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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民办非企业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快乐英平 2024-05-26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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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办非企业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吗?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属于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对经查实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情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可以作出警告、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编辑:老年周报全媒体中心
审核:江苏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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