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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的红色上饶|解放后,婺源县人民政府发出的第一个《通知》文件,你见过吗?

 唯我英才 2024-05-17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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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政府解放后发出的第一个《通知》草稿

1948年12月,皖浙赣边游击根据地迅速扩大,皖浙赣、黄西、皖赣三个地区工委合并成立中共皖浙赣大工委。

1949年2月17日,中共浮(梁)乐(平)婺(源)县工委召开全县各界人士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婺源县人民政府,根据地的武装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蓬蓬勃勃地展开。

1949年4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六军四十八师张副师长率两个团,渡过长江后经景德镇直抵婺源。5月1日,婺源县城解放。

1949年5月2日,婺源县人民政府开始进城办公。为了沟通县政府与各区、乡人民政府的联系,婺源县人民政府发出第一个《通知》文件,并要求“广泛动员一切民主力量,抢修公路,以备南下的解放大军和辎重部队顺利通过;集中粮食在短期内将所有之公粮一律转运到赋春、中云、高砂、梅林、县城等粮站,以供给来往解放军用。”这是1949年2月成立的婺源县人民政府公开下达的第一个正式文件。

该《通知》文件草稿现存于婺源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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