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4日 09:34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遏制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道路设计通行速度、交通事故预防、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特定的交通环境等实际情况,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阿左旗辖区国道G307线、国道G331线、省道S227线、省道S218线、省道S311线、省道S315线、省道S508线及巴镇城区北环路、东关街等部分路段启用测速抓拍设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路段(双向)及限速值 1、国道G307线1426km—1371km,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2、国道G307线1457km—1568km,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3、国道G331线6927km—7079km,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 4、省道S218线0 km—219km,全程限速70公里/小时; 5、省道S218线463km—502km,全程大型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 6、省道S227线204km—235km,全程限速80公里/小时; 7、省道S311线670km—690km,全程限速70公里/小时; 8、省道S315线674km—790km,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 9、省道S315线852km—1023km,全程限速40公里/小时; 10、省道S508线56km—116km,全程限速40公里/小时。 二、固定测速点及限速值 1、东关街(三中路口至定远营东门路段),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 2、北环路(扎海乌素路口至巴吉路口)全程限速60公里/小时。 三、公示期与启用 1、以上路段已按规定设置有关交通标志,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正式启用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0时。 2、公告期满后公示内容立即启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上述路段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阿拉善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3日 出 品: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新闻宣传科 责任编辑:任 浩 审 核:王 娜 |
|