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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发布!“晚上10点后不应催收”

 新用户68318217 2024-05-17 发布于重庆

5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同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从业机构共同研制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国家标准。目前,该标准已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当前,催收业务亟需规范,考虑到标准发布还需一段时间,协会以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研制了《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已于4月17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金融管理部门,现予发布。后续,待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替代《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

有关催收对象,《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指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只向债务人催收,不应向联系人催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催收人员可与联系人联系:一是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本人,为及时恢复与债务人联系的情况;二是债务人已死亡、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建立与其可能存在的财产继承人或利益相关人联系的情况。

有关催收时间,《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指出,通过发送短信、语音、5G消息等方式开展催收作业的,应符合电信行业相关规范。双方已事先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从其约定。双方未约定催收时间的,催收作业不应在每日22:00至次日8:00催收。

有关催收记录,《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指出,金融机构和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对催收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客观、完整。第三方催收机构应向金融机构提供完整的催收记录。相关记录应至少保存2年。

《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提出,金融机构应通过官方网站等本机构官方渠道统一公开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债务人向金融机构问询其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情况时,金融机构应如实、准确、及时告知。

《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明确,第三方催收机构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金融机构应立即终止委托:一是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催收行为。二是发生严重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事件。三是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对涉嫌违法违规催收和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问题的整改。四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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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央广网

监制:乔申颖      审核:万政

编辑:王俊杰      校对:李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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