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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藏】“良民证”——日伪临时身份证

 画蛇者说 2024-05-22 发布于山东


“良民证”,是日伪时期老百姓对“临时身份证”的一种俗称。日军侵华期间,为避免社会流民及抗战人士等对日军活动的破坏、干扰,确保占领区的安全,并用于表示占领区人民对“大日本帝国”效忠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藉此,以证“良民”。当时规定,十五岁以上者均需领取。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百姓居民身份管理的“耻辱证明”。

这是一张民国三十一年(1942)日伪统治区发放的临时身份证,单张,反正面。没有照片,只按了左右手食指的指纹。还有一种带照片的良民证及贴在大门口用作临时身份证的一纸表格,当时统称良民证。我都有收藏。照片底版是玻璃的,暗红色,因此乡人就传的邪乎:日本鬼子利用照相摄人魂、吸人血。

身份证显示,日伪政权的管理机构依次为县、区、乡、保、甲。一般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证件上表明持有者的性别、年龄、职业,并有统一编号。

我们老家生产队五保户张高氏的大门上,一直到文革前,还贴了这样一张。几十年了,灰头土脸的。有人要撕掉,她死活不干,她说:“为了这个良民证,我花了一斗红高粱。你现在给我撕了,日本人要再回来呢?”人们都哈哈大笑,说回不来的,她却说:“老爷爷(儿化韵,指太阳)哪能常晌午?”

背面“注意事项”上加盖的方形印章,已漫漶难辨。第二条称:须常携带本证;第六条称:本证发给不收任何费用。但是,五保户张高氏那一斗红高粱,又花在了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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