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 7.7.2直流断路器的下级不应使用熔断器;直流断路器之间的配合采用电流比表述。熔断器装设在直流断路器上一级时,熔断器额定应为直流断路器的2倍以上。 解读: 本条出自DL/T 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规程》。从标准中抽出来作为反事故措施,目的在于提醒大家订货时注意:标准已经修改了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之间的配置关系。设备大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发现这方面的问题较多。 修改前的DL/T 5044-2004第6.1.3条规定: 6.1.3当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串级作为保护电器时,宜按下列配合: 1熔断器装设在直流断路器上一级时,熔断器额定电流应为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的2倍及以上。 2直流断路器装设在熔断器上一级时,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应为熔断器额定电流的4倍及以上。(2014版修订时,被删除) 2014版修订时删除了第二款。原因就是直流断路器动作快,即使直流断路器的额定电流是熔断器额定电流4倍及以上,也很难保证动作的选择性。 DL/T 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规程》修改后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如下: 5.1.2-3 直流断路器的下级不应使用熔断器。 5.1.3-1熔断器装设在直流断路器上一级时,熔断器额定电流应为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的2倍及以上。 规程附的条文解释: 由于直流断路器动作比熔断器熔断要快,当熔断器装设在直流断路器的下一级时,级差要求大,即便如此,也很难做到有选择性的动作,所以,不允许直流断路器装设在熔断器之前。 按电流比确定上下级直流断路器的选择性要求见DL/T 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规程》附录A。摘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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