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客人表示自己2年前在Waitrose上班,雇主有一次多发了800镑工资,而现在缓过了神,来信要自己归还。丽莎对这种情况表示非常理解。然而,这是必须要归还的。因为道理很简单,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这不是当事人应该得到的钱,当事人就不应该扣留。如果是别人错误发过来的,现在对方索要了,当事人就需要归还给别人。这就好比银行错误打入您账户10,000镑一样,随后通过查账发现了这笔错误的款项,那么银行就有权利要求归还。如果当事人选择不归还?那么对方可以起诉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没有多少人愿意打这种毫无希望的官司吧?
如果假如当事人已经把钱花完了呢?这其实可以和对方商议,分期来付。
也就是只要当事人打算归还这笔款项,任何方式都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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