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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在上半句——谈对《老子》三十三章的理解

 钟楼语文 2024-05-16 发布于江苏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是为《老子》第三十三章,八句四组,两两成对。传世本文字基本相同,仅见傅奕本于每句后加“也”字。郭店楚简本无此章。马王堆帛书甲乙本“亡”作“忘”,可以用通假解释。北大汉简本有与今本完全相同的内容,唯开头加“故”字,与今本三十二章合为一章(整理者编为第73章)。而三十二章“知止可以不殆”确实可以与本章的“知足者富”和“不是其所者久”呼应。

本章前两组句子都是前偏后正的关系,即前一句是作为铺垫的一般常识,后一句才是这里要表达的、老子所推崇的观念。王弼注即用“未若”强调每两句间的关系:

知人者,智而已矣;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胜人者,有力而已矣;未若自胜者,无物以损其力。用其智于人,未若用其智于己也;用其力于人,未若用其力于己也。明用于己,则物无避焉;力用于己,则物无改焉。

但王注未能将这一模式贯彻到后两组句子:

知足自不失,故富也。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故曰“强行者有志”矣。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获久长矣。虽死而以为生之道不亡,乃得全其寿。身没而道犹存,况身存而道不卒乎。

这是将后四句理解为并列的四个观点,分别作解说。但其中两句的解说显然违背《老子》的理念。

比如以“勤”训“强”,而曰“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是为配合《老子》第四十一章的“上士闻道,勤能行之”(王弼注“有志也”)。但彼章所勤行者为道,道贵无为,无为需要抛弃个人的志愿。此章“强行者有志”是自行其志,最终得志。

又如对末句的解释,刻意加入“道存”的因素来使“死而不亡”合理化。但儒家才有以人弘道、身没道存的“不朽”观。《老子》所说的“道”脱离于具体个人而恒久存在。人之死不影响道之存,道之存也不意味着人之生。这里的“死而不亡者寿”仅是普通的长生、留名的愿望,如青铜器常铭有“其眉寿无疆”“其眉寿,万年永保其身”,是祈求器主长寿(今本所谓“不亡”),也是希望名与器传(帛书本所谓“不忘”)。

属于《老子》典型思想的是“知足者富”“不失其所者久”两句。

《老子》第四十六章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常足”即“富”。“咎莫大于欲得”与“强行者有志”意思相悖。《老子》反对坚持一己之私而一意强为。所以“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是倒置的偏正关系,可以称为主陪关系。此类句式的典型例子如《庄子·逍遥游》:“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宣颖《南华经解》论曰:“顺手点出三句,究竟又只为'至人无已’一句耳,'神人无功,圣人无名’,都是陪客。”

“不失其所者久”表达不伐不争的观念。《老子》第二十二章:“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二十四章:“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自知者明”与“自胜者强”的指向相同,“知足者富”与“不失其所者久”亦相通。《老子》第四十四章: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是“知足者富”的反面表达。整章是由对物的知足可达到对物占有的长久,推导出应当安于原有位置而无奢求。这符合三十二章由“知足者富”到“不失其所者久”的递进关系。第九章也有类似的内容和结构: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自古读书多求“得志”,帝王多求长寿,前者弃书而欲为人上人,后者弃民而欲为天上人,皆不知足而失其所者,虽富贵名显,虎视鲸吞,谁得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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