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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高学考选考高考考试实施办法及高考招生方案(2024版)

 东海之子 2024-07-12 发布于浙江

25届26届27届新高三高二高一家长|考生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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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考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定等级。

一、考试实施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外语(含听力)使用高考全国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由浙江省自主命题,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要求以各科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

(二)考试时间与安排。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根据必修课程教学安排和“学完即考”的原则,各科目考试时间为:

高一下学期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

高二上学期考物理、思想政治;

高二下学期考语文、数学、技术;

高三上学期考外语,此次外语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卷面分值外语150分,其余科目各100分;考试时间外语120分钟,语文、数学各8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各60分钟。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统一安排在标准化高考考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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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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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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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要求。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等级不合格,可申请再次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同科目的选考。

(四)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科目的考核评价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成绩评定

(一)评卷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考成绩采用等级制,设A、B、C、D、E共5个等级,E为不合格。以卷面得分为依据,A、B、C等按实考人数15%、30%、30%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E等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高班、内职班学生成绩等级单独划定。考生成绩等级除告知考生外,还将提供给考生所在学校。

实行个人成绩诊断报告,诊断、反馈考生知识、能力掌握状态。

(三)由外省转入、赴境外学习交流后回校、应征入伍、被大学提前录取的普通高中学生,未参加考试科目需认定成绩等级的,按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社会人员也可根据各科目考试安排报名参加考试。

(二)学考违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三)外语科目执行高考收费标准,其余科目执行高中学考收费标准。

(四)本办法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1.

2020年浙江各地市教材选用情况

答: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普通高中将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杭州,温州,绍兴,台州,金华,湖州,嘉兴,丽水,衢州,舟山

地市新高一教材选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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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高一教材选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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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考派什么用场?

答:(1)作为高中毕业的条件之一(2)作为三位一体、高职提前招生等的重要依据;(3)在统一高考招生中,也可能有招生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对相应科目的学考等级提出要求(会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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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省普通高中的毕业要求是什么?

答:

(一)普通高中学生应在3年内完成学业,允许学生提前毕业。

(二)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符合中学生品行要求,遵守《浙江省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在规定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修满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所有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4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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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

考试实施

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各科均由我省自主命题

考试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高三学生和社会人员。

考生在报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

报考办法



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实行网上报名,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成绩当年有效。

每门选考科目,由考生在考前自行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选定后不可变化调整。

考试安排



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1月和6月,1月选考与学考同期进行,6月选考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选考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考点统一设置在标准化考点,考试组织管理按高考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以下时间表仅供参考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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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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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评定

成绩呈现|等级划定|保障基数



选考科目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并按对应关系赋分,赋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前提,起点赋分40分,每门满分100分。

2022年1月选考科目考试起,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为1分。在原21等级基础上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将原第1(1%,100分)、第2(2%,97分)两个等级合并为一个赋分区间,其余不变。各对应区间内按等比例转换,四舍五入将卷面得分转换为等级分。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确定为6.5万人。当某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6.5万人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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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将卷面得分按人数比例划分为20个赋分区间,得出每个区间卷面得分的上限、下限。

第二步,对每个区间的卷面得分进行等比例转换,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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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s2、s1为卷面得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s为待转换卷面得分;t2、t1为赋分区间的上限和下限,t为卷面得分等比例转换后的赋分。

第三步,将转换结果四舍五入后即为等级赋分。

举例说明:赋分区间为87-85,如对应的卷面得分区间为84-81,某考生的卷面得分为83,通过等比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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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出t=86.3,四舍五入取整后的等级赋分为86分。


成绩使用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

高考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由于单考单招是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也就是普通高中生是无法参加单考单招考试的,正文内容也就没有涉及。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未参加学考或者学考不合格则不能报考该科目选考。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并赋分,2022年1月起每个等级分差为1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当年有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省“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数量确定为6.5万人,当其他科目出现类似情况,参照物理办法建立并执行保障机制,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物理保障机制启用后,对稳定预期、促进选课平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同时,各选考科目的保障基数实施一个统一的标准,也是保持各科目赋分规则一致、确保公平的需要。按照文件精神,综合各方面因素,2021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选考科目保障基数为6.5万人。当某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6.5万人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高考考试提供1次考试机会,考试安排在6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分别安排在1月和6月,其中6月考试与高考语文、数学同期举行,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从2023年起,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全国新高考Ⅰ卷),其他各科均由我省自主命题
  3.录取。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编报了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汇总分发至各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4类:1科、2科、3科或不提。选择1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选择2科或3科的专业,表示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或3科;未提出科目要求的,表示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

    2.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从2024年高考招生开始适用。如无重大调整变化,不再每年组织编报。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实际招生的专业(类)及招生人数安排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类),有部分不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4.公布数据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国标码顺序编排。其中地域按照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华中(河南、湖北、湖南)、华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军队院校依次编排。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文件下载链接:

https://www./moban/index/8a11f1537dbbbc06017e0fbda515107e.html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查询链接:

https://zt./xk2024/

24年选科物化本科招生计划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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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普通类提前批加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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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普通类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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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两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6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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