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单 元 小 数 乘 法 1 、 小 数 乘 整 数 : 意 义 — — 求 几 个 相 同 加 数 的 和 的 简 便 运 算 。 如 : 1 . 5 × 3 表 示 1 . 5 的 3 倍 是 多 少 或 3 个 1 . 5 是 多 少 。 计 算 方 法 : 先 把 小 数 扩 大 成 整 数 ; 按 整 数 乘 法 的 法 则 算 出 积 ; 再 看 因 数 中 一 共 有 几 位 小 数 , 就 从 积 的 右 边 起 数 出 几 位 点 上 小 数 点 。 2 、 小 数 乘 小 数 : 意 义 — — 就 是 求 这 个 数 的 几 分 之 几 是 多 少 。 如 : 1 . 5 × 0 . 8 ( 整 数 部 分 是 0 ) 就 是 求 1 . 5 的 十 分 之 八 是 多 少 。 1 . 5 × 1 . 8 ( 整 数 部 分 不 是 0 ) 就 是 求 1 . 5 的 1 . 8 倍 是 多 少 。 计 算 方 法 : 先 把 小 数 扩 大 成 整 数 ; 按 整 数 乘 法 的 法 则 算 出 积 ; 再 看 因 数 中 一 共 有 几 位 小 数 , 就 从 积 的 右 边 起 数 出 几 位 点 上 小 数 点 。 注 意 : 计 算 结 果 中 , 小 数 部 分 末 尾 的 0 要 去 掉 , 把 小 数 化 简 ; 小 数 部 分 位 数 不 够 时 , 要 用 0 占 位 。 3 0 1 0 、 规 律 : 一 个 数 ( 除 外 ) 乘 大 于 的 数 , 积 比 原 来 的 数 大 ; 一 个 数 ( 除 外 ) 乘 小 于 1 的 数 , 积 比 原 来 的 数 小 。 4 、 求 近 似 数 的 方 法 一 般 有 三 种 : ⑴ 四 舍 五 入 法 ; ⑵ 进 一 法 ; ⑶ 去 尾 法 。 5 、 计 算 钱 数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表 示 计 算 到 分 。 保 留 一 位 小 数 , 表 示 计 算 到 角 。6 、 小 数 四 则 运 算 顺 序 跟 整 数 是 一 样 的 。 7 、 运 算 定 律 和 性 质 : 加 法 : a b b a 加 法 交 换 律 : + = + 加 法 结 合 律 : ( a + b ) + c = a + ( b + c ) 乘 法 : 乘 法 交 换 律 : a × b = b × a 乘 法 结 合 律 : ( a × b ) × c = a × ( b × c ) 乘 法 分 配 律 : ( a + b ) × c = a × c + b × c 或 a × c + b × c = ( a + b ) × c ( b = 1 时 , 省 略 b ) 变 式 : ( a - b ) × c = a × c - b × c 或 a × c - b × c = ( a - b ) × c 减 法 : 减 法 性 质 : a - b - c = a - ( b + c ) 除 法 : 除 法 性 质 : a ÷ b ÷ c = a ÷ ( b × c ) 第 二 单 元 位 置 8 、 确 定 物 体 的 位 置 , 要 用 到 数 对 ( 先 列 : 即 竖 , 后 行 即 横 排 ) 。 用 数 对 要 能 解 决 两 个 问 题 : 一 是 给 出 一 对 数 对 , 要 能 在 坐 标 途 中 标 出 物 体 所 在 位 置 的 点 。 二 是 给 出 坐 标 中 的 一 个 点 , 要 能 用 数 对 表 示 。 第 三 单 元 小 数 除 法9 、 小 数 除 法 的 意 义 : 已 知 两 个 因 数 的 积 与 其 中 的 一 个 因 数 , 求 另 一 个 因 数 的 运 算 。 如 : 0 . 6 ÷ 0 . 3 表 示 已 知 两 个 因 数 的 积 0 . 6 , 一 个 因 数 是 0 . 3 , 求 另 一 个 因 数 是 多 少 。 1 0 、 小 数 除 以 整 数 的 计 算 方 法 : 小 数 除 以 整 数 , 按 整 数 除 法 的 方 法 去 除 , 商 的 小 数 点 要 和 被 除 数 的 小 数 点 对 齐 。 整 数 部 分 不 够 除 , 商 0 , 点 上 小 数 点 。 如 果 有 余 数 , 要 添 0 再 除 。 1 1 、 除 数 是 小 数 的 除 法 的 计 算 方 法 : 先 将 除 数 和 被 除 数 扩 大 相 同 的 倍 数 , 使 除 “ ” 数 变 成 整 数 , 再 按 除 数 是 整 数 的 小 数 除 法 的 法 则 进 行 计 算 。 注 意 : 如 果 被 除 数 的 位 数 不 够 , 在 被 除 数 的 末 尾 用 0 补 足 。 1 2 、 在 实 际 应 用 中 , 小 数 除 法 所 得 的 商 也 可 以 根 据 需 要 用 “ 四 舍 五 入 ” 法 保 留 一 定 的 小 数 位 数 , 求 出 商 的 近 似 数 。 1 3 、 除 法 中 的 变 化 规 律 : ① 商 不 变 性 质 : 被 除 数 和 除 数 同 时 扩 大 或 缩 小 相 同 的 倍 数 ( 0 除 外 ) , 商 不 变 。 ② 除 数 不 变 , 被 除 数 扩 大 ( 缩 小 ) , 商 随 着 扩 大 ( 缩 小 ) 。 ③ 被 除 数 不 变 , 除 数 缩 小 , 商 反 而 扩 大 ; 被 除 数 不 变 , 除 数 扩 大 , 商 反 而 缩 小 。 1 4 、 循 环 小 数 : 一 个 数 的 小 数 部 分 , 从 某 一 位 起 , 一 个 数 字 或 者 几 个 数 字 依 次 不 断 重 复 出 现 , 这 样 的 小 数 叫 做 循 环 小 数 。 循 环 节 : 一 个 循 环 小 数 的 小 数 部 分 , 依 次 不 断 重 复 出 现 的 数 字 。 如 6 . 3 2 3 2 … … 的 循 环 节 是 3 2 . 简 写 作 6 . 3 2 。1 5 、 小 数 部 分 的 位 数 是 有 限 的 小 数 , 叫 做 有 限 小 数 。 小 数 部 分 的 位 数 是 无 限 的 小 数 , 叫 做 无 限 小 数 。 小 数 分 为 有 限 小 数 和 无 限 小 数 。 第 四 单 元 可 能 性 1 6 、 事 件 发 生 有 三 种 情 况 : 可 能 发 生 、 不 可 能 发 生 、 一 定 发 生 。 1 7 、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件 , 可 能 性 大 小 。 把 几 种 可 能 的 情 况 的 份 数 相 加 做 分 母 , 单 一 的 这 种 可 能 性 做 分 子 , 就 可 求 出 相 应 事 件 发 生 可 能 性 大 小 。 第 五 单 元 简 易 方 程 1 8 、 在 含 有 字 母 的 式 子 里 , 字 母 中 间 的 乘 号 可 以 记 作 “ · ” , 也 可 以 省 略 不 写 。 加 号 、 减 号 除 号 以 及 数 与 数 之 间 的 乘 号 不 能 省 略 。 1 9 、 a × a 可 以 写 作 a · a 或 a , a 读 作 a 的 平 方 , 2 a 表 示 a + a 。 特 别 地 , 1 a = a , 这 里 的 “ 1 “ 我 们 不 写 。 2 0 、 方 程 : 含 有 未 知 数 的 等 式 称 为 方 程 ( ★ 方 程 必 须 满 足 的 条 件 : 必 须 是 等 式 必 须 有 未 知 数 两 者 缺 一 不 可 ) 。 使 方 程 左 右 两 边 相 等 的 未 知 数 的 值 , 叫 做 方 程 的 解 。 求 方 程 的 解 的 过 程 叫 做 解 方 程 。 2 1 0 、 解 方 程 原 理 : 天 平 平 衡 。 等 式 左 右 两 边 同 时 加 、 减 、 乘 、 除 相 同 的 数 ( 除 外 ) , 等 式 依 然 成 立 。2 2 、 1 0 个 数 量 关 系 式 : 加 法 : 和 = 加 数 + 加 数 一 个 加 数 = 和 - 另 一 个 加 数 减 法 : 差 = 被 减 数 - 减 数 被 减 数 = 差 + 减 数 减 数 = 被 减 数 - 差 乘 法 : 积 = 因 数 × 因 数 一 个 因 数 = 积 ÷ 另 一 个 因 数 除 法 : 商 = 被 除 数 ÷ 除 数 被 除 数 = 商 × 除 数 除 数 = 被 除 数 ÷ 商 2 3 、 所 有 的 方 程 都 是 等 式 , 但 等 式 不 一 定 都 是 等 式 。 2 4 、 方 程 的 解 是 一 个 数 ; 解 方 程 式 一 个 计 算 过 程 。 第 六 单 元 多 边 形 的 面 积 2 6 、 公 式 :多 边 形 面 积 公 式 面 积 公 式 的 变 式 正 方 形 正 方 形 的 面 积 = 边 长 × 边 长 已 知 : 正 方 形 的 面 积 , 求 边 长 。 S 正 = a × a 长 方 形 长 方 形 的 面 积 = 长 × 宽 已 知 : 长 方 形 的 面 积 和 长 , 求 S a × b 宽 。 长 = 平 行 四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面 积 = 底 × 高 已 知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面 积 和 底 , 边 形 求 高 。 S 平 = a × h h = S 平 ÷ a 三 角 形 已 知 : 三 角 形 的 面 积 和 底 , 求 三 角 形 的 面 积 = 底 × 高 ÷2 S 三 = a × h÷2 高 。 h = S 三 × 2 ÷ a 梯 形 梯 形 形 的 面 积 = ( 上 底 + 下 已 知 : 梯 形 的 面 积 与 上 下 底 之 底 ) × 高 ÷ 2 和 , 求 高 。 S 梯 = ( a + b ) X 2 高 = 面 积 × 2 ÷ ( 上 底 + 下 底 ) 上 底 = 面 积 × 2 ÷ 高 - 下 底 组 合 图 当 组 合 图 形 是 凸 出 的 , 用 两 当 组 合 图 形 是 凹 陷 的 , 用 一 种 形 种 或 三 种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相 加 最 大 的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减 较 小 的 进 行 计 算 。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进 行 计 算 。 2 7 、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公 式 推 导 : 剪 拼 、 平 移平 行 四 边 形 可 以 转 化 成 一 个 长 方 形 ; 长 方 形 的 长 相 当 于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底 ; 长 方 形 的 宽 相 当 于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高 ; 长 方 形 的 面 积 等 于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面 积 , 因 为 长 方 形 面 积 = 长 × 宽 , 所 以 平 行 四 边 = × 形 面 积 底 高 。 2 8 、 三 角 形 面 积 公 式 推 导 : 旋 转 两 个 完 全 一 样 的 三 角 形 可 以 拼 成 一 个 平 行 四 边 形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底 相 当 于 三 角 形 的 底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高 相 当 于 三 角 形 的 高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面 积 等 于 三 角 形 面 积 的 2 倍 , 因 为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 底 × 高 , 所 以 = × ÷ 2 三 角 形 面 积 底 高 。 2 9 、 梯 形 面 积 公 式 推 导 : 旋 转 两 个 完 全 一 样 的 梯 形 可 以 拼 成 一 个 平 行 四 边 形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底 相 当 于 梯 形 的 上 下 底 之 和 ; 平 行 四 边 形 的 高 相 当 于 梯 形 的 高 ;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等 于 梯 形 面 积 的 2 倍 , 因 为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 底 × 高 , 所 以 梯 形 面 积 = ( 上 底 + 下 底 ) × 高 ÷ 2 。 3 0 、 等 底 等 高 的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相 等 ; 等 底 等 高 的 三 角 形 面 积 相 等 。 3 1 、 等 底 等 高 的 平 行 四 边 形 面 积 是 三 角 形 面 积 的 2 倍 。 3 2 、 长 方 形 框 架 拉 成 平 行 四 边 形 , 周 长 不 变 , 面 积 变 小 。 3 3 、 组 合 图 形 面 积 计 算 : 必 须 转 化 成 已 学 的 简 单 图 形 。当 组 合 图 形 是 凸 出 的 , 用 虚 线 分 割 成 几 种 简 单 图 形 , 把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相 加 计 算 。 当 组 合 图 形 是 凹 陷 的 , 用 虚 线 补 齐 成 一 种 最 大 的 简 单 图 形 , 用 最 大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减 几 个 较 小 的 简 单 图 形 面 积 进 行 计 算 。 第 七 单 元 植 树 问 题 3 4 、 不 封 闭 栽 树 问 题 : ( 1 ) 一 条 路 的 一 边 两 端 都 栽 树 = 路 长 ÷ 间 隔 + 1 ; 已 知 间 隔 数 , 树 的 棵 树 , 求 路 长 。 路 长 = 间 隔 数 × ( 树 的 棵 树 - 1 ) ( 2 ) 一 条 路 的 两 边 两 端 都 栽 树 = ( 路 长 ÷ 间 隔 + 1 ) × 2 ( 3 ) 一 条 路 的 一 边 两 端 不 栽 树 = 路 长 ÷ 间 隔 - 1 4 = ÷ - 1 × 2 ( ) 一 条 路 的 两 边 两 端 不 栽 树 ( 路 长 间 隔 ) ( 5 ) 锯 木 头 时 间 问 题 : 锯 一 段 木 头 时 间 = 总 时 间 ÷ ( 段 数 - 1 ) 3 5 、 封 闭 图 形 四 周 栽 树 问 题 : 栽 树 棵 树 = 周 长 ÷ 间 隔 3 6 ( 、 鸡 兔 同 笼 问 题 : 龟 鹤 问 题 、 大 船 小 船 问 题 ) ( 1 ) 算 术 假 设 法 1 : 假 设 几 只 都 是 兔 子 , ( 都 是 脚 多 的 兔 子 ) , 先 求 鸡 的 只 数 。 鸡 的 只 数 : ( 总 头 数 × 4 - 总 脚 数 ) ÷ ( 4 - 2 即 一 只 兔 的 脚 数 减 去 一 只 鸡 的 脚 数 ) 兔 的 只 数 : 总 头 数 - 鸡 的 只 数 算 术 假 设 法 2 : 假 设 几 只 都 是 鸡 , ( 都 是 脚 少 的 鸡 ) , 先 求 兔 子 的 只 数 。 - × 2 ÷ 4 - 2 兔 子 的 只 数 : ( 总 脚 数 总 头 数 ) ( 即 一 只 兔 的 脚 数 减 去 一 只 鸡 的 脚 数 ) 鸡 的 只 数 : 总 头 数 - 兔 子 的 只 数 ( 2 ) 方 程 法 : 设 兔 子 有 x 只 , 则 兔 子 脚 有 2 x 只 。 那 么 鸡 有 ( 总 头 数 - x ) 只 。? 根 据 “ 兔 子 脚 + 鸡 脚 = 总 脚 数 ” 列 方 程 解 答 先 求 兔 子 只 数 , 再 算 出 鸡 的 只 数 。 即 : 4 x + 2 × ( 总 头 数 - x ) = 总 脚 数 3 6 、 从 不 同 的 角 度 观 察 物 体 , 看 到 的 形 状 可 能 是 不 同 的 ; 观 察 长 方 体 或 正 方 体 时 , 从 固 定 位 置 最 多 能 看 到 三 个 面 。 ( 习 惯 上 我 们 从 左 面 、 正 面 、 上 面 看 , 把 这 三 种 视 图 统 称 三 视 图 ) 3 7 、 图 形 的 运 动 : 轴 对 称 图 形 。 ( 1 ) 沿 一 条 直 线 对 折 后 , 两 边 完 全 重 合 的 图 形 叫 做 轴 对 称 图 形 , 这 条 直 线 叫 做 对 称 轴 。 圆 有 无 数 条 对 称 轴 。 正 方 形 有 4 条 对 称 轴 。 等 边 三 角 形 有 3 条 对 称 轴 。 长 方 形 有 2 条 对 称 轴 。 等 腰 三 角 形 和 等 腰 梯 形 有 1 条 对 称 轴 。 ( 2 ) 轴 对 称 图 形 的 特 点 : 沿 对 称 轴 对 折 , 两 边 完 全 重 合 。 ? 每 一 组 对 应 点 到 对 称 轴 距 离 度 相 等 。 对 应 点 之 间 的 连 线 与 对 称 轴 互 相 垂 直 。 ( 3 ) 要 能 根 据 对 称 轴 画 出 对 称 图 形 的 另 一 半 。 3 8 、 数 字 编 码 : ( 1 ) 数 不 仅 可 以 用 来 表 示 数 量 和 顺 序 , 还 可 以 用 来 编 码 。 ( 2 ) 邮 政 编 码 由 6 位 数 字 组 成 , 前 2 位 表 示 省 ; 前 3 位 表 示 邮 区 , 前 4 位 表 示 县 市 , 最 后 2 位 表 示 投 递 局 ( 大 地 基 乡 投 递 局 ) 。 ( 3 ) 身 份 证 1 8 位 : 第 7 至 1 4 位 表 示 出 生 年 月 日 ; 倒 数 第 二 位 的 数 字 表 示 性 别 , 单 数 - 男 , 双 数 - 女 。 ( 4 ) 根 据 卡 号 信 息 、 运 动 员 编 号 信 息 、 门 牌 信 息 填 写 编 码 规 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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