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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蓬江漂浮的罪恶,2001年重庆“7·23”特大杀人抛尸案侦破始末

 人之意 2024-05-27 发布于云南

2001年7月23日中午,重庆市黔江区县坝乡大河村三组年近七旬的老农彭连桥从家里拿了一把镰刀,来到江边已干涸的河床,在岸边“狮咪洞”(小地名)处看到一个用麻布口袋装的一大包东西搁浅在乱石堆中。麻袋口用棕绳子捆得紧紧的,棕绳的另一端,绑了一块大约四五十斤重的大石块。

他先用镰刀把绳子割断,再用刀把麻布口袋划开。刚刚划开,一股浓烈的恶臭味迎面扑来,他禁不住打了几个寒噤。紧接着从划开的麻袋处,骇然发现里面竟是一具已被江水泡得发白的女尸,尸体的手被绳子捆着。仔细一看,口袋内还有健美裤、汗衫等一些烂衣物等类的东西。恶臭难闻,彭拿起镰刀就离开了该处。

江边发现一具女尸的消息不胫而走,麻木的村民们相互传递着山村发生的这一重大新闻,但却无人想到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次日上午,大河村二组年近40岁的村民谯再文从家里出来准备到河里去打鱼,路上碰见同组村民谯贤发、谯贤楷。谯再文便对二人说:“兄弟,听说昨天大河三组的彭连桥在“狮咪洞”那里发现一具尸体,是用麻袋装起的,我们去看个究竟要得不?”

“走,去看一下!”

两人表示赞同后,三人便往“狮咪洞”方向走去。

当来到江边时,见彭连桥也在那里,人多胆大,四人便来到昨日被彭用镰刀划了一个小口的麻袋包处,大概能看出麻袋里面是一具女尸。谯再文就对彭说:“把那麻袋割开点,看一下究竟是什么情况。”彭便用随身携带的镰刀把麻袋完全割开。

割开后,一具下身没有穿裤子、手臂被丝裤捆着的女尸,一下子暴露在眼前,并见到了用棕绳子捆绑着的石块。

看清楚情况后,赋有正义感的谯再文,就急急忙忙赶到距离约5公里山路的县坝乡政府报案。乡政府值班人员获报后,向城厢派出所电话报案。民警杨秀怀接报后,请乡政府安排力量守护好现场,随即拨通了区公安局刑警支队的报警电话。

下午5时30分许,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值班室的电话猝然响起。值班民警拿起电话,里面传出急促的声音:“刑警支队吗?我是城厢派出所的杨秀怀,我们刚接到县坝乡政府报称,在县坝乡大河村三组小地名“狮咪洞”的河边发现一具女尸,女尸用麻袋包装,外面用棕绳子捆着,连接着一石块,请出勘。”

案情重大,值班民警立即向支队长彭勇电话报告。刚下班回家的彭支队长接报后,立即指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侦察骨干和技侦民警回队准备出勘现场。自己随即赶回支队。

晚7时许,彭勇率领技侦人员一行6人会同派出所民警驱车赶到发现尸体现场。

到达后,听取了先期赶到的县坝乡政府干部介绍情况。随即初步查看了现场,认定该现场不是第一现场。由于天色很快黑了下来,无法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决定次日再进行正式勘察。考虑到近期阿蓬江上游的湖北省咸丰县朝阳水电站可能开闸放水,使江水上涨,刑警在对现场进行固定和初步勘察后,把尸体移至岸边避免被江水冲走。

在安排落实当地村干部妥善看护后,一行人又到现场附近村组走访,了解近期有无失踪的妇女。初查无果,直至晚9时才驱车返回。

当晚10时许,匆匆就餐完毕的刑警们在支队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大家结合发现尸体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和对尸体的初勘情况,进行了研究。初步认定:死者系他杀。

根据群众反映情况认为:装有女尸的麻袋,应系从大河村三组的上游河道漂浮下来的,至今公安机关既未接到有人失踪的报案,也未接到友邻警方请求协查的杀人案件的情况通报。及时摸清尸源,查明死者的身份,是能否及时侦破该案的关键环节。

经研究决定:由支队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分成四个调查小组,重点围绕查明死者身份进行。各组溯江而上,对发现尸体现场到近邻的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电站的河段附近的村民逐户调查走访,广泛收集嫌疑线索,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此外,由法医与技术人员组成现场勘察组,做好次日现场勘察和尸检的准备工作。并约定各组次日中午在大河村汇集,报告初查情况。

25日凌晨5时许,当天空刚露出鱼肚白时,各组已按预定方案分头开展工作。

8时10分,陈副政委与彭支队长率领技侦人员与法医到达发现尸体现场进行现场勘察。

中心现场位于县坝乡大河村三组阿蓬江边小地名“狮咪洞”原被江水安没、现已干涸的江边的乱石堆中。在用棕绳捆绑的一块有52斤重的大石块下面,是用麻袋装有的一具无名女尸,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身体较瘦,身高1.5米。麻袋口部用一根棕绳捆绑着与石块相连,该石边沿有多处擦痕。

尸体头部位于麻袋口部,脚位于麻袋底部,尸体已高度腐败,呈屈曲状,面部已溃烂,面目全非。四肢被用裤子捆绑,双小腿膝部与颈部被一棕绳作环形捆绑,尸体上穿米黄色底圆领短袖汗衫,胸前印有英文字样、蝴蝶结图案。尸体的脚部有一黑色丝裤,在裤腰的裤口上有一用红色毛线编制的锁链,该锁链上有钥匙5把;尸体胸部、双手被一黑色丝裤捆绑着。

时值盛夏,烈日炎炎。已高度腐败的尸体,面目全非,尸身散发出难闻的腥臭气味。法医李永宪、邓明成、郑经对腐尸拔洒了30余斤白酒,对尸体进行消毒和辟臭,有的还找来蒿芝揉细后塞住双鼻,才勉强控制住难闻的腐臭。准备工作做好后,随即进行尸检。

尸检在摄氏30℃的高温下进行,豆大的汗珠顺着法医的脸直往下淌。直至中午12时10分,一个小时过去了,尸检方告结束。全身被汗水浸透的法医们就近跳下阿蓬江,痛快淋漓地洗涤着身上粘附的臭味。

经法医检验:死亡时间大概在7日左右,死者系被行为人掐脖子勒死后,再用绳索及衣裤捆绑,装入麻袋,然后绑上石块抛尸于江中。

现场勘察,对麻袋内的遗留物进行了详细的清理,提取了相关物证。

中午1时许,结合现场勘察和尸检情况,担任现场指挥的陈副政委和彭支队长在大河村一村干部家,组织聚集的各组侦缉人员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分析认为:

一是系有石块的麻袋不可能翻过电站的大坝,推断发现尸体现场不应是抛尸第一现场,决定把发现尸体现场至湖北省咸丰县朝阳寺电站的10公里长的江岸两边,作为抛尸现场进行调查,当务之急是迅速核查尸源;

二是从麻袋内女尸的衣着来分析,死者应为农村妇女;

三是从行为人捆绑尸体次数且比较细致的手段分析,在室内或其家中的可能性极大;

四是女尸下身部位未穿衣物,可能与家庭关系不和或奸情有关。

结合尸检及现场周围环境分析,推断是行为人杀人抛尸沉江后,因电站开闸放水使江水陡涨,装有尸体的麻袋随江水漂浮而下。

根据上述分析,参战民警按照现场指挥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工作。依据已掌握的尸体有关特征,对朝阳寺电站的大坝以下至“狮咪洞”沿江两岸及距江1公里范围内的村组群众逐户调查走访,重点调查有无50岁左右的女性在10天之内外出或去向不明的,并了解是否有夫妻关系不好、有可能杀妻或案发后表现反常且去向不明的人员。

群众很快被发动起来了,纷纷提供嫌疑线索。参战民警头顶烈日,开展组不漏户的地毯式摸排走访,对群众反映的一些情况进行了核查,排除了一些嫌疑对象。

一张张无形之网迅速撒开。

当晚8时,县坝乡政府反馈的一条线索得到了大家重视。据称,咸丰县朝阳镇长岭村村民潘某听到宣传后,傍晚主动到县坝乡政府反映其有个亲戚叫向金娣,女,54岁,是朝阳寺镇人,其后夫张子权与其长期关系不和,并提供向的女婿杨某是县坝乡黄山村人。

晚8时30分,会议正在进行期间,值班人员报告:“刚才县坝乡洪河村村支书邓永胜打来电话,他说按照我们的部署,了解到咸丰县朝阳寺镇凉桥村二组女村民向金娣的体貌、衣着情况与通报的女尸情况相似,其夫妻关系不好,女的先失踪几天,男的现在也不见了,怀疑是其夫张子权所为。”

从两个渠道反馈的线索,均集中指向张子权,使张子权的作案嫌疑直线上升。

专案组迅速部署查辑工作。决定一路由刑警张拥军、任久带队组成抓捕组到洪河村找邓核实;另一路由彭勇、孙文羽带队到县坝乡黄山村找出嫁到该地的向金娣之女郭素香调查,请其辨认从女尸身上提取的衣裤,是否是其母亲的衣物。如果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抓捕组连夜组织追捕,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按照部署,彭、孙二人带领的小组迅速找到了郭素香。不知内情的郭当场辨认出刑警出示的20余件从现场提取的衣物中,有10余件系其母亲向金娣平常所穿,且有细微特征相吻合,并提供其母与继父张子权长期以来关系不和等情况。

辨认结果,认定张子权有杀妻抛尸作案的重大嫌疑。彭勇当即用手机与任久联系抓捕张子权。

此时,张、任所带的小组已找到邓核实了其提供的情况,了解到张子权数日前已离家出走,可能已返回其老家一咸丰县尖山区堰槽乡黄岳坪村六组。恰在此时,接到彭的反馈情况,该组遂带领邓永胜一同直赴尖山缉捕张子权。

警车在黢黑的山路上急弛,于25日凌晨1时许赶到咸丰县尖山区派出所。当听说黔江刑警在追捕藏匿在辖区内的重大杀人嫌疑犯时,已上床休息的该所副所长二话没说,迅速起床带领所内的两名民警驱车前往协助抓捕。抓捕组一行人打着手电,走了两个多小时的山路,于凌晨3时许来到黄岳坪村六组张子权原来的家。

“梆梆梆……”按照事前约定的抓捕方案,参战人员将张家周围的出路围住后,由派出所民警上前敲响了门。并喊:“张子权、张子权,开门!”

“哎!”屋内有人应答。

不一会,一个身高1.68米、50余岁的男人将门打开了。门刚打开,数支电筒直射过来。睡眼蓬松的他陡然见到门外电筒光中着装的派出所民警,一下子惊呆了。抓捕组人员趁机扑上去,将其牢牢扭住。

抓捕行动大功告成,押解着张子权的警车迎着晨曦返回黔江。

上午10时,初审在刑警支队办公室进行。

在初审中,刑警讯问张其妻向金娣的下落时,张诡称妻子外出赶场后,一直未归家,矢口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

刑警从了解其家庭的情况入手,与其摆谈。当谈及其夫妻关系时,果然,张的情绪明显激动起来,思想波动很大,苍白无神的眼睛不时瞟向审讯人员,口里不住地唉声叹气。审讯人员见时机已到,乘机开展心理攻势,揭穿他企图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运用政策和法律的威严,揭穿其伪装。

在审讯的关键突破口上,有丰富侦察破案经验的审讯人员,适时地出示了自麻袋内提取的一串钥匙、部分死者的衣裤等物证触其敏感处。

至此,在铁证面前,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张子权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摧垮,只得低头交代了杀妻抛尸的犯罪事实。

7月26日,根据张的交代情况,侦技人员押解着张到达其朝阳寺镇凉桥村三组的家中,对第一作案现场进行了勘察。其间,刑警用发现尸体现场所提取的一把梅花牌钥匙将其家的卧室门打开,提取到相关物证。

次日上午,在张的指认下,侦技人员勘察了位于县坝村一组阿蓬江边小地名“狮子口”张作案时的抛尸现场。提取了其抛尸时滑入水中、水消后现出的用蓝色布裤包裹的石块。

目不识丁的张子权于1969年3月从部队退伍回家务农。1984年2月“上门”到朝阳寺镇凉桥村三组与当时已离异、有一儿一女的向金娣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夫妻相处还比较和睦。

然而,时间一长其本性便暴露无疑。除了好吃懒做外,有点钱就拿去找人打牌赌博,使本来拮据的家庭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为此,夫妻二人经常发生吵架,性情暴虐的张还多次对向实施暴打,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后来张子权对继子也看不顺眼,在数年前便将继子撵出家门。慑于其淫威,直至案发前,其继子只得在外打工或寄住在亲戚家中,偶尔回趟家被张发现后,还会遭到张的辱骂和殴打。

母子二人受尽凌辱,敢怒而不敢言。在儿子被张撵出家门后,夫妻关系恶化,向对继续与张共同生活感到绝望,萌生离婚再嫁之念。为防备张将家中的谷子弄去卖了拿钱赌博,向于2000年9月的一天将近200斤谷子寄存到同组的村民家,并打招呼不要给张知道,自己没有粮食了就去取点来打成米后食用。

2001年初的一个逢场天,在朝阳镇水井槽街上的一个餐馆里,向金娣与同在餐馆就餐的朝阳镇长岭村时年66岁的鳏夫潘某搭上了白。两人在摆谈中越谈越投机,早有与张离异念头的向,同意与潘交往。双方都表示愿意一起共同生活。

农历腊月28日这天,向到潘家与潘共同生活了5天。

5天后,张子权闻讯找上门,将向接回家,夫妻关系由此进一步恶化。向去意已定,过段时间后又回到潘家,连过大年也是在潘家过的。时间一长,附近群众也知道了此事,对此张气得直跺脚,公开扬言“要给向金娣好看!”(意指如向继续与潘来往就要整死向)

7月3日,夫妻二人来到朝阳寺镇司法所要求离婚,由于张坚持向对方索要赔偿10000元的所谓“抚养子女费”,向既无钱也不同意,该所便作了调解处理。婚未离成,向、潘仍然相互往来。

农历正月21日,潘来到张家,后向与潘睡一头三人同睡一床,张脑羞成怒不便发作。次日,向喊张一同与潘三人一起回娘家拜年,本就气大的张便未去,向、潘便同往。对此,张子权认为“向又没有离婚,却一直与潘一起,非常伤心、非常气大”,遂萌生杀妻泄愤的恶念。

7月19日晚9时许,已上床睡下的夫妻二人因口角再次发生争吵,进而互相辱骂。向金娣起床收拾物品准备离家出走,张子权不准其走。拉扯之中,气急攻心、丧失理智的张一拳将向金娣打倒在地,然后用双手掐其脖子致其死亡。

待向死后,张产生后怕心理,为逃避罪责,便从家中找来麻袋和综绳,将尸体捆绑后装入麻袋,并将向的一些衣物塞入麻袋内。随后,将捆好的麻袋扛到河边,用棕绳将麻袋沿江拖到黔江境内的“狮子口”的深水处,绑上两块巨石,连同装尸的麻袋一起抛入江中,麻袋很快沉入水中。

江水呜咽,滔滔江水是罪恶的见证。

然而,出乎张的意料的是,由于朝阳寺水电站增加发电机组,致使江水猛涨,奔腾的江水将装有尸体的麻袋冲到县坝乡大河村3组的江边;几天后又因电站停止发电关闸蓄水,致使水位下降,使麻袋显露在江边的乱石堆中,从而使这桩罪恶得以曝光。

至此,全案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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