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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藏】卖契

 画蛇者说 2024-05-18 发布于山东

这十二份卖契的时间跨度,从清嘉庆六年(1801)至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在一百五十余年的历史时期内,以此不完全的文约为据,勾勒出方姓氏族这个农村小农经济家庭一部鲜活的财富创造史。繁衍生殖,十几代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努力打拼创业和希冀,成果就是这些一点一滴积累的、赖以生存的土地。

(图35)嘉庆六年(1801)新正月初十

27)道光三年(1823)新正月

31)同治四年(1865)三月初二

26)同治八年(1869)十一月二十二日

38)同治十四年(1875)正月初九

32)光绪二十六年(1900)十一月二十二日

8)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二月二十二日

21)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二十八日

211)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一月二十八日(草稿)

28)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十九日(草稿)

36)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十九日(磨角地)

34)民国二十三年(1934)旧历正月初六

6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五四年新正月初六日

卖契内容,以清同治四年(1865)三月初二日一份(图31,买卖土地面积较大)为例。其文曰:

立卖契人方士俊,因无钱使用,将自己北坡下南北地壹段,其地东至卖主,西至方振山,南至路,北至枕头(地)。四至分明。凭中人姜汝福说合,情愿卖于方效庭名下,过割为业。言明价钱,□京钱四千九百文。其钱同中人交足不欠。恐后无凭,立文约存证。

同治四年三月初二日

南北长科一伯(百)一十二步

横科十二步二尺

大地二亩三分三厘三毛(毫)

折地二亩八分四厘四毛(毫)

科:查核,测量。

本份文约中钤有官府和私人印记。

本份文约上方的红字:一元一角。当是官府验契(或公证)的收费。

另有文约上的椭圆形图章文字是:泰安县汶西乡 验契 土地陈报办事处。当为彼时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2,是宅基地卖契,一般宅基地高于耕地的价格。

36,“磨角地”,即形状不规则地段。测量这样的地段,需要一定的技巧,因此农村就多了一个饭碗——啃地角的。啃地角的量地,不用算盘,在地上画一条线,拿几块石子上下一摆弄,面积就出来了,还奇准。

十三分土地交易,最大的一份二亩八分。最小的一份五厘一毫。方姓家族坐落在柴汶河天宝段之阳。其一百五十余年的财富积累,已不可完全统计。但仅据1943年,其家族的一个不足十口人分支家庭,分家时的分单证实,兄弟三人各分到房屋宅基一处,土地三大亩左右,相当于十二市亩(浮财不计)。不啻小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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