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佑与潘鼎新,一个是湘系大佬,一个是淮军宿将。后来一个是云贵总督,一个是云南巡抚,皆是名臣曾国藩赏识的一时俊杰,与淮军统帅李鸿章也都是“老相识”。二人在“剿捻”期间还曾相互配合,关系虽谈不上多么亲密,但至少也没有明显嫌隙,可一到云南就开始“斗法”。这是为何?从表面上看,这是个人之间的意气之争,但究其深层原因,却是体制上的“督抚同城”和派系间的“湘淮权斗”。 一 光绪二年(1876年)四月,刘长佑赴任云贵总督。得知此消息的直隶总督李鸿章致信昔日爱将、时以云南布政使署理云南巡抚的潘鼎新,告诉他刘长佑为人“清勤宽厚,共事无难”。对于刘长佑,潘鼎新也并不陌生,同治年间潘奉命北上“剿捻”,彼时的直隶总督就是刘长佑,他们在军务上有过交集。然而,此次仅共事一年多,刘、潘二人就闹得不可开交。先是次年六月,刘长佑以病情为由奏请开缺,并暗示自己这么做有“万不得已之苦衷”。清廷接到刘的奏折,一时不明就里,要求他有隐情可以据实密奏。刘长佑在随后所上的密折中,虽指责潘鼎新“才本有为,事多任性”,但把督抚不和的责任都归咎于自身的“愚懦”,对于其中的详情却始终闪烁其词,不肯和盘托出,给人一种委曲求全之感。清廷也在猜测,这是不是正值壮年的潘鼎新锋芒太露、咄咄逼人,欺负“老同志?”到了该年八月,潘鼎新被内召回京,另候简用。这样的结果,连李鸿章都始料未及。 赴任前,刘长佑对云南军政进行了了解,认为其中存在两个大问题:“民刁饷绌”“将悍兵骄”。“民刁饷绌”,指的是云南民情复杂,经济落后,虽有五金矿山之利,但奈何矿厂连年荒废,既无资金又无技术,财政收入实在有限,以致连供应军饷都十分吃力;“将悍兵骄”,指滇省为了应对不断兴起的义军和土匪,令各地兴办民团和练军。这些民团和练军的首领起于市井,其中不乏地痞无赖。他们大多作战无方、扰民有术,稍不如意就要哗变作乱,不仅百姓敢怒不敢言,官府也是束手无策。他们盘踞云南,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本地势力。刘长佑到任时,正值明宁、腾越练军叛乱,军务吃紧。因为觉得本地官员和兵勇难堪大用,刘长佑便从广西、贵州、四川等省奏调了王政慈、李光舒等得力人员,以及楚宝、玉武、迪字等五营楚勇旧部。刘长佑希望这些官员和楚勇能给滇省“打个样”,但近3000人马需要耗费大量钱粮,云南官位和财力都有限,这势必触动本地势力的既得利益。 在本地这些人中,以署理云南提督的杨玉科为代表。杨玉科出生在云南丽江府,祖籍湖南善化县。他以镇压农民起义发家,累任至云南开化镇总兵,因云南提督胡中和一时无法到任,故由他署理。按照清廷体制,一般提镇大员都要遵循回避原则隔省安置。光绪二年正月,清廷调杨玉科任广西右江镇总兵。然而,为了留在云南,杨玉科竟以身体伤病为由,自请开去右江镇总兵一职,后来更提出要把自己的籍贯改到湖南善化。这一切,让刘长佑明白要整顿本地势力,就必须先从杨玉科开始。不过杨作战勇猛,也屡立战功,确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勇将。为了曲全功将,刘长佑密奏清廷,请将杨玉科调离云南。然而,刘长佑的举动很快就传到杨玉科耳中,杨虽愤愤不平,但毕竟不敢公开以下犯上,于是便想借新任巡抚潘鼎新之手,把刘长佑挤出云南。 潘鼎新,字琴轩,安徽庐江人,淮军初立时深得湘军统帅曾国藩的赏识,令募“鼎字营”。杨玉科很清楚潘是淮系,刘是湘系,湘、淮两系本就不和,且此时潘也在计划调淮军旧部入滇。云南财政本就捉襟见肘,这一下钱粮如何分配就成了利益博弈的焦点。杨玉科正是抓住这一点,不停搬弄是非。潘鼎新要求刘长佑裁撤楚勇,刘当然不愿答应。如此你来我往,督抚矛盾愈演愈烈。尽管最后始作俑者杨玉科被调任广东高州镇总兵,但刘、潘二人的关系已发展至积不相能。 刘长佑 二 显然,从内召回京的结果上看,在第一轮“斗法”中,潘鼎新是败下阵来的,但他又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尽管论资历、论战功、论官职,他都比不上刘长佑。刘长佑是湘系楚勇中继江忠源之后的领军人物,咸丰年间刘长佑率军进援江西,多次救曾国藩于危难之中。刘长佑独当一面时,别说是潘鼎新,就连李鸿章也还寂寂无名。然而,潘鼎新毕竟是淮军的著名战将,且又背靠李鸿章这棵大树,他是一定要与刘长佑再掰掰手腕的。 光绪三年(1877年)十月,潘鼎新上了一道长长的密折,胪列了刘长佑的九条罪状:一是到任后骤添楚勇数营,所需饷银远高于滇勇,名义上由他省专款供给,但实际却由云南财政垫支,且还不允许拖欠;二是云南提督胡中和屡屡索饷,刘长佑转而向藩库催迫,弄得布政使杜瑞联呕血数次,且胡中和所部存在缺额“吃空饷”的问题,刘长佑明明知道却置之不理;三是胡中和由四川招募入滇的两营兵勇,本以川人居多,裁撤时却要求尽回湖南,如此虚靡经费,刘长佑却袒庇乡人,予以同意;四是云南按察使仓景愉为堂堂朝廷大员,却在参见刘长佑时,被刘的亲兵揪扭,其随带的家丁也挨了一顿拳脚,这些亲兵还曾哗噪闹事,刘长佑与亲兵统领魏鼎勋不仅不敢管教,甚至还闭门哀求;五是楚勇的提、镇、副将往来出入,不骑马而违规乘坐绿轿,经人告发,刘长佑却压案不问;六是在人事问题上,刘长佑对于前任总督岑毓英用过的旧人概存偏见,令他们只能靠边站;七是刘长佑奏调来滇的魏鼎勋、李光舒、潘英章三人,都是刘长佑的亲信同乡,他们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且魏鼎勋不仅担任营官还兼理全军营务,实际领两份工资,李光舒、潘英章二人,分任善后局委办和厘金局提调,补的都是肥缺,潘不到一年,就得到越级提拔;八是云南盐法道沈寿榕,本是幕僚出身却专爱搬弄是非,曾导致前任云贵督抚刘云昭和岑毓英龃龉,他还曾试图贿赂湖广总督李瀚章,以致历任督抚都嘱咐接任者要对沈加意防范,如此声名恶劣之人,刘长佑却对其信任有加;九是刘长佑任由其子刘思谦与沈寿榕、魏鼎勋、李光舒、潘英章等人内外联络、拉帮结派,刘思谦还私娶赖姓部民之女为妾,以致当地民众议论纷纷。 潘鼎新此折一上,等于把他和刘长佑的矛盾公诸朝堂。清廷只得命四川总督丁宝桢查办。丁宝桢与潘鼎新、刘长佑皆相熟。“剿捻”时期,丁宝桢任山东巡抚,与刘长佑同属疆臣,关系处得还不错。而潘鼎新为山东布政使,本是丁的下级,但由于其手握重兵,又有李鸿章撑腰,不怎么把丁宝桢放在眼里,故二人相处得并不愉快。此次接到命令,丁宝桢随即密委四川候补道尹国珍、候补直隶州知州刘启镛、候补知县德安前往查核,他自己则但凡遇到有从云南来的官员,就在看似无意的闲谈间咨访互证。经过将近半年的调查,光绪四年(1878年)五月,丁宝桢向清廷奏报了办案过程,就刘长佑被参各款逐条核实,结果却与潘鼎新所奏相去甚远,令潘大失所望。 三 针对潘鼎新罗列的九条,丁宝桢的调查结论是:“或事出有因,或传闻失实。”关于第一条,刘长佑奏调楚勇是时势所需,并非无故增添,相关经费本由两广、四川等省协拨,但协饷并不可靠,往往只能由云南本省垫发,此乃无奈之举,刘长佑这么做“似不为过”。至于楚勇的饷银要远高于滇勇,这是湘军兴起以来的惯例,从曾国藩开办团练时就是如此。关于第二条,胡中和、刘长佑催饷属实,但这属于公事公办,并无不妥,杜瑞联呕血是天气酷燥“感受风邪”所致。而说刘长佑坐视胡中和所部“吃空饷”,这是风闻,并无实据。关于第三条,胡中和所部虽由川招募,但应募的多是湖南人,自然要按照回湘的章程办理。只是,胡部勇丁存在溃散情事,胡不仅不报告,还囫囵支领了全数口粮,把多出部分当赏金发给部下,个人虽然没有私吞,但明显是在袒护和讨好同乡。关于第四条,挨打的恰恰是亲兵,打人的反而是仓景愉的家丁,事情的起因是仓的家丁认为亲兵无礼,双方发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加。亲兵被打后只是抱着仓景愉哭诉,并无揪扭。此外,亲兵也没有哗噪闹事,那是以讹传讹。关于第五条,永昌协副将唐鸣盛因旧伤复发难以乘骑,曾经坐轿一次,但随即被刘长佑撤职并记大过,嗣后通省再无武将敢于坐轿,刘长佑“实无置而不问之事”。关于第六条,刘长佑在用人上并无偏见,主要原因还是“缺少人多”,不唯云南本地将弁有赋闲之怨,就连楚勇也有向隅之苦。刘长佑为了解决该问题,已经对一些职位实施“高配”,“办理似尚公允”。关于第七条,魏鼎勋等三人是刘长佑的同乡不假,但他们的人事调动是请过旨的。魏鼎勋、李光舒与省城官员的确存在吃喝问题,但要说他们“钻营串合”则缺乏证据。魏鼎勋以一人充两项差使,领两份薪水,不能算是“重支”。潘英章曾经补授过广西东兰州知州,后来借补云南安平厅同知,谈不上越级升迁。关于第八条,沈寿榕本是候选道员,并未充当过幕宾,所谓历任督抚嘱咐加意防范以及试图贿赂李瀚章等事,经查“毫无凭证”。不过,沈寿榕以盐法道署理按察使,与魏鼎勋等属吏过于亲密,有悖朝廷纲纪。关于第九条,刘长佑家教甚严,刘思谦虽在督署,但并未干预公事,也没有与官员往来,拉帮结派之说纯属谣传,且刘思谦所娶之妾系重庆府民人崔洪万之女,既非云南部民也不姓赖。 由此来看,丁宝桢近乎将潘鼎新指参各款全盘否定,即便查实的问题,也是一些无关大局的小节。最后,丁宝桢提出处置建议:提督胡中和作为一品大员,有失“公忠体国之道”,应请褫去黄马褂、巴图鲁勇号;魏鼎勋、李光舒不知检点,应请暂行革职,交云贵督抚察看,如后续表现良好,再行奏请开复;沈寿榕与属吏过于亲密,且“声名尚属平常”,应请开缺送部引见;潘英章、刘思谦之事既不属实,应毋庸议;刘长佑负有失察之责,但如何处置,应请朝廷裁决。此外,针对潘鼎新在密折中“内涵”刘长佑老病交加、尸位素餐,丁宝桢还特意替刘说了一大段好话:“刘长佑虽暂染腿疾,而精力强健如故,自抵任以来,廉勤自策,图报愈殷,整顿吏治,经理戎务,耐苦恤民,力求上理。滇省官吏士庶称道佩服者异口同声。”丁宝桢这番话,等于替刘长佑站台背书,也间接宣告了潘鼎新第二轮“斗法”的失败。 四 丁宝桢的奏折递上去以后,清廷全部照准。刘长佑因失察被交部议处,最后虽得了个“罚俸一年”的处分,但准其抵销。应该说,这个处分并不算重,这不能不说是丁宝桢有所偏爱而致。为此,刘长佑也致信丁宝桢表示感谢。此时,倘若刘长佑对结果欣然接受,事情也就结束了,可偏偏他并不死心,尤其是其耿耿于潘鼎新“吹毛求疵之太甚,株连波及之太多”,认为对胡中和、沈寿榕两人的定性关乎名节,请求清廷能够加派大员复查。平心而论,刘长佑此举实属多余,不仅让丁宝桢的脸上挂不住,就连李鸿章都忍不住“吐槽”刘“哓哓置辩”“何其不惮烦也!”奇怪的是,对于这样的要求,清廷竟然也准了奏,真的派出内务府官员恩承、童华再往云南复查。经过一番折腾,刘长佑终于如愿以偿——胡中和所部并无溃散情事,其所领饷银为裁撤前补发的两月欠饷,并非含混支领,着赏还黄马褂、勇号。沈寿榕无声名恶劣实据,着仍以道员留于云南补用。光绪五年(1879年)末,刘长佑又上折为魏鼎勋、李光舒说情,使二人得以开复原官。至此,刘长佑终于将整个案子彻底翻转过来。对此,潘鼎新虽然难以接受,但也无可奈何。 云贵督抚“斗法”,看似是个人之间的意气之争,说到底还是有清一代督抚同城体制带来的权力斗争。一般来说,总督管两个省,巡抚管一个省。总督偏于军事,巡抚偏于行政,但二人并非上下级关系,权力有交叉,分工也没那么明确,常常会因为事权问题产生分歧,再加上督抚同驻一城,矛盾只会变得更加尖锐。其实,清廷并非不知道这种体制的弊端,之所以坚持不改,是因为督、抚可互相监视和牵制,防止地方尾大不掉,甚至图谋不轨。纵观刘长佑和潘鼎新之间的冲突,实际就是督抚为争夺人财等关键资源引发的矛盾。当然,这背后还闪现着湘淮两系争斗的身影。 光绪二年初,云南巡抚岑毓英因母丧丁忧。李鸿章找到内阁军机大臣沈桂芬,极力向沈推荐由潘鼎新接任滇抚,但沈对潘的资历物望有疑虑,并表示内阁已有人选,此人便是四川布政使文格,由另一位军机大臣文祥力保。文格是满人,曾任湖南布政使,与刘长佑关系密切。该年三月,文格任云南巡抚,但因要护理四川总督故未实际到任,滇抚之职遂由潘鼎新署理。而随着文祥去世,文格调任山东巡抚,潘鼎新得以实任。如此一来,云南督抚就形成了湘淮两系双峰对峙的局面。而刘长佑在赴任时,还提请清廷饬催云南提督胡中和、鹤丽镇总兵朱洪章、临元镇总兵李明惠尽快到任。这几个人要么是刘长佑的故交旧部,要么是久经战阵的湘军名将,他们一到湘系势力必然大增。相较而言,潘鼎新就显得有些势单力孤了,再加上他的淮军旧部迟迟难以到位,他只好选择和云南本地势力结盟。光绪二年,就在刘、潘闹得正欢之时,文格借进京请训之机,帮刘长佑活动,说动军机处将潘鼎新开缺内召。对此,李鸿章虽愤愤难平,但大局已定,他也只能劝潘鼎新忍气吞声,并安慰潘借此机会从偏远的云南“肥遁”而出,未必是一件坏事。等到中法战争爆发,清廷起用潘鼎新为广西巡抚,让他统辖前线作战。不料他指挥失误致使镇南关失守,杨玉科也在这一战中阵亡,最终潘鼎新被革职,从此退出了晚清的政治舞台。至于刘长佑,虽然在云贵总督任上干到了光绪九年(1883年),但碍于本地势力和经费不足,只得将楚勇陆续裁撤。而后其本人因受到“云南报销案”的牵连,不得不主动要求开缺回籍。 「本文刊于《文史天地》2024年第5期」 「刘少波,广西南宁海关统计处处长,华中师范大学文学硕士」 版式:刘 丹 李 楠 责编:王封礼 审核:姚胜祥 总监:丁远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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