔2020〕3号)

12.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

13.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

14.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1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8〕18号、19号)

16.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

17.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

18.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

19.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

20.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教发厅〔2024〕1号)

2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

22.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

23.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9号)

24.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教基〔2022〕1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