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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骗10万后仍与骗子恋爱 痴心女子助其诈骗

 月下飛舞 2024-05-24 发布于吉林

在数字化和网络化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近期,一起涉及网络交友软件的诈骗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诈骗分子的狡猾手段,也提醒我们网络交友需谨慎,切勿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和虚假承诺。

据悉,2023年5月,胡某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自称“陈某”的诈骗人员。陈某精心编织了一个看似“靠谱”的人设身份,通过甜言蜜语和虚假承诺,成功骗取了胡某的信任。在取得胡某的信任后,陈某开始诱导其投资一个虚假的投资账户。胡某在陈某的诱导下,逐步陷入了这个看似诱人的投资陷阱,最终被骗取了10余万元。

当胡某意识到被骗后,陈某又声称自己是缅北诈骗人员,需要完成业绩才能回国。尽管胡某已经意识到陈某是诈骗分子,但她因对陈某产生感情,一直与对方保持联系,甚至发展成为“网恋”关系。在这种复杂的情感纠葛下,胡某被恋爱冲昏头脑,同意了陈某的请求,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诈骗钱款。在陈某的安排下,胡某通过取现、兑换成虚拟币等方式,将诈骗所得的钱款进行转移。

2023年9月,被害人赵某也遭遇了类似的骗局。他在网络上结识了陈某,并被其以投资钻石可赢利为由骗取了10万元。这笔钱款同样转入了胡某的账户,随后被胡某按照陈某的指示进行了转移。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网络交友需要谨慎对待。在虚拟世界中,人们往往难以辨别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意图。因此,在交友过程中,我们应该保持理性和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承诺和诱惑。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等方式,来降低网络诈骗的风险。

2023年9月18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显示出了悔过之意。

对于胡某的行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她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为诈骗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虽然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但她的行为仍然给被害人带来了巨大损失。因此,法院依法对胡某进行了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体现了法律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治。这也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无论是直接实施诈骗还是为诈骗提供帮助,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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