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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练胆”三人成死刑犯,2004年绥德县“10·3”凶杀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5-16 发布于云南

千百年来,杀人案件有多少,诸如因好杀人、报复杀人、图财害命等,甚至还有醉酒杀人,义杀人、过失杀人等等,其杀人都有个前因后果。但是,你听说过吗?还有为“练胆”而杀人的怪事有,不但有,而且就发生在榆林市的绥德县城。

案件发生在2004年的10月3日。

国庆节刚过,节日的气氛还在延续,黄金周给人们带来的是更多的休闲与轻松。

晚10时左右,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新开发的旅游风景线滨河大道,游人大多散去,只留下市内居民休闲散步的人影。县政法委干部党某散完步,拿着手机迈着轻盈休闲的步子,边接电话边往回走。

突然,迎面扑来三个歹徒,不分青红皂白,不辩男女老少,拿着尖刀在党某腹部、头部、背部乱刺乱捅。党某倒地后连声呼救,三暴徒见其未死,又用尖刀在其身上猛捕猛刺,致党某血肉横飞,血流如注,当即死亡,其状惨不忍睹。

案发后,全城哗然,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游览场所,公然杀人,而且杀的是政法领导。”顿时人心煌煌,滨河大道失去了往日的热闹。

绥德警方接到报案,一边报告市、县领导,一边组织干警连夜侦破。

大家经过分析认为,被害人忠厚正派,与他人无任何纠葛和过节,不存在因私被杀的问题,案件很可能是因公报复。于是,警方把侦破对象锁定在正在处罚或者已经处理过的不法分子身上。

据有人反映:那天晚上见三个神色慌张的年轻人在“二康”医院看过创伤,后又坐出租车朝延安方向走了

根据这一线索,警方迅速赶往延安,经与延安警方联系,该局介绍说:延安市10月2日晚8时许也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三名凶徒将一名街上行人用乱刀捅死,其作案手段与绥德“10.3”血案极其相似,完全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于是,两局决定联手作战,共同侦破。

终于,经过公安人员的围追堵截,明查暗访,10月13日,震惊两市的延安“10.2”和绥德“10.3”血案告破,杀害政法干部的三名案犯全部落网,其杀人原因也真相大白。

然而,出乎人的意料三名案与被害人既不相识,又无公私仇怨,也不是劳教释放人员,而是三名刚从学校毕业的知识青年。

案犯王浪浪,男,21岁,体育大专文化,待业,住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沙焉坪村。

案犯何涛,男,22岁,中专文化,教师,住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庙店村。

案犯高龙龙,男,19岁,初中文化,无业,榆林市子洲县人,住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镇沙焉坪村。

至于三犯的杀人原因,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

据三人一致交代,他们从小不好好学习,经常打架斗殴,曾和多名女子一起鬼混。毕业后,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经常一起上网玩游戏,观看警匪片、枪战片,并议论当今社会的“黑暗”与“不公”,梦想如何像大片里的“英雄”一样闯天下、“成大事”。

2004年9月的一天,三人又在一起谋划“成大事”时,王浪浪狂妄地说:“干大事就要像干大事的样子,不能光说不干。我听说定边县某加油站肥得流油,上百万的现金就在站上。干大事的第一仗就是把它给端掉。”

何涛、高龙龙一听齐声说:“好!”并说光说不干不是真“英雄”。

接着,三人分头去准备。何涛专门到柳林农贸市场买了三把尖刀,交给每人一把。

为了提高“技艺”,三人还持刀操练了一番。

9月底的一天,三人又聚集在一起,商议如何抢劫的事宜。议论中大家觉得自身“胆气”不足,需要“练胆”。于是,三人决定在抢劫加油站之前,每人必须先杀三人,作为“练胆”的训练内容。

同年10月2日晚8时许,王、何、高三人即按议定的“练胆”计划,各带一把尖刀,从延安市二街航标网站出发寻找“练胆”目标。当行至东关翟则沟住宅小区附近的人行道时,遇见路过此处的子洲县农民南某。高龙龙首先上前将其打倒,王浪浪随即持刀在南的腹部乱捅。接着,何涛、高龙龙也分别持刀在南某身上乱捅乱刺,致南当场倒地死亡。

三犯逃离现场后,于第二天又从延安市乘车筝至绥德县城,继续实施他们的“练胆”方案。晚上又将政法干部党某作为“练胆”对象予以杀害。

作案中,王浪浪误将何涛右脚捅伤,三人还到榆林市第一医院和绥德县医院为何涛治过脚伤,因当晚见公安人员搜查得紧,遂乘出租车逃离绥德。

2005年4月4日。绥师大礼堂,国徽高悬,庄严肃穆。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这里公开审理王浪浪、何涛、高龙龙三被告故意杀人案。可容纳上千人的大厅座无虚席,人们要看看“练胆英雄”的真实嘴脸。

当法庭宣布开庭时只见三名被告脸色苍白,瑟缩着双腿被法警押进法庭。

“啊!原来是三个光头小子!”旁听群众无不感到惊讶。显然与人们传言中的“英雄”对不上号。

庭审中三被告态度老实,坦言交代,表示悔罪。

当法庭问他们杀的是谁时,他们回答:“不知道。”

问他们你们连人都不认识,为什么要杀害时,三被告低头不语,略停片刻,王浪浪说:“为练胆量·.....”

何涛说:“因为我们想干一番大事业,觉得自己胆气不足,所以才商定要先练胆。”

高龙龙说:“我们是受惊险大片的影响,觉得要想当'英雄’,'成大事’,就必须像片中'老大’一样,心狠手辣,胆大妄为,所以,才决定练胆杀人。”

问:“那你们准备杀多少人来练胆?”

答:“每人杀三个。先准备单独杀,后来怕单独杀不了,才决定三人一起杀。”

问:“你们杀了两个人以后,'胆量’练大了没有?是不是还要继续杀?”

答:“······越杀越害怕,越杀胆越小。绥德作案后,四处逃窜,到处躲避,哪还敢继续再杀………我们错了……我们认罪…...”

三名被告失声痛哭,请求法庭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听了三犯的回答,旁听群众一片希虚,纷议论,如此暴徒,留他何用。

最后,经法庭审理认为,王浪浪、何涛、高龙龙犯故意杀人罪,罪大恶极,依法判处死刑,报省高院核准后立即执行。

2005年6月11日11时35分,随着“砰、砰、砰”三声枪响,结束了王浪浪、何涛、高龙龙三条罪恶的生命,自此,一起“练胆”杀人成“大事”的血案画上了句号,但它给人们留下了沉重的教训和无尽的思考。

读完本案,无不感到心灵的震撼。翻开《古今奇案》,杀人案件何其多,但为“练胆”的杀人案恐怕还是第一桩。其实,本案案情不复杂杀人手段和情节都很原始、简单,没有一点儿离奇之处。

但是,它的杀人原因却孩人听闻,发人深思,简单地看,他与家庭和学校教育有关,与社会不良文化的侵袭有关,这是一个危险而又可怕的信号,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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