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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英国(上、中)

 伟天英 2024-06-11 发布于河北

已经读过《漫长的英国》(上)的读者可以直接拉到第 肆 部分

要说起英国的历史,我们又得先提罗马时代的三大蛮族。

在俄罗斯篇我已经介绍得很清楚了,罗马人眼里的三大蛮族,分别是起源北欧的日耳曼人、起源中欧的凯尔特人,以及起源东欧的斯拉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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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图常看常新

上回我们聊完了住在最东边的东斯拉夫人,今天要聊的就是住在最西边的凯尔特人。

凯尔特人以前遍布在欧洲中西部,也是以部落的形式散居,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国家,但凯尔特人武力值还可以,他们会冶铁,能制造铁制武器,对付一些拿青铜器的各地土著说砍翻砍翻。

凯尔特人能占领今天的英伦三岛,就是靠铁制武器,在公元前700-公元前500年跑到英伦三岛,打败了岛上最早的土著,成了三个岛的岛主。

那岛上最早的土著哪去了呢?

没了,找不着了。

要么被杀了,要么跑去别的国家融化成别的民族,要么跟凯尔特人通婚合并成凯尔特人了,总之一个民族要是没有特别明显的凝聚力,在人类长河中是很容易被消化掉的。

凯尔特人打打各地土著还是行的,但是打不过日耳曼人跟罗马人。

在罗马早期,罗马人战斗力>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罗马人天下无敌,追着各股势力满欧洲打,打得大伙人见人怕。

在罗马后期,罗马人迅速腐化了,天天只晓得泡澡堂子,刀都拿不稳,变成日耳曼人战斗力>凯尔特人>罗马人=斯拉夫人,日耳曼人开始发飙,拎着两把西瓜刀,砍得浑身是血,把欧洲最好的地盘都抢下来了。

因为欧洲战斗值的变化,凯尔特人是先被罗马人欺负,再被日耳曼人欺负。

公元前59年,罗马凯撒任高卢总督,花了三年时间,把处于部落文明状态的高卢人(凯尔特人分支)打得落花流水,被打残了的高卢人,只能往西北方向不列颠岛亲戚家逃命,凯撒追杀这些高卢人时,发现了与世隔绝的英伦三岛,为了斩草除根,也为了开疆拓土,凯撒带兵上岛砍人。

公元前55年8月,凯撒军团一万将士乘80多艘舰船,在一个大晴天登陆不列颠,凯尔特人上前激战,但凯撒军团武力值高好几层楼,一度拿下海滩进攻内陆。

只是第四天时遭到风暴,凯撒船只损失惨重,凯尔特人趁机断凯撒粮草,凯撒为了安全起见,在冬天来临前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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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不列颠岛上的凯尔特人长这样

第二年凯撒在准备充足后,再带5个军团和2000高卢骑兵征讨不列颠,凯尔特人被打到全体投降叫爸爸,按理说罗马这时应该驻军不列颠,彻底征服小岛,但因为后方高卢突然爆发叛乱,凯撒紧急回去平叛,没有留下驻军管理,不列颠事实上还处于自主状态。

不列颠这地在当时又穷又偏,凯撒过后罗马人就懒得再来征服,一直到90多年后,即公元43年,罗马新皇帝克劳狄上台,想搞点KPI冲业绩,便派四个军团共两万人登岛,凯尔特人依旧跟罗马有很大的武力代差,挣扎了两天便投降,克劳狄两个月后亲自登岛,接受了十一位土著部落首领的降书。

根据《罗马书》记载,罗马人征服不列颠七年后,即公元50年,在泰晤士河畔建了小镇,叫伦底纽姆(Londinium),意思是河流流经的地方,伦底纽姆所在地,就是今天伦敦金融城的位置,我曾写过《英国的逻辑》介绍伦敦金融城,这篇文章对了解今天的英国十分重要,建议大家读一读。

伦敦和不列颠这两个名字,其实都是罗马人创造的。

英国原先是跟欧洲大陆相连的,公元前8000年左右,海平面上升淹没了大陆桥,公元前5000年,欧洲大陆来了一批人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牛羊和大麦、小麦,过了几千年又有人带去了青铜文明,最后凯尔特人带着铁器来到三岛完成统一。

在凯尔特人来完成统一前,英国人说他们的古早文明,于公元前2500-公元前2000年建成了著名的巨石阵,但因为凯撒及《高卢战争》,都从未提到古代有这个奇迹,巨石阵离伦敦仅130公里,以人类爱乱跑爱探索的性格,巨石阵又这么明显,早就该发现几千年了,但英国人记载,巨石阵在1130年才被英国一名神父外出时偶然发现,我个人觉得比较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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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在公元前55年第一次见到凯尔特人时,首先遇到的是他们其中一个部落,凯撒管他们叫“不列吞人”(汉语世界有时也写作“布立吞人”),意思是“喜欢在身上涂各种色彩的部族”,后来慢慢发音变成“不列颠人”,这便是不列颠名字的由来。

凯尔特人很像各种游戏里的德鲁伊,崇尚自然、医术精良、热爱占卜、信奉德鲁伊教,还爱蓄长发和胡子,爱用靓蓝染身,整个人染成天蓝色,看起来就像阿凡达。

罗马人之所以叫他们野蛮人,不仅因为他们生产力落后,还因为他们男女关系也复杂,妻子往往是十几个男人共享,常有兄弟父子共用一个妻子,谁第一个跟妻子深入交流,生下来的娃就算在谁头上。

罗马并没有征服整个英伦三岛的凯尔特人,他们只对不列颠岛南部地区感兴趣,就是今天英格兰和威尔士这一带,在这建立了不列颠行省,这次学乖了,长年留守12万常备军。

搞定英格兰和威尔士,已经到达罗马帝国的能力边界,荒凉的苏格兰和爱尔兰他们没啥兴趣征服,穿裙子的苏格兰人还常常南下打野,罗马皇帝烦死他们了,便于122年在英格兰北部修建哈德良长城,142年又向北修建了安东尼长城,以便把这些北方野人跟英格兰隔开控制。

这就导致英格兰和威尔士在文化上罗马化,拉丁语成为他们的官方语言,而苏格兰和爱尔兰从来没人养熟过,谁管谁跳。

罗马人修的这个所谓的哈德良长城,其实叫哈德良土栅栏更合适,跟中国的长城根本不是一类东西,这玩意长度厚度高度硬度施工技巧都太糙,这种档次的东西,也配叫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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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对不列颠的统治维持了三百多年,西罗马帝国已全员拉垮,但凡大帝国日子太好过,人就会颓废享乐,过去的罗马跟今天的美国都是酱紫,会所(浴池)去多了,身体搞垮了,各路蛮族,尤其是擅战的日耳曼人便直扑意大利抢劫,西罗马帝国要集中兵力保卫意大利,只好在407年放弃边疆不列颠,将军团调回本土。

罗马跟不列颠是客客气气分手的,皇帝霍诺留给当地人送了一封信,嘱托他们注意自己安全,然后哭着离完婚打个包返屋企。

罗马士兵们听到这个调令,却个个很开心,他们早就受够了这个阴雨绵绵的荒凉海岛,早想回罗马泡澡堂子去了。

但躺平是要付出代价的。

罗马人的武力值,后来跌到跟斯拉夫人一个水平,纯粹是他们自己闹的,前期他们作战水平猛得出奇,公元60年时,凯尔特人受不了罗马的欺压起义,十万凯尔特人在惠特灵大道对决一万罗马军团,罗马士兵只死伤四百人,凯尔特人死伤近八万人,双方实力相差极为悬殊。(数据由罗马人记录,可能有罗马人吹牛皮的成分)

罗马人后来打不过日耳曼人,倒不是日耳曼人变得有多强,而是罗马人变得有多弱。

罗马人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没事少去会所,谁去谁身子骨都遭不住。

历史学家将西罗马正式灭亡时间算在公元476年,但就在罗马人从不列颠撤退后第三年(410年),罗马城就被日耳曼人的分支西哥特人攻破劫掠,此后蛮族打西罗马跟打着玩似的,所以罗马从不列颠撤军三年后就可以算完蛋了。

罗马三百多年统治,还是给不列颠留了些东西的,他们选择有河流有平原离海近的伦敦为中心,向东、东北、西、西北、北五个方向建了五条罗马大道,用古代交通将南部不列颠连在一块,建设了不列颠第一批城市,又大力开垦土地,使不列颠成为罗马重要的农业基地,为后来的英国农业打下了基础。

罗马人一退出不列颠,凯尔特人没过两天舒心日子,他们就开始自己人打自己人。

北边苏格兰的凯尔特人,说你们南边全是投降派,个个都是凯奸,居然被罗马人统治了三百多年不反抗,现在你们主子走了,没人罩着你们,我有你们好看,便噔噔噔冲过来打南方同胞。

南边凯尔特人被罗马人带去洗浴中心太多次,身子骨也垮了,寻思着这也打不过啊,挨了几次揍以后,一时猪油蒙了心,居然打算请日耳曼雇佣兵过来帮忙打北边老乡。

在讲述后面的故事前,我先要跟大家介绍一下,日耳曼人跟他们的分支盎撒人,到底是怎么个样子的存在。

日耳曼人是罗马人对莱茵河多瑙河以北500万野蛮民族的统称,东哥特、西哥特、汪达尔、盎格鲁、撒克逊、勃艮第、法兰克、朱特、维京、诺曼各部落都被一股脑儿称为日耳曼人,其实是不太科学的粗糙分类,他们内部并不怎么亲,通常也并不卖对方面子,有时甚至帮助罗马人打别的日耳曼人。

这些人大都金发碧眼、肤白高壮,在森林和沼泽地带以渔猎和畜牧业为生,看到有商旅经过,还常常把渔网一扔抽出刀就去杀人越货,忙时干活,闲时抢劫,是信奉北欧神系的半渔猎半强盗野蛮人。

罗马人嫌弃他们,是因为他们从没建立一座像样的城市,总共才建了90多座粗制滥造的堡垒,平民住在靠近水源的木屋、茅草屋、泥巴房里,男性穿着兽皮制作的单薄衣服,女性则穿着亚麻衣裳,平时放养猪牛,会种一点谷物,但对种植蔬菜水果一窍不通,而且冶铁技术十分低下,没有货币,赶集全靠以物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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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与日耳曼人交战

日耳曼人过日子的方式,是完全氏族部落化的,小事由各部族的话事人决定,大事由全部落一起决断,讨论大事时,群众如果对话事人的意见不满意,可以挥舞手里的矛表示反对。

日耳曼人跟凯尔特人的最大区别,是凯尔特是一妻多夫制,而日耳曼人恪守一夫一妻,女人敢出去偷野男人,丈夫要亲自剃光她的头发,剥去她的衣服,当着她亲戚的面将她赶出家门,全村的人还要一起抽她鞭子。

早期日耳曼人通常全身有一股臭味,爱进澡堂子的罗马人,常常无法忍受他们身上的味道,对他们十分鄙薄,但这些人也会学习,在跟罗马人打交道过程中,慢慢掌握了更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武器。

他们不像凯尔特人那样,跟着罗马人头也不回地进了澡堂子会所,所以身体一直很棒。

日耳曼人里头,有三支部落后面进入了不列颠,分别是丹麦日德兰半岛的盎格鲁人(Angles)和朱特人(Jutes),以及德国西北沿海的撒克逊人(Saxons)(德国下萨克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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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部落地理上比较近,三家常常一起打家劫舍,关系相当好,尤其盎格鲁部落跟撒克逊部落相处融洽,杀人放火一起上,所以我们叫他们盎格鲁-撒克逊人,一般简称盎撒人。

其实这三个部落,跟维京海盗差别不大。

今天的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五国,就是盎撒人的国家,合称五眼联盟。

公元449年,第一支由罗马老兵领导的盎格鲁-撒克逊雇佣兵来到不列颠岛,帮南部凯尔特人砍北部凯尔特人。之后在盎撒与朱特各军事首领带领下,大量盎撒人与少量朱特人陆续登陆不列颠,沿泰晤士河、亨伯河、特伦特河渗透到不列颠腹地。

我先前写过俄罗斯的案例,请雇佣兵帮忙或者让蛮族加入军队,全世界都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只要雇佣兵发现老板连个保安都没有,他们就会动手掐死老板自己管理公司。

盎格鲁-撒克逊雇佣兵打着打着,发现老板比敌人更容易征服,那还打毛线敌人,直接打死老板啊,抢老板财产,比找老板每个月领工资不爽多了?

然后日耳曼三部落就跟凯尔特人打起来了,一打打了一个半世纪,打到6世纪末,凯尔特人一小部分逃到威尔士,建立了一些小王国,但陆续又被盎撒人打服,从此跟盎撒人混。

威尔士人刚臣服盎撒人时,要求由一位在威尔士出生、不会讲英语、生下来第一句话说威尔士话的亲王来管理威尔士人,英格兰国王便将快生宝宝的王后送到威尔士,生下来的王子成为第一位威尔士亲王,即爱德华二世,威尔士亲王这个名号便一直沿用到今天。

今天住在威尔士的大部分还是凯尔特人,而英国国王的长子还都得叫威尔士亲王,这里头的历史渊源相当奇怪而绵长。

在英国国内,英格兰人喜欢拿威尔士人开涮,常说威尔士人跟山羊有不正当关系,是因为威尔士常年荒山绿草满地羊,很久以前盎撒人的法律规定跟羊乱搞是轻罪只要罚款,而偷羊是重罪要被剁手,一些威尔士偷羊贼被抓的时候,就说自己是来跟羊乱搞的,不是来偷羊的,时间长了这事就成了梗,英国人有事没事就说威尔士人搞山羊。

统治英格兰的盎撒人,一直瞧不起所有凯尔特人,因为盎撒人金发,凯尔特人红发,盎撒人后来发家了,给红头发的取了个贬义词叫“Ginger huad”(生姜头),他们搞出来的小说、诗歌、影视剧也都潜移默化地告诉所有人,金发是好人,女巫和坏人一定是红发,《哈利·波特》里的金发马尔福,才会日常嘲笑红发罗恩。

头发越红人越坏,红头发的脾气暴躁、性欲旺盛、处事野蛮、会邪恶的巫术,这些都是盎撒人强行打在凯尔特人身上的标签。

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弱者没有话语权,被涮了也只能给老爷陪笑。

南边部分凯尔特人逃到威尔士,另一些凯尔特人要么沦为奴隶、要么战死、要么就只有往北边跑,剩下的全逃到了哈德良长城以北,融为苏格兰人。

三个日耳曼部族清分占领的地盘,盎格鲁人占据北部,撒克逊人占据南部,而朱特人占据怀特岛及周边。

既然占了人家土地,那就要取个新名字,名字粗暴简单,盎格鲁人的语言叫“english”,盎格鲁人的土地自然就叫“england”,英格兰这个地理名称,就这样诞生了。

盎撒人占领英格兰前后这段历史,引出了两段我们熟悉的故事。

一个是凯尔特人流传的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说是在公元500年左右,亚瑟王作为凯尔特人的国王,有一张吃席用的大圆桌,50名骑士可以跟他围桌而坐(所以叫圆桌骑士),大家平等对话,团结一致,一边找圣杯,一边将入侵的盎撒人给打跑了。

这只是凯尔特人用来自我安慰的一个意淫故事,亚瑟王和圆桌骑士是被虚构出来的,英国历史上找不到真实对应的人物。

另一个是日耳曼三部落进入英格兰后,先后建立了七个小王国,分别是肯特、萨塞克斯(南撒克逊)、威塞克斯(西撒克逊)、埃塞克斯(东撒克逊)、诺森布里亚、东盎格利亚、麦西亚七国,然后七国内斗,相互打成一片,谁也奈何不了谁,一共足足内斗了四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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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七个国家恶斗之时,北方丹麦的维京人还常常过来搞偷袭,特别是丹麦雄主“无骨者”伊瓦尔的出现,这哥们打小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骨头没长全,走路都走不稳,出门需要别人抬着走。

伊瓦尔身残志坚,政委工作开展得特别好,他招募年轻人在冰岛受训,教育他们战死就可以进入奥丁的英灵殿,成为神的战士,维京战士哪受得起这诱惑,嗑了药一样不要命地冲锋,追着盎撒人打,在公元871年还占领了伦敦城。

眼看盎撒人要被维京人荡平,威塞克斯国王最小的儿子阿尔弗雷德站了出来。

他哥哥在跟维京人作战时重伤而死,阿尔弗雷德意外做了国王,哥们先对其他小国做好统战工作,要求一致对外,不要再内斗了。

然后又派出各种间谍前往维京人地盘刺探情报,找到了维京人纪律差、私生活糜烂、会抢劫不会经营、擅冲锋但后劲不足等弱点。

阿尔弗雷德派出的间谍,是以游吟诗人的名义给维京人演出,从而获得情报的,当时欧洲娱乐生活单调,大家看到游吟诗人都会包吃包住给点小钱,让他们唱歌跳舞找点乐子。

欧洲的游吟诗人就是中国说书卖唱的,就是名字好听点而已,《水浒传》里鲁提辖为了救卖唱的金翠莲父女,三拳打死郑屠户,如果改成鲁提辖为了救一对游吟诗人,三拳打死镇关西,听起来是不是就高大上许多?

阿尔弗雷德通过情报收集,决定不跟维京人硬碰硬,通过“坚壁清野+游击战”策略,不断骚扰游击维京人,最终在爱丁顿战役以弱胜强,彻底战胜了维京人。

公元886年,阿尔弗雷德收复伦敦,并颁布了法典、编撰了编年史(真的晚)、完善了贤人会议制度(议会前身)、设置了常备军(世袭骑士出现),分别在法律、文化、政治、军事四方面,给盎撒人赋能向心力,对齐颗粒度,因此被称为“阿尔弗雷德大帝”。

大家看英国七雄这历史,是不是特别眼熟?七个小国混战,东边有一片超级大的大陆(欧洲),北边有长城,长城外有异鬼(维京人或凯尔特人),还有个只能坐轮椅的角色.......

没错,英格兰七国乱战,就是美剧《权力的游戏》原形,那个阿尔弗雷德大帝,就是《权力的游戏》里的雪诺,布兰则借鉴了无骨者伊瓦尔的形象。

圆桌骑士、亚瑟王、游吟诗人、权力的游戏,这些我们熟悉的名词,都跟英国历史有关,是英国人后面变强了,向全球传播了他们的故事,所以我们才会知道。

这世界只屈从于强者,要是十八线小城市邵阳变富有了,我相信全球人民,都一定会知道崀山丹霞和邵阳米粉的故事。

阿尔弗雷德于899年50岁时病逝,他死前英格兰并没有完全统一,但他于危难中战胜外敌,团结了英格兰人——此时的英格兰人,已经全部由凯尔特人换种成日耳曼人了,后面经过他后代持续努力,英格兰终于于927年正式完成统一。

这个统一的英格兰并没安定多少年,贵族、王室、教会三者之间就开始闹矛盾,丹麦国王斯万一世趁机入侵英格兰,经丹麦两代人努力灭掉了威塞克斯王国,于1016年将英格兰归于丹麦王朝统治。

也就是说,英格兰曾经短暂亡了国,英格兰也做了一段时间亡国奴。

阿尔弗雷德要是泉下有知,肯定恨不得掐死这群不肖子孙。

因为这次亡国,下面的人物线会有点乱,大家最好先去S个PA冷静一下再往下读。

英格兰亡国之君叫埃塞尔雷德二世,为了政治利益,他娶了法国诺曼底公国理查二世的妹妹艾玛为妻,生了两儿子,大儿子叫阿尔弗雷德(重名),小儿子叫爱德华,这位英格兰崇祯被丹麦人击败去世后,爱德华母子三个逃回到了娘家诺曼底公国。

在中国人的概念里,法国诺曼底公国不就该老老实实听法国国王的,但欧洲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混乱状态才是他们的正常传统,这个公国的成立,是公元911年,法国国王受不了维京人无休止的抢劫,决定将莱茵河下游割让给维京人领袖罗伦(Rollon),以换几年太平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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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底公国位置

这个诺曼底公国其实是维京人的公国,属于海盗从良,后面他们娶法国媳妇,说法国语言,慢慢法国化了。

他们跟法国国王的关系,是“我承认我是你的封臣,凡事多少给你面子,我也没理由欺负其它法国公国,但你别指望我服从你的管理。”

嗯,是不是开始有点乱了?没关系,你要还是理不清,我劝你再去S个PA冷静一下再来读,因为后面的人物线更乱。

丹麦国王克努特一世(斯万一世的儿子)来到英格兰后,为了避免原英格兰直系血脉复辟,直接娶了艾玛,也就是英格兰原来的王后做老婆,让她继续做王后,还生了一儿一女,儿子叫哈德克努特。

克努特跟艾玛做出承诺,他们俩生下来的孩子,也就是哈德克努特,将来会统治英格兰。

注意这是艾玛生的第三个儿子,前面两儿子是原来英格兰老国王的,是盎撒人的种,后面这儿子是丹麦新国王的,是维京人的种。

这样英格兰原来的直系血脉爱德华兄弟俩反而呆在了法国诺曼底,而丹麦人跟嫁了两次的王后,生下来的外来血脉呆在英国伦敦,旧血脉跟新血脉成了同母异父又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异姓兄弟。

就问你乱不乱吧?

1035年,40岁的克努特去世,克努特死后世界就乱了,他原来在丹麦结过婚,第一个媳妇病逝得早,但留下两儿子,一个叫斯维恩,一个叫哈罗德,加上跟艾玛生的哈德克努特,这样克努特就有三个有继承权的儿子。(你们脑子是不是快烧掉了?)

克努特死前毁约,让原配生的长子斯维恩任挪威国王,二子哈罗德任英格兰国王,他跟艾玛生的哈德克努特任丹麦国王。

艾玛的长子阿尔弗雷德听到这消息,说你们别瞎搞,我跟我弟才是正宗的盎撒人血统,你们这样分太没道理,于是从诺曼底公国乘船来到英格兰,索要国王的宝座,克努特二儿子哈罗德眉开眼笑欢迎他的到来,请他共进晚餐,但在晚餐上跟大臣戈德温合谋杀了阿尔弗雷德。

爱德华听到哥哥被杀的消息,发誓要为哥哥报仇。(是不是跟《权力的游戏》剧情一毛一样?)

哈罗德弄死阿尔弗雷德后,本来爱德华也没啥机会上位,结果哈罗德命短,没几年病死了,1040年哈德克努特莫名其妙成了英国跟丹麦双重国王,他还听妈妈的话,把哥哥爱德华从法国接到伦敦来住,但是哈德克努特也命短,没两年时间,24岁那年6月,在一场婚礼上病死了。(所以《权力的游戏》老搞血色婚礼)

这样爱德华便成了拥有唯一合法继承权的人,英格兰王位转了好几圈,靠着艾玛妈妈顽强的生养能力,从丹麦人那,又转回到盎撒人手里,爱德华于1042年即位。

但这时候英格兰权臣戈德温掌握着很大权力,对,就是弄死爱德华哥哥的那个戈德温,戈德温动摇不了爱德华的合法继承权,爱德华扳不动戈德温的朝廷势力,两边陷入了平衡,戈德温权衡利弊,将自己女儿嫁给了爱德华。(太狗血了)

爱德华记得岳父大人的杀兄之仇,不愿跟老婆同房,65岁(1066年)去世时都没孩子,后面的剧情又开始变态了,大臣们一致拥戴戈德温能干的儿子哈罗德(重名)做英格兰话事人。

因为前面有人叫过哈罗德这名了,所以戈德温儿子叫哈罗德二世。

哈罗德二世在位仅仅一年,诺曼底那边又出妖蛾子,诺曼底公爵威廉站了出来,他认为自己才是英格兰合法继承人,你们戈德温家里人,一看就是小说中的反派形象,不杀对不起读者,于是带兵从法国杀到英格兰,要跟哈罗德抢王位。

这位威廉公爵,就是大大鼎名的征服者威廉。

基本上我跟身边人讲英国史,讲到威廉这儿时,身边没有人不晕的。

晕就对了,不晕不是欧洲史,写俄罗斯时我就说过了,一些学者就是因为欧洲史太乱,太折磨人,宁肯改行也不研究欧洲史。

以前我每次鼓足勇气想写欧洲各国历史时,读一读资料,心里头都要倒吸一口凉气,那种感觉,就像一个ED患者面对河北彩花,是知道自己不行的。

不过就算再晕,威廉的事也得讲完。

威廉生于1028年,是诺曼底公爵跟一个女仆的私生子,但他爹很爱他,逢人就说这娃长大了要继承我爵位。

威廉七岁时爹就死了,诺曼底好多人想刺杀他争夺继承权,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富人家的孩子早夺权,人家小朋友七岁就被迫卷入权力斗争,得亏他爹旧部保护几次出生入死,早恋都没经历过先学权谋,工作经验那是相当丰富。

哈罗德二世做国王后,威廉认为自己是艾玛娘家人,跟1066年去世的爱德华有血缘关系,拥有合法继承权,而哈罗德二世跟爱德华没有任何血缘,不过是个妻弟,这是谋臣反贼纂位,他本来就挺有野心,现在理由光明正大,1066年9月毫不犹豫就带兵冲向了英吉利。

这时候的法国军事实力可比英格兰屌多了,威廉和哈罗德二世10月在伦敦附近的黑斯廷斯决战,法国军队由骑兵、重步兵、弓弩手组成,英格兰则由缺少训练和装备的农夫,采用丹麦人的盾墙战法(也叫野猪战法)对抗,英格兰军队轻易就被击败,可怜哈罗德二世才当了几个月国王,就被乱箭射死在战场。

威廉扫荡完英格兰,于圣诞节在西敏寺教堂加冕,称“征服者”威廉一世,从此开创诺曼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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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一世

文章到这已经提到了教会、圣诞节这些词,就是基督教明显已经在影响英格兰,但因为历史情节本来就乱成一锅粥,为避免乱上加乱,我暂时不提宗教,先放一放,后面单独拉出来聊。

我写文章注重通俗易懂,从盎撒人进入英格兰到威廉一世上位,这一段历史极其杂乱,本来几句话就可以模糊交待,不会让读者大脑宕机,我反而作为重点讲述了一遍。

主要是没办法,一是要讲清楚盎撒人的由来,二是因为这段历史跟《权力的游戏》剧情太像了,权游里的森林之子、先民、安达尔人、瓦雷利亚人,对应的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土著、凯尔特人、罗马人、昂撒人、诺曼人,权游里出现的血色婚礼、国王轮换、兄弟复仇、杂乱联姻、七国混战、征服者、对抗北敌什么的,也几乎照搬英国历史。

历史对当代人有影响的,我就会重点提出来,方便大家了解现实生活一些现象的成因。

威廉一世在位时中国处于北宋时期,他对英国的主要贡献,是重新整顿土地,将领土分封给各个贵族,加强国家集权,完善了法律,推进国家封建化,后面几百年英国的政治与社会模型,都是威廉一世推出的这个版本。

这时候的英国相对于北宋,是非常非常落后的,属于地球上的三线文明,是欧洲边缘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威廉一世的改革听起来很重要,其实也不过是把法国的那一套在英国重新搞了一遍。

威廉一世其实就是法国人,他哪里是来当大王的,他就是来英格兰扶贫的,是英格兰驻村第一书记。

在威廉一世影响下,往后几百年里,英格兰教会的人说拉丁语,王室贵族说法语,下层人民说英语,跟俄罗斯那边一样,法国的就是高级的。

要拿北宋文明跟这时的英格兰比,北宋是既华丽又瑰美,英格兰实在太穷酸了。

罗马人来到英格兰,给本土野人带来了基础文明;盎撒人来到英格兰,稳定了英格兰人种;诺曼人来到英格兰,则给本地带来文明升级,并真正意义上开创了封建王朝,使英国真正融入了欧洲史,欧洲大陆上的小伙伴们,从这才开始跟英国打成一片。

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打成一片。

威廉一世也算是英格兰缩小版的秦始皇,从他这算,英格兰才有点人类文明社会的样子。

此后英格兰一共经历了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约克王朝、都铎王朝、温莎王朝几个王朝。

其实今天英国人还活在温莎王朝这个历史阶段,现在的英国王室,就属于温莎王朝。

诺曼王朝特别短,威廉一世生的几个娃为了夺王位,一顿乱杀,加上出了点意外,有继承权的直系孙子死光,威廉一世第三个儿子,也就是亨利一世,他的女儿和外甥为了争王位又一顿乱杀,最后威廉一世的曾外孙亨利二世成功上位,因为他父亲属于安茹家族,所以这个王朝叫安茹王朝,因为他们家喜欢金雀花,也叫金雀花王朝。

中国王朝跟英国王朝不一样,中国这边是换直系家族不换政权还算是一个王朝,英国那边只要换家族就算换王朝,他们没有中国这么强的大一统观,是先认家族再认中央政府。

所以《权力的游戏》里头各种家族争霸,家族利益高于国家利益。

金雀花王朝简单讲三件事就行了。

第一件事是王朝第二个国王,就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狮心王理查一世,这哥们特别爱搞事,身为英国国王,居然只会说法语不会说英语,在位十年,只在英格兰呆了六个月。不过也不能怪他,因为他母亲是法国公爵,他继承了好些法国领土,英格兰王国只是他领土的一部分,他主要的领地在法国,那时候法国富裕许多,去英国等于去乡下,他不想去也正常。

漫长的英国(上、中)

狮心王理查一世拥有的领土

理查一世在英法同时拥有领土,还是说明当时欧洲,国家这个概念大家不是很在乎,家族就是比国家重要。

理查一世一辈子都在打仗,是个打仗狂魔,没上位前就联合法王跟他爹打,把自己爹打得悲愤而亡。上位后又响应教皇号召,参加十字军去打萨拉丁,为了筹军饷理查卖官卖地,要不是别人拉着,差点连伦敦城都卖了。

理查为人嚣张,打萨拉丁时跟欧洲小伙伴不和,回国途中被他们欺负,被关了两年还交了15万马克赎金,回家又跟造反的弟弟约翰打、跟法王腓力二世打,一直到打到他42岁,即1199年4月不小心中箭,因伤口感染而死。

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件大事,是理查那个人见人嫌的弟弟约翰,就是趁理查外出造反的那位,在理查去世后接了班。

这位约翰兄弟可以说是英国历史上最丢人的国王,人品恶劣水平低下,因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侄子(这个侄子原本是理查继承人),金雀花王朝贵族都憎厌他,法王腓力二世来打约翰时,大家都帮法国人打他,最后使金雀花王朝丢失了在法国的全部领土。

约翰惹出来的祸事一桩连着一桩,他因为打仗导致财政紧张,去搜刮英国教会,被教皇给予最严重的“绝罚”处罚,“绝罚”就是指代表上帝剥夺了英王的合法性,哪个贵族都可以打他抢夺王位,约翰急着抱教皇大腿痛哭认错才捡回一条命。

这里又提到了教会可怕的影响力,不着急,后面统一聊。

约翰求得教皇谅解后,1214年7月又联合德皇外甥去打法王腓力二世,想抢回在法国的土地,腓力二世打不过理查,但打他弟弟约翰那就跟揍儿子似的,看到约翰亲自来送经验值,腓力二世高高兴兴在布汶战役荡平英德联军,从此金雀花王朝在法国的所有领土全部被吞下,腓力奠定了法国欧陆霸业,法国人尊称他为奥古斯都(神圣伟大)。

由于丢失大片国土,比宋徽宗还宋徽宗,英国人从此都以约翰王为耻,约翰王的子孙后代都嫌弃这个名字,所以英国历史上再没有什么约翰二世,英国文学作品里,只要出现“约翰王”三个字,就代表着这个人又昏庸又无能,烂泥扶不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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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见人嫌的约翰王

约翰王把国家财政搞得一塌糊涂,又在前线不断割地赔款,气得英国贵族在1215年5月组队攻破伦敦,6月15日,贵族们将约翰的头摁在桌子上,逼他签下了著名的《大宪章》。

《大宪章》共计63条,对国王征兵、征税权力做出了各种限制,最重要的是规定成立一个由25个贵族组成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随时可以开会,否定国王的任何命令,国王要是乱来,贵族们可以随时揍国王,还可以分走他财产。

《大宪章》是被中国法学、史学、经济学界部分人反复拿来吹破天的一件事,认为《大宪章》意义极为深远,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飞跃,是人类民主与法治的基石,是《大宪章》为英国的现代发展提供了政治条件。

我个人认为,《大宪章》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说什么人类文明基石拔得也太高了,约等于把我的颜值拔高到和20岁吴彦祖一个水平,我都不好意思认。

但英国人好意思。

征服者威廉到达英国时,就把贵族们叫到南方一个小镇开过会,跟他们有过口头约定,国王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大宪章》是把国王跟贵族之间的约定书面化并具体化了。

而且签完《大宪章》后,贵族们要求追加条款,约翰没同意,1216年双方又打起来,约翰还是打不过,最后病死在逃亡路上,也就是说约翰就没被《大宪章》真正约束过。

另外《大宪章》讲了很多零碎规则,被奉为神律的是第39条: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同等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通常认为这句话是“从此将王权置于法律之下”,但其实这里头有句话很重要:“未经同等级贵族之依法裁判”,这句话就是保护贵族和骑士用的,当时英国总共才几十个贵族,相互都沾亲带故,还有千余骑士,相互也都是熟人,条文的意思是我贵族犯法,你国王不能审,我同等级贵族审了才算。

《大宪章》本质上是限制了王权,但主张保护贵族和骑士,它是贵族与国王间的博弈,并不是搞人人平等,甚至现在的英国也不是人人平等,贵族们还在伦敦玩得飞起,我个人认为,这世上就没有真正的人人平等,只有相对的平等,人不要太迷信一些过于冠冕堂皇的事物。

《大宪章》被拔得那么高,是盎撒人在解释自己的富贵时,逐步建立的话语体系,再通过大学、媒体、行业公会逐步传播到全世界,使全球人们相信,英美人富贵是因为他们高尚,是因为他们是人类明灯。

比如每个国家最优秀的知识分子,都以到英美顶尖大学读书为荣,哈佛、斯坦福、牛津、剑桥、麻省、耶鲁、哥大、康大、普林斯顿等等,只要到他们那读书,就会有人告诉你《大宪章》的重要性,拉你进他们的话语体系,然后你就慢慢信了,不信不行,不信你能毕得了业?毕不了业你怎么回国当教授?

回国后再传播这套理论,徒弟带徒弟,带出一批信徒。

我读书经商多年,跟学院派的思想体系不太一样,我的认知主要来实践,我的实践告诉我:这世界上没有绝对光明的事物,也没有可以迷信的文科理论,我读过的每一本书都想给我洗脑,我会谨慎地相信新知识,但我不迷信任何知识。

各位读者,你们也不要迷信我,欢迎你们怀疑我,我不给任何人洗脑,我只会分享一下我的认知,你们爱信信,不信随你,你开心就好。

打了一辈子败仗的约翰王,丢掉了金雀花王朝半壁江山,使英王只能专心经营英格兰,但他们这一系毕竟出身法国,法语说得比英语溜多了,因此对法国念念不忘,还是想夺回故土。

100多年后,机会终于来了。

下面要讲的,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件大事,英法百年战争。

约翰王死了一百多年后,1328年时,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去世,因为他生前无子,继承人只能在他堂兄腓力六世、和做了英国国王的外甥爱德华三世做选择。

欧洲那边特别看重血统,纯看血缘,爱德华三世的妈是原国王的亲妹妹,这层关系比堂兄亲一些,爱德华三世是有理由做法国国王的。

但法国贵族们可不想看到英国国王兼任法国国王,大家一合计,推举腓力六世继承王位。

爱德华三世说你们不讲道理是吧?便于1337年自封法国国王。

腓力六世也跟着翻脸,把英格兰在法国境内的土地全部没收了。

前面约翰王不是把欧陆土地都丢完了吗?怎么突然又冒出一些英格兰土地?原来这一百多年时间,英格兰又反复进攻法国,拿下了诺曼底、曼恩、安茹等地。

两边越斗越上头,骂着骂着就开始动手,1337年,英法百年战争开打。

其实战争发生的本质,还是英国人想夺回约翰王失去的土地。

战争前三年,两万英军打得六万法军节节败退,成功控制了英吉利海峡,这样英国海军保障了后勤,也压制了法军的对外经济,一下拉开了整体优势。

听起来很奇怪,法国人威廉来到英国时,打盎撒人跟砍瓜切菜一样,三百年一过,拥有三万欧洲最强重装甲骑士的法国,怎么就被英国反过来追着打?

主要是英国这边战斗力升级了,英国这两万军人,大部分是长弓手,这种弓射程达300米,250米内可以击穿盔甲,专克法国重骑兵。

1346年8月,爱德华三世率7000名长弓兵、5000名骑士远征法兰西,在克雷西村庄会战3万以重装骑兵为主、另有6000名热那亚弓弩手的法军,两军相遇后,英军占据有利地形,箭如雨下,法军骑兵则迫不及待地发起冲锋,结果从26日下午冲到27日上午,法军被长弓手射杀1万多人,大贵族被干掉10个,而英军只损失了两百余人。

英格兰长弓手来之不易。

英格兰这种长弓,源自跟山羊有奇怪关系的威尔士人,威尔士人制弓灵感,则来自战争中学习了维京人的大长弓,后来英格兰吸收了威尔士的技术,又经过无数改良,才研制出著名的英格兰长弓。

要拥有一支卓越的长弓部队,首先要解决制作弓箭的原材料问题,制弓最好的材料来自紫杉木,而英国没啥紫杉,主要靠从西班牙、意大利、希腊克里特岛进口,尤其西班牙卡斯蒂利亚紫杉质量最好。

英国人谋划了相当长时间,允许紫杉木可充当关税,才收集了大量优质制弓材料。

做好的长弓总长1.7-2米,拉力达到120磅(约109斤左右),非常难以使用,只有拥有良好协调性的肌肉男才能做长弓手,而且弓手必须经过十分艰苦的训练,练到不少熟练弓手的手臂骨骼与脊柱都严重变形,一分钟能射出12箭,所以弓箭手是打小就开始培养。

法军对英国长弓手恨之入骨,抓到后即使不杀死,也要砍掉他们的中指与食指,让他们以后不能再拉弓,所以在克雷西战役胜利后,英格兰长弓手示威性地向法军伸出食指与中指,比出一个“V”字,表示老子的两根手指还在,你们拿老子没办法。

这就是后世为什么大家都比一个“V”字,表示胜利。

1415年10月25日,英法再次在阿金库尔村对决,英军仅9千人对法军3.6万人,英军再次靠长弓手的遮天箭雨,将法国骑士打出屎来,此战英国只阵亡400人,法军阵亡一万多人,战死3个公爵、5个伯爵、90个男爵,连大元帅都被俘虏,法军被彻底打出心理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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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年,阿金库尔战役中长弓手的装备

百年战争的前中期,是英军压着法军打,法国一度被打得失魂落魄,北方大部分地区被英军占领,连巴黎都在1415年被英国人攻破,奥尔良被英军围困,这时候英国离全部吞并法国就差一步,眼看亡国在即,法国上上下下的自信都被打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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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德参战时,整个法国都被打爆了

法国能在百年战争下半场反杀英国,主要靠两个人,一个是圣女贞德,另一个是雅克·科尔。

贞德为法国人解决了军事问题,雅克为法国人解决了财政问题。

贞德那些所谓的神迹都是被后世包装过,拿来骗骗平民百姓的,贞德真正的作用,是激发法军用大炮打英格兰人。

法军一直有射石炮,可以发射巨大石弹,但不重视使用,是贞德在1429年改革法军打法,以射石炮攻打英军壁垒,六天时间把奥尔良英军打崩,法军才开始重视炮兵建设。

贞德也就活跃了一年,第二年就被勃艮第贵族出卖,在被英国佬俘虏后烧死。

贞德有可能是被法国贵族故意弄死的,这事到现在也没有绝对论断。

贞德死后法军发现射石炮好用,能克长弓兵和要塞,开始发力建设炮兵,但炮兵很贵,法国搞封建制导致中央没钱,查理七世找到雅克,让他改革税制,征收人头税等一大批新税种,又让雅克搞定贷款,才解决财政问题,组建出强大炮兵。

贞德的主要历史作用,是激活了法国的炮兵和中央集权,法国贵族对她用完即弃,但也知道自己理亏,出于内疚,后世便一直对贞德歌功颂德。

擅长炮兵的勃艮第原本是英国佬盟友,贞德死后第五年,即1435年,法王跟勃艮第公爵结盟,在炮火攻击下陆续收复失地,1437年光复巴黎。

大炮既帮法国人推平英国城堡和要塞,又轻易荡平原本无敌的长弓兵,1453年卡斯蒂永战役,法军以300多门火炮狂轰英军,长弓手再没有机会射杀骑兵,这一战法军只阵亡100多人,英军阵亡4000多人,法军完全扭转了局势。

1453年是大明景泰四年,这年还发生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奥斯曼以12门巨型射石炮和其他火炮,猛轰君士坦丁堡城墙,最终君士坦丁堡陷落,跟英格兰长弓败于法国大炮和火绳枪一样,世界从冷兵器走向热兵器。

法王最后用火炮收拾各地割据势力,法国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1453年7月,法军在卡斯蒂永再次用炮兵狠狠教训英军,英军阵亡4000人,法军只阵亡小几百,英国实在打不动了,退出绝大部分法国领土,英法百年战争就此结束。

百年战争使英国和法国走向了民族国家,以后的历史剧情,不再是以前的家族内斗,同时也使重骑兵渐渐退出了历史,骑士精神被重炮摁在地上一刀嘎了。

英法百年战争打到一半的时候,英国这边金雀花王朝在1399年时,因为君主理查二世无能,被自己堂弟亨利四世纂位,245年的金雀花王朝更替到了兰开斯特王朝。

但由于在百年战争里先赢后输,兰开斯特王朝君主就得背这个锅,金雀花王朝分支约克家族,于1455年带头讨伐兰开斯特家族,于1461年灭掉兰开斯特王朝,建立约克王朝。

1485年,来自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都铎又灭掉了约克王朝,开创了漫长的都铎王朝。

这段历史极为混乱,出现了三位被杀的君主,甚至有新君把旧主活活钉死在墙里的,现实剧情比《权力的游戏》残酷血腥十倍。

约克王朝前后仅24年,从1455-1485这三十年英国内乱,因为兰开斯特家族用红玫瑰做徽章,都铎用白玫瑰做徽章,所以被称为玫瑰战争。

这段时间里的约克家族,就是《权力的游戏》史塔克家族原型,而兰开斯特家族,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原型,这段时间的玛格丽特公主就是瑟曦的原型。

《权力的游戏》就是在英国历史里找模板,将七国战争和玫瑰战争穿插着写。

玫瑰战争让一大批贵族死于内战,地方权力向中央集中,客观推动了英国君主专制。

写到这里时,我们终于气喘吁吁来到了都铎王朝。

美剧《都铎王朝》讲的就是这个时段的故事,十分十分的黄暴殴,不过我写俄国与德国历史时,已经习惯了他们这种时时刻刻无处不在的黄暴殴,我已经麻木了。

都铎王朝前期历史没啥好说的,末期倒干了件影响很大的事:开创了英国的海外殖民。

葡萄牙与西班牙率先开启大航海时代后,两国在全世界挣了不少钱,1494年葡萄牙获得了巴西,1496年西班牙搞定了海地,尤其西班牙大赚特赚,后来获得了全球80%的金属开采,1545-1561年时,有超过5.5吨黄金和246吨白银流入西班牙。

英国这边打完内战后一直穷得要死,一看这邻居这么富,它就有想法了——它想抢劫邻居。

是的,英国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粗暴朴实无华,废什么话啊,抢就是了。

从1585年到1604年,英国每年至少有两百艘武装商船出海,专门在大西洋和加勒比海,抢劫西班牙运输船,每年能给王室挣20万英镑。

伊丽莎白一世给这些海盗们发私掠许可证,意思是你们合法抢劫,有了这个证,被抓住也不用上绞刑架,还会享受战俘待遇,抢劫到的财富,你们拿87.5%,官府拿12.5%。

这个私掠许可证也不是伊丽莎白原创,1243年英国就给海盗发证,允许他们合法抢劫,盎撒人在抢劫这件事情上还是很专业的。

毕竟他们来自毛都不长的苦寒之地,实在没啥产出,要想日子过得好一点,就只能抢劫。

不过现在是半文明世界,人家抢劫也得想个理由,英国那时已改信新教,跟西班牙信奉的天主教过节很深,伊丽莎白甚至杀了信天主教的表妹玛丽,引起天主教阵营众怒,两边早撕破脸了。

“异端比异教徒更可恨”,抢你们那是为民除害,抢得天经地义、抢得心安理得。

英国人搞殖民地比西班牙要晚很多,他们殖民史的开端,可以从1588年成立几内亚公司贩卖黑奴开始算,1607年5月14日,英国人才在北美弗吉尼亚建立了詹姆斯囤,这是英国第一块除爱尔兰之外的殖民地。

我在很多文章解释过,美国人老喜欢在各种文章里,将1620年“五月花号”抵达北美算成美国的开端,以此标榜“五月花号”订立契约的神圣性,并将美国标榜成重契约守信用的国家,其实詹姆斯囤才是美国的开端,但是詹姆斯囤的建立太残酷太血腥,曾发生过人吃人的惨剧,不适合拿来做宣传,才重点讲“五月花号”。

其实“五月花号”到达北美时,英国人早在詹姆斯囤卖黑奴好几年了,卖得可欢快呢,那才是美国真正的起点。

西班牙第一块殖民地可以算在1496年,而英国第一块殖民地是1620年,中间差着124年呢,西班牙靠殖民地老早发了家,穷疯了的英国人,就只能靠抢劫西班牙人熬过这一百多年。

电影《加勒比海盗》里面,为什么要找西班牙人留下的财宝?因为西班牙人发家早呗,越老越有传奇性,越老越有神秘性。

英国政府支持的海盗里头,最有名的就是德雷克。

德雷克早些年跟着表哥贩卖黑奴,偶尔顺便打劫葡萄牙和西班牙商船,起家就是一名奴隶贩子兼海盗,1568年一次贩卖奴隶时,西班牙战船找到他们报仇,击毁了这些人渣的船只,只有德雷克跟表哥跑了出来。

作为一名资深人渣,只有我负天下人,哪能天下人负我?德雷克便从此记恨西班牙。

之后德雷克疯狂报复西班牙人,1571年从西班牙商船那抢到6.6万英镑财富,1577年在美洲西海岸抢到无数金银,1580年返回英国时,成为英国第一个完成环球航行的海盗。

此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47岁,已登基22年。

她刚上任时,手头只有17艘大型船只,政府还欠一屁股债(25万英镑),根本不可能跟葡萄牙和西班牙争霸天下,唯一能做的就是从1564年开始,给德雷克兄弟发私掠证,保证他被抓了不会被砍头,算是对海盗事业的技术入股。她还在1569年请德雷克表哥做她的海军顾问,设计出专门用来抢劫、廉价好用的“复仇”号,1578年又升德雷克表哥做海军财务总管,建造出16艘新式战舰,为跟西班牙决战打下了基础。

伊丽莎白一世因此有个外号,叫海盗女王,而她手下的海盗们,则被叫做海狗(Sea Dog)。

显然德雷克和他表哥,没有辜负她的期望。

正是因为英国政府的风险保障,才促进了蒸蒸日上的英国海盗事业,要不德雷克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由于海盗们为英国带来大量财政收入,1581年4月,伊丽莎白一世亲自登上德雷克的“金鹿号”,在甲板上授予了德雷克骑士爵士,并任命他为普利茅斯市长。

伊丽莎白甚至将德雷克抢来的宝石,镶嵌在自己的王冠上。

受不了英国无穷无尽的骚扰抢劫,西班牙终于在1588年,出动130艘战船、8000名士兵和1.8万名水手的无敌舰队,浩浩荡荡杀向英国。

这支舰队非常倒霉,还没开战主帅先死了,临死换了个不熟海战的陆军将领做话事人,在去往英国的路上,舰队又经历一场大西洋风暴,全舰队损失惨重,终于到达英国时,英军实际指挥是德雷克两兄弟,他俩以34艘主力战舰,和100多艘武装商船、民船迎战。

德雷克两兄弟,一直研究用小快灵战术对付西班牙大船,他们造出来的船只吨位小、吃水浅、造价便宜,缩小了后船楼方便搭载大口径火炮,既敏捷火力又强,跑得快打得快打得远,有点像甲午海战中日本海军对北洋海军。

西班牙舰队追不上、够不着,只能干着急,最后被英国海军击沉一半船只。

更倒霉的是,在败退回西班牙的路上,无敌舰队又遇到风暴,真是倒霉到喝凉水都会塞牙缝,最后只剩43艘破船回到国内。

很多历史书都说1588年这一场海战,英国以弱胜强战胜无敌舰队,从此奠定了英国的崛起和西班牙的衰落。

我说过我们很多历史书,都曾受盎撒宣传系统影响很深,上面这种说法粗暴好记,是英国人给自己脸上贴金用的。

西班牙当时极富有,他们的衰落是一个复杂的、缓慢的过程,并不是英国一场海战就打垮的。

1588年下半年,英国获知无敌舰队残余舰只的停泊地点,伊丽莎白便叫德雷克去扫荡无敌舰队,但德雷克想去抢劫里斯本,没有听女王的命令,带兵在里斯本先抢了半个月,被无敌舰队发现后击退,浪费了英国16万镑军费,还错失消灭无敌舰队的良机,之后到1591年时,西班牙海军恢复了元气。

1595年德雷克想去偷袭巴拿马地峡,切断西班牙美洲陆上运输线,女王同意后,德雷克两兄弟在路上吵个不停,远征计划失败,两人也病死在回国途中。

1588年英国海军大战无敌舰队,是被故意拔高的历史功绩,这次海战可以说保住了英国海上势力,但绝不能说动摇了西班牙海上霸权。

英国与西班牙在财力和军事实力上还差很远,一系列战争最终反而促使了荷兰的崛起。

很多历史学家总结,西班牙真正衰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贪图享乐,将赚来的钱拿来过奢侈的生活,没有发展制造业,最后将制造业拱手让给了欧洲西北部国家,导致国家坐吃山空。

随着近些年我阅读到的信息越来越多,我有另一个观点,就是西班牙暴富是偶然的,发展不了制造业,则是必然的。

西班牙是想发展制造业的,但西班牙缺少制造业的必要条件,他们也没有办法,被肤浅的文人活生生贴上“贪图享乐”的标签。

真正的原因,是西班牙地理环境太恶劣了!

漫长的英国(上、中)

大多数中国人根本没意识到,西班牙是全欧洲地形最差的国家之一,西班牙所处的伊比利亚半岛,其地形之恶劣,就是欧洲版的云贵高原。

由于国土中间高高隆起的梅塞塔高原,致使西班牙中心带赤地千里,一片荒凉景象,也使今天西班牙90%的人口,挤在30%的沿海和马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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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塞塔高原根本没办法过日子

在半岛西南部平原被葡萄牙划走后,西班牙可以拿来发展工业的地区就更少了。

西班牙山脉纵横、交通不便、气候干旱,还没有大江大河,就算有,由于山地起伏,河流也难以通航。

西班牙旁边的法国,相当于中国的长三角,那年头法国人都不爱去西班牙,去了路都没有,要换骡子乘牲口爬高原,把过惯好日子的法国人,难过得要哭着回来找妈妈。

这么恶劣的地理环境,使西班牙靠殖民全球猛然乍富,但缺少发展工业所需的交通、原材料、土地、人工几大要素,所以西班牙以前会扶持葡萄牙和荷兰,就是因为葡萄牙和荷兰地理位置更好,但没想到肉包子打狗,葡萄牙和荷兰先后独立,西班牙心灰意冷,也就醉生梦死了。

西班牙衰落的真正原因,是他们必败于地理,说西班牙败于和英国的1588年海战,这是错误的历史知识,跟拔高《大宪章》一样,是有人故意误导我们,让我们觉得他们祖辈是一路光荣过来的,他们是荣耀的,我们是卑污的。

而实际上,他们就是抢劫犯出身,一路做海盗才发的家。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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