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 名录登记 优化贸易外汇 便利经营主体 前言 为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取消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 问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名录登记? 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以及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名录登记。 年度货物贸易收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1 新设名录登记 企业办理途径及所需材料 线下:至境内银行(可选择企业注册地以外的异地银行)网点办理 线上:从银行网银、手机银行、邮件等渠道申请办理,具体可咨询经办银行 所需材料:《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点击直接下载: 银行办理流程 银行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银行需向企业提供“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查询网址: http://zwfw./asone/ ![]() SAFE ![]() 2 名录信息变更 企业需到外汇局变更的信息 名录内企业变更注册地后所属外汇局变更的,企业应至原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企业在银行变更的信息 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办理信息变更的银行无需与办理新设名录登记的银行一致。 银行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 银行发现企业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根据内部审批流程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 ![]() SAFE ![]() 3 名录注销 企业名录注销,由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 注意 NOTICE 名录内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01 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02 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03 连续两年未发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04 外汇局对企业实施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 SAF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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