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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女子结婚当天,下车前被闺蜜怂恿要20万下车费,新郎摔花离去

 历史探奇 2024-05-15 发布于河南


易起加油站 2023-10-09 15:22

“这婚你自己结吧!”

四川,一女子结婚当天,在即将下轿时,闺蜜劝说新娘,男方不拿20万就拒绝下车。

在新郎一家人苦苦哀求下,新娘却不为所动,一气之下,新郎将花束扔掉,并厉声喝道:这婚你自己结吧!(案例来源:寻情记官方号)

陈先生(化名)居住于四川某地,由于性格内向,导致平常交际圈较窄,所以即便是到了适婚年龄,也未能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这可急坏了陈先生的父母,为了能让陈先生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陈父陈母多次托人说媒。

好在经过媒人的介绍,陈先生与邻村的李女士相识,两人年龄相当,而且还有着同样的兴趣爱好,很快便确定男女关系。

双方父母看着两个孩子如胶似漆,也是打心眼里开心,考虑到两人已经老大不小,为此,在两方父母的操办下,两人开始谈婚论嫁。

按照当地的习俗,李女士家提出索要12.8万的彩礼,其中不包括三金和上轿礼、下轿礼,其他的小红包和细节另算。

面对着李女士一家人的要求,陈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陈父表示:我们老两口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这一刻,只要两个孩子能过好,我们全都答应。

在长辈们的主持下,很快两人的婚期便定了下来,为了表示对李女士的重视,陈先生还专门找来几辆豪车作为婚车,将房间也装点的喜气洋洋。

很快日子便来到两人的结婚日期,当天,陈李两家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张灯结彩,而另一边的陈先生一家人,也早已经准备好了结婚所需的一切。

早上九点多钟,陈先生携伴郎团浩浩荡荡的坐上婚车,并在执事人的带领下,来到李女士的家中娶亲。

为了能尽快迎娶自己的娇妻,陈先生一路上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先是在闺蜜的安排下做游戏,后又接受众位伴娘的问题考验。

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考验,陈先生才总算是抱得美人归,按照之前的规划,新娘与新郎共同前往酒店,婚车上还有一位新娘的闺蜜作陪。

然而令陈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正是因为这一位闺蜜,导致自己的人生大事遭到了破坏。

婚车行驶到酒店门前时,新郎率先下车,准备下轿所需的红包和礼仪,不料在婚车上,其闺蜜却怂恿李女士:婚姻是头等大事,没有20万下轿礼,千万不要下车。

在闺蜜的怂恿下,李女士也感到颇有道理,毕竟是人生大事,有20万做保障,总比一分不拿要好。

当新郎喜笑颜开打开车门,迎接李女士下车时,其闺蜜大声的说道:没有20万下轿礼,我们是不会下车的。

原本陈先生还以为这是玩笑之语,看着新娘在一旁的答复,陈先生才知道,原来两人是真心索取20万元。

陈先生家因为举办这一场婚礼,已经掏空家底,实在无力再多拿出20万元,况且之前所有的细节和彩礼也已经确定,临时变卦,陈先生实在是措手不及。

从视频上来看,面对着陈先生及亲友的苦苦劝说,李女士似乎有一些动摇,可是在闺蜜的怂恿下,李女士还是拒绝了陈先生的下车要求。

李女士的行为直接将陈先生激怒,劝说无果后,陈先生将手中的鲜花摔在地上,大声的说道:这婚你自己结吧!

随后扬长而去,只留下李女士及其闺蜜在原地发呆。

看到如此让人生气的事,作为一个普法之人,我就想站在第三者的角度,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聊一聊这件事。

1、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讲究的是自由,为了避免高价彩礼和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李女士的闺蜜坐地起价,要求陈先生在拿出20万元的下车礼,以示诚意,已经严重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

2、根据《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甚至连亲生父母都无权插手。

可是她的闺蜜却故意使坏,干扰李女士的婚姻,不仅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更是与传统美德背道而驰。

3、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女士在闺蜜的怂恿下,张口索要20万元的下轿礼,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也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作为闺蜜,理应为李女士的幸福而考虑,婚姻是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家庭,并非将男方家庭掏空,更不是为了给男方制造麻烦。

如今高价彩礼的现象,依旧在某些地区屡禁不止,婚姻系两人感情的纽带,在合理合理的情况下适可而止,切不可狮子大张口,否则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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