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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低速四轮车有新消息,在多地上路有变化

 电动车小行家 2024-05-21 发布于天津

因为不够安全,所以要被规范治理,电动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的早期管理比较宽松,但随着电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安全隐患的加大,在最近几年,电动车迎来规范治理,这对于道路安全是好事,但对于车主来说,出行需要注意,因为你所骑的电动车,可能会发生上路变化。

近期小行家就关注到,7月1日起,电动车、三轮、低速四轮车有新消息,在多地上路有变化,今天我们就来提前了解,让各位车主都能有足够的应对时间。

江西德安,7月1日起,低速四轮车进入管理第三阶段

目前低速四轮车标准未实施,所有的在售、在用的低速四轮车都属于非标车,而这部分车型,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容忍上路,比如江西德安对于它的集中治理,就分为三个阶段。

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进入第三阶段,将在全县范围道路禁止非标电动四轮车通行,违反规定继续上路,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电动四轮车,将会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小行家观点:非标电动四轮车方便车主,尤其是老年人,但却缺乏资质,能够放宽,允许上路自然更好,禁止上路,也是合法合规,但禁止上路,一定要源头禁止生产、销售,才更为合理,减少矛盾关系。

云南弥勒,7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三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

弥勒交警在5月发布《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从6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对于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尚未销售的存量不合格车辆,销售商应当在6月1日前完成回退处理。

而对于已购的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明确车主可在2024年5月14日至6月30日,携带合格证、发票等材料,为车辆登记报备和喷涂编号,获得上路资格。

而车辆在7月1日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将会禁止上路行驶,另外,7月1日起,未经国家许可生产的不合格三轮“燃油助力车”“电力驱动车”自行解体报废,不得上路行驶。

小行家观点:这是非常符合逻辑,真正的讲理的管理方式,第一步从源头禁止销售,第二步已购买的可以登记,第三步,购买未注册或继续生产违规的,不允许上路,如果各地都这样管理,相信车主会少很多抱怨。

重庆,7月1日起,《重庆市消防条例》实施

关于充电和停放管理,这应该是2024年最常见的规范管理,在今年3月28日,《重庆市消防条例》获得通过,该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而影响电动车,有两个方面,第一就是停放和充电的地方要求,不能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及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室内场所,第二是携带上楼,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池都禁止进入电梯轿厢。

小行家的观点:品质过硬,使用得当的电动车,基本上不会发生自燃,电动车的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当然,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低质电池,危害到我们的安全,所以,各地的条件,重点是预防,我很赞成这样的做法,当然,我觉得这还是不够的,加强源头低质产品的遏制,也很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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