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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学习一生 2024-05-18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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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是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单位安全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实施运行的指南针与灯塔。《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前,很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小微单位,由于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不清楚应该建立哪些规章制度,如何建立规章制度,怎样建立的规章制度才算合理。还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较为全面的规章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不切合生产经营实际,没有紧密围绕“风险”这个安全工作的核心与中心来制定。
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就是不懂建立方法,不知建立流程,不明建立步骤,导致单位编制出来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起来存在以下三种情况:要么是不“精”,不得要领,没有指导性;要么是不“全”,说的有漏项,缺乏全面性;要么是不“适”,说不到点子上,缺少可操作性。
基于此,笔者依据PDCA循环模式,结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实际,主要从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大阶段着手,明确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流程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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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只有准备的充分,把“地基”打牢,才能保证规章制度建设的“大厦”坚固。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清单统计和危险源辨识两个小阶段:
在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前,就是进行相关资料、文件、台账的收集准备,形成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和部位场所“三大清单”。根据工艺流程,确定作业活动,形成作业活动清单;根据装置设备,确定设备设施,形成设备设施清单;对于作业活动与设备设施未覆盖到的区域,确定部位场所,形成部位场所清单。清单的统计一定要“全”而“精”,只有“全”,才能确保制度建全,只有“精”,才能确保制度不重。“三大清单”统计是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也是“起点站”,是建好规章制度的首要工作。只有明确涉及哪些作业、设备和关键部位,构建的规章制度才会更加接地气。
统计好“三大清单”之后,就要进行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列出制度建设计划。这是环环相扣的过程,“三大清单”是一个大的面,把这个面细化成一个一个点,在这个点上进行危险源辨识,这个点就是风险点划分。可采用结构化思维,从作业活动、设备设施、部位场所三个方面进行划分。划分好风险点,就要进行制度建设的核心工作之一——危险源辨识。可以这么说,制度建设的成败就在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的细、全、精,就能产出好的安全操作规程,好的安全技术方案,好的安全目视化成果,继而演化形成好的规章制度,因此,危险源辨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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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做好重点工作
实施阶段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第二大阶段,是主体框架的搭建与装饰工程,与准备阶段有效衔接。实施阶段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识别、技术措施与行为措施制定、管理制度文件建立、制度实施运行四个方面:
第一是做好法规“识别”工作。法律法规是安全管理重要依据,据统计,目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400多部,标准3500项左右,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法规海洋中,捞出适用的法规,考核非常大。笔者结合自身研究,将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分为“4个方面”与“3个层面”。先说4个方面,应当根据制度建设计划,识别出对应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采用结构化思维,将识别出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分为业务、支持、监督、应急四个方面。也就是说,所有识别出来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都可以归类到这四个方面。再说3个层面,在四个方面中,业务方面是核心,支持、监督、应急分别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对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予以支撑,构成了“1+3”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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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要做好措施“制定”工作。识别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如何才可以转换为单位自己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使法律法规“单位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法律法规告诉我们要“做什么”,标准规范告诉我们要“怎么做”,然而在实际的规章制度建立过程中,往往是从“怎么做”到“做什么”的过程,只有把标准规范化为危险源的行为与技术措施,分别形成安全技术文件与安全作业指导书,才能在此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否则形成的规章制度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缺乏可操作性。做好措施制定,要抓住以下三个词:首先是“分解”,将标准规范分解,识别出需要用的条款;其次是“对应”,将条款对应到危险源,形成措施;最后是“固化”,通过文件或标准的形式,将措施作为“硬措施、铁方法、钢手段”固化下来,为形成管理措施、制定制度文件打好基础。
第三是做好制度“建立”工作。制度建立是一个“集散点”,前期所有的工作,都会在此得到集中体现,此处形成的制度,也会发散到管理的各个环节。制定的技术措施与行为措施,结合识别出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融合,形成某一项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管理文件(比如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这个管理文件,就是我们说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体系的集大成者,既有宏观方面的要求,又有微观的描述,比如对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仅要明确应该进行哪些安全培训,同时也要明确具体学时,还要对岗前培训的内容进行说明。笔者认为,一个完善的规章制度中要明确引用文件,适用范围、人员职责、管理程序、考核标准、报告记录等内容。其中引用文件是基础,适用范围是界限,人员职责是关键,管理程序是核心,考核标准是保障,报告记录是行动。通过以上六个方面,可以形成规章制度的固定模式。
第四是做好文件“运行”工作。运行工作是落实规章制度的唯一方法,也是检验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试金石”,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运行起来可以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规章制度该如何落实呢?应当通过以下两个步骤进行。
首先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文件,比如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建立相应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责任清单,对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建立相应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将“宏观”的制度进一步化为“微观”的实施文件。其次要根据建立的规章制度与实施文件,将报告记录“填充”,形成运行记录。比如对于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细化为工作清单,组织各层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对本岗位职责进行确认承诺,并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形成责任制确认记录、落实记录、考核记录。制度文件、实施文件、运行记录共同构成了安全的“大制度体系”。
三是要做好诊断工作
检查阶段是安全制度建设的第三大阶段,也是“大制度体系”是否顺畅的检验与反馈阶段。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因生产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比如生产工序的变化、人员结构的变更、法律法规的修订、不可抗因素的出现等),需要定期进行诊断。对照法律法规,依据生产环境,对规章制度的适宜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诊断,形成诊断记录,就是检查阶段主要做的工作。诊断过程要树立“两个”思维,一个是系统性思维,一个是破除性思维。以“系统”思维诊断制度文件,将会达到诊断无遗漏的效果,比如通过检查表的形式进行诊断。所有的规章制度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对以往的制度要持“怀疑”态度,不破不立,只有不断持续改进,形成的规章制度才能更切合当前实际。
四是要做好改进工作
处理阶段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第四大阶段,也是形成闭环的阶段,既是上一循环的终结阶段,也是下一循环的开启阶段,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与前期工作相比,改进工作属于“进阶”工作,其工作往往是片面的、点状的、分散的,显得较为轻松。但是处理阶段同样不可忽视,诊断过程中,发现规章制度不符合现有内外部环境,在处理阶段要及时修订更改,尽量减少法规要求与现实行为之间的“真空期”。在规章制度修订过程中,要措施得法,多措并举,加快制度改进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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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三大清单统计、危险源辨识、律法法规识别、行为技术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制度文件运行、制度诊断审计、制度持续改进”等具体内容,构成了相对固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范式,能够实现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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